88看书>言情总裁>红楼之凤栖梧>第四十一回 进京

“自然,不然平常人哪个敢用明黄色做靴子呢?你若是细看还会发现鞋帮处绣着一只小小的五爪金龙呢……”王忠作势还要把那靴子拿出来。

吓的熙凤嗷嗷大叫:“拿远点,拿远点,您要是再把它摆在我面前,我就,我就告诉娘亲你在书房里偷藏了好几瓶杏花村。”

王忠嘿嘿笑道:“别,别,让你娘知道我又半月不得消停。”说罢,将那盒子仍然塞回了柜子底下。

“这靴子虽不是什么名贵的器物,却是当年先祖皇帝大胜敌军后亲自从脚上扒下来赐予咱们太祖爷爷的,虽不中看,味道也确实难闻,但若是遇到了什么大事,你拿出这个先祖皇帝身上的东西岂不是更能让天家感动?”王忠笑呵呵地捻着胡须。

熙凤犯了个白眼,确实“感动”,这味儿都能把皇帝感动的涕泪横流了,但拿出后皇帝是感动交加还是龙颜大怒,那就不得而知了。

“按你说来,你那二叔一家对咱们的无端殷勤很有可能是因为这御赐之物?”王忠靠在太师椅上,深深感到了一丝无力。

记忆中那个小男孩儿总是摆着一副傲娇的神情,深受王家老太君的宠爱的同时,也是那赫赫有名的“金陵王”的嫡系长子长孙,从小便受万众瞩目,他的聪明早慧也是众所周知的,二十来岁便习得一身好武艺,跟着其父到皇家猎场,一箭射死了一只猛虎,从此蒙获君王赏识,一边承袭了祖辈的爵位,一边对他委以重任,他,王子腾,从小便个天之骄子,哪里肯下的脸来巴结平平无闻的自己呢,一个科举出身的小文官,自己幻象中的兄弟亲情,抵不过那虚无缥缈的御赐之物。

权力,才是自己这个族弟眼中最渴望的东西,只是高处不胜寒,伴君如伴虎,野心太过的人,终有一天不会落得好下场的。

王忠长叹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他年岁渐长,对骨肉亲情更加重视了呢,谁知道他还是那个性子,我看到死也改不了了。”

熙凤陪着使劲点头,没错啊没错啊,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谓狗改不了吃屎什么的,就是说这种人的,当官都当疯了,天天在官场勾心斗角的,还不如薛叔父他们一家子畅游八方来的更快活呢!

“可惜,你回来的晚了一些,我前几日刚答应了他,要带着你娘、?喔缍?湍阋煌??└?趵咸??菔倌兀?衷诳稍趺椿鼐?呛茫俊蓖踔矣械隳蘸薜卮噶讼伦约旱氖帧?p>  熙凤大眼转了转,那京城可是个好地方,红楼梦、大观园剧情的主要发展所在地,若是自己这个重要的主角不去那参合参合,那叫什么事儿呢?

于是,她倒安慰起王忠来:“爹爹不必忧愁,那王老太君今年已有八十了吧?想着我们已经答应了二叔前去拜寿,现在再说不去,人家不得以为我们这家子不近人情,平白无故添了不是。依女儿的意思,我们就去拜拜寿,送上几件新鲜的寿礼,待个三五日的便回来,不会有什么大碍的。

再说了,这么个破靴子放在那,就算派遣个神偷来,偷不偷的还不理会,他若是敢开这个盒子,保管让他有来无回。”

王忠被女儿说的好笑,便也打定主意,进京一趟,毕竟那是王家一族的老长辈,八十大寿也是非去不可的了。再加上那薛蟠一家也要一同前往京城,投奔亲戚荣国府,所以两家一同前往。

遂定下了行程,三日之后王忠便带着李夫人、熙凤和?喔缍?煌?巴?┏前菔伲?粝峦跞史蚋究词丶抑校?绦饧讣业昶痰挠20锿跞拭豢谧拥卮鹩w牛?对端统隽撕眉咐锏厝ィ?獠乓酪啦簧岬姆祷丶抑小?p>  刘夫人一个富家女儿,从未出过远门,带着个刚会走路的小娃娃,更是感觉力不从心;薛姨妈与那宝钗身子骨一项不错,但也只能顾着自己管不了旁人,还好熙凤身上带着功夫,又外出行商,早已练就了出来。一路上的茶水饮食、衣食住宿全部安排的妥妥当当的,这几个夫人幼童但也没吃着什么苦头。

薛姨妈、宝钗自然对这个王家女孩儿好感颇多,薛姨妈更是没口子地称赞着,惹得宝钗吃起了飞醋,“娘若是觉得凤姐姐比女儿能干,何不换了过来做您的女儿呢?”

薛姨妈戳着女儿的额头,连连笑骂道:“你这丫头,今日也吃起味来了。娘夸人家也只是夸夸,谁不知道我自家的女儿最贴心了。”

宝钗虽外表看着温柔可亲,可心里的小九九可不少,撩起帘子看着熙凤的轿子前,自家哥哥傻乎乎地跟人家凑着话,不由露出了一个嘲讽的微笑:“不过是一个破落户家的女儿,也值得娘亲如此夸赞,若喜欢,娶过来做我嫂子不就得了?”

熙凤仍然坐在轿中,对外面宝钗的心思一点未知。眼前不断凑着话的薛蟠口里也念叨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在苏州救起来的小丫头——英莲,英莲被贾夫人带在了身边很是c爱,无意间遇到了当年与甄士隐一家交好的人家,被人认出她的胭脂痣来,此时甄士隐早已跟着疯跛道人疯疯癫癫地求道去了,剩下了她母亲封氏,身上犹带着孺人封号,认回了女儿也做回了小姐。虽家中只剩下几处田地,但也好歹有了骨肉在旁,封氏喜的不知说什么是好,抱着女儿嚎啕大哭。

贾夫人本就喜欢这个灵巧的丫头,又做了这么件好事,所以做了个顺水人情,认了英莲做干女儿,平日里与封家来往颇勤,那封氏的父亲封肃也了乐见其成,反而把英莲母女供到了天边上。

薛蟠前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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