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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章拜祭

元旦过后,全国绵雨不断,苏杭、川蜀二地皆是如此。

元旦节后第三天,夏千沫想要再返苏杭,处理王者枫的事情却被步枫拦下,当天便是返回川蜀。

蜀南港。

旁晚,步枫从外归来,手中提着几个口袋的香蜡纸钱。

身着居家常服的夏千沫和康溪烯皆是感到惊讶,问道:“枫哥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也没什么事。”步枫将东西放好,说道:“明天是咱爸咱妈车祸遇难的祭日。所谓丑媳妇也要见公婆,何况咱们家沫沫这么漂亮,当然也要让二老见一见你。”

“啊?这样的话那就一定要去了,不然的话爸爸妈妈会讲我没有礼数的。”

“另外,”步枫坐在沙发上,紧握着夏千沫的手,沉重说道:“好巧不巧,也正好是筱蝶的祭日。”

“筱蝶姐姐…”夏千沫娇躯一颤:“一定要去。”

“嗯!”步枫道:“筱蝶和爸妈的坟墓埋在旁侧,这些年有她的陪伴,相信二老也不会寂寞了。”

“枫哥哥,你现在的心情是不是很难过?”夏千沫偎依在步枫的怀里。

“有一些伤害是不可避免的,不过更多的是欣慰。”步枫道:“这是筱蝶去世的四个年头。在以往她活着的日子里,哪一天我不是意气风发遥指天下,但是那灰色三年,估计筱蝶活着也会心疼那样的我。但是今年不同,今年枫哥哥不是和我爱的你和你爱的我在一起么?相信这也算是对她的一种莫大安慰。心中的伤痛已经抚平,多的仅仅是缅怀过去。痛楚的过了就过了,但幸福的时光那是属于生活的一部分,好歹等到咱小两口老了以后牙齿掉光,再看我的眼眸,那也是有故事有经历的人不是?”

“嘻嘻,这样的话我就放心了。”夏千沫道:“好!今天我的心情也很高兴,晚饭我要亲自操刀。”

“不…不要啊…”

“不…不要啊…”

两道惊恐之声响起,步枫和康溪烯百米冲刺的速度瞬间超过夏千沫。

或许上天本身就是公平的,当赐予一个人美貌和智慧的时候,总也会有一些缺失,譬如夏千沫,聪明可人但无论怎么学就是不会做饭,康溪烯领教了几次后,心里也是大怕怕,畏惧的心思不亚于饿虎吞鲸。

“……”

大朗福寿园位于金马河河畔,占地一千余亩,是目前蜀南市最大的园林式文化陵园。陵园突破了单一墓葬模式,融古老的墓葬与新潮的植树葬、草坪葬、艺术葬于一园,同时将游览观光引入了殡葬文化,园内曲径通幽,馨香满园,极尽江南名园之秀,著名诗人流沙河亲笔题誉:“西南第一陵”。

步枫当年毅然解散兵王佣兵团,返回蜀南市后,便是花了惊人天价,将父母坟墓转移,合葬在此处,在其坟墓的旁侧,便是埋葬着这一生都刻骨铭心的女孩——蓝筱蝶。

清晨寒雨霏霏,沉淀浸心。

目光远大朗福寿园公墓,碧影倒悬,锦绣天骄,古色古香的韵味,让原本阴悚戾然的坟墓聚集地,多了一些活力,这样的建筑风格大抵才真正算得上是对死者最大的慰籍。

天地珠帘玉幕,水弦衔接一线,这等别雅的风景中,拜祭的人不在少数。

步枫三人统着黑色面料衣装,并排而走,沿着石阶行径。

“到了!”

步枫目光远眺,在视线当中,那处黄金地段相对而言其他地方坟墓要少得多,显得有些突兀,依山傍水,青草绿水莺莺翠翠环绕其间,虽然已经是寒冬腊月,但这些四季常青的观赏树,却是让人瞧不出半点凋零。在那处视野开阔的地方,两座公墓特色上相差无几,采用的并非一般的修建方式,而是以雕刻大师精湛的雕刻技术,坐成了三道塑像。

其中一座公墓,从表面上看年龄大概在三十来岁左右,男人体魄雄健,剑眉星目,意气风发中多了一些贵族气;女人姿态婀娜多姿,典雅大方。这对雕像男女互相拥抱,脸颊上浮现着甜蜜的笑容,显然是步枫双亲无疑。

而在旁侧的另外一处,白色塑像所展现的赫然是一个年轻女孩,朝气勃勃,三千青丝垂于肩后,做飞仙姿态,青谛仙姿,玉裙况若随风摇摆,在温柔可亲的容貌下,似乎是在期盼着什么。

“哇哇哇,千沫姐姐,那个大姐姐好像你哦。”康溪烯见到这座公墓,不由得惊呼出声。

那个女孩,便是蓝筱蝶。

“筱蝶姐姐和我长的真的好像好像!”夏千沫更是连连惊叹。

以前她只是在步枫残留为数不多的相片中才能目睹芳容,而现在看到这尊刻画得栩栩如生的塑像,更加理解步枫最当初的失态。

是的,她夏千沫和蓝筱蝶,仿佛是画卷中走出来的两个一模一样的可人儿,或许连言谈举止上都有着极为惊人的相似之处,唯一的两处不同在于,夏千沫从小受到家族熏陶,在龙皇的教育下会一套防身的反套路咏春拳,蓝筱蝶更显纤弱不懂任何武学;蓝筱蝶擅长机械制造设计,其强大的天赋能力连鬼手都是自叹佛如,譬如制造出来的红炮兵王、蓝鸣剑,这都是超过一般科学范畴,至少在未来二十年也未必能够完全赶上工艺的鬼斧神工;而夏千沫则擅长商界征战,小小年纪便是混迹股市高中已经成为千万小富婆,起手不过是两千块钱的零花钱。

“嗯!”步枫懈着一大一小两大美女举步向前,说道:“大郎福寿园内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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