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六以现在是初冬,拖得越久,天气也就越寒冷,到时雪下得越大道路也就越发难走的借口,再以赶时间看埕蕃勃日古辛主持血祭仪式为诱惑,于是一行人过逆舍而不住,全力赶路,一路快马加鞭,终于在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在一处山脚找到一个避风地方,就地宿营。
还不错,一天下来,估约赶了一百多里路,这么大的车队,算得很顺利的了,路上也没什么意外,可以说是顺风又顺水。
幸好这些吐蕃士兵没那么骄气,对于他们来说,在野外宿营,那是家常便饭,一些马术精湛的人,甚至可以一边骑马赶路,一边倚在马背上小睡一会,或把自己绑在马背上过夜,不用军饷,不讲究条件,甚至连粮草都不带,抢到什么就吃什么,以胆怯为耻,以战死为荣,所以贫穷的他们能在高原上建立一个强大的帝国,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敬佩。
邱六和荒狼心都都作了比较,换作唐军,很难做得到,可惜他们是敌人。
建立营地后,不用邱六操心,那个牙平百户长很有经验地让人把货物堆在中间,卸下马,让马休息一下,喂以精料,让他们保持体力之余不让他们掉膘,然后安排岗哨,剩下的人把货品围住,以防有失,显然不是第一次做这个护卫的工作。
点起篝火、架起铁锅、把一块块刚宰的羊肉扔进锅里,很快,空气中注弥漫着一股诱人的肉香,那熊熊火光倒映着的。是一张张略带疲倦的脸孔。
此时吹着北风,天空飘飘扬扬下着一点小雪,无论邱六的那几个伙计还是那些士兵,一个个都下意识裹紧身上的衣服。大伙都挤在一起,大冷天还要跑出来干活的,都是苦哈哈,也没那么多的挑剔。
“百户长大人,看天色,这天可有可能要下大雪啊,真冷。”邱六一边拉了一下身上的羊皮大衣,一边在牙平的旁边坐下,伸出双手。靠近那火取起暧来。
“嗯,这天色是不太好,这一带路况不太好。明天要再加紧一点脚程才行。”牙平抬头看看天气,乌云有些厚,而那雪花有越下越来劲的样子,点点头同意邱六的话,主动提出加紧赶路。
只要把人送到逻些城,自己的任务也就可以完成,出城时和大管家说好了,完成了任务,一行人就在逻些城休息一下,反正赞婆将军在逻些城也有产业。不愁没地方住。到时可以看血祭。见识一下古辛的风采,走的时候。还携上邱六许给自己的美艳胡姬,真是想想都笑,现在他比邱六更急,恨不得马上赶到逻些城。
“百户长大人真是爽快,听说百户长是大管家的侄子,不知此事是否属实?”
牙平“谦虚”地说:“也就是远堂的侄子,不值一提。”
“原来真有此事,大总管深得赞婆将军的信任,百户长大人的前途不可限量,以后请你多多关照。”
“虽说有堂叔照顾,不过没有军功,也会让人看不起的。”牙平一脸认真地说:“参观完血祭后,明年开春,我将会求我堂叔帮忙,安排我上前线,去大唐的发财,大唐很富有,那女子也漂亮,只要干上一票,什么都有了,我们部落有个人就是跟着他们的百户长洗劫了大唐一个村,不仅抢了一个貌美的大唐女子,还有一百多两银子,一下子就成了有钱人,可惜那个大唐女子不被三界神灵所容,进了吐蕃没玩多久就死了,只好把她喂狼,真是可惜,若是我有机会,也要抢上二个回家中享受,哈哈哈......”
牙平说得肆无忌惮,好像那大唐的子民在他眼中,如猪如狗一般,邱六看着那些笑得有些丑陋的嘴脸,真想在他的喉咙就刺上一刀。
“咦,百户长,你的手怎么啦,肿起一大块了。”邱六没有应他的话,而是指着他手背一块淤血,吃惊地问道。
“这么大惊小怪干什么,前几日骑马不小心摔下来的,所以就弄成这个样子,小事一桩”牙平一脸不在意地说。
邱六摇摇头说:“这是伤,怎么能就这样算了?百户长你等到一下,小的刚有好一瓶药,拿来帮你擦擦,保证很快见效。”
说完,不由分说站了起来,就在那堆货物准备翻药物,那牙平也不以为意,在他眼中,眼前这个有钱的商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后,有心巴结自己,反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邱六就在众目睽睽下,在那堆货物翻了起来,好像不记得把药放在哪时一样,东看看,西翻翻,突然一不小心,把一坛酒碰了一下,那酒就这样掉了下来,“砰”的一声,一坛酒就摔个粉碎。
“嗯,好香。”
“这,这不是大唐的酒吗?”
“咝咝”
酒坛一打破,空气中马上弥漫着一股极为诱人的酒香,有很多闻着酒香吸着口水,那肚子里的馋虫一下子就动了,一个个拼命的嗅着空中那醇厚的酒香,这可比自己的马奶酒好喝多了。
看着那坛掉下来的酒,邱六有点懊恼地说:“真是倒霉,见财化水,算了。”
一边说,一边拿着找到的药,递给牙平百户长说:“找到了,百户长大人,你拿这个擦一擦,保证很快就消淤的。”
“好,邱掌柜真是有心了。”牙平有些漫不经心地接了过来,他的目光盯着那堆在中间的那堆货物,他的心思,已经不在什么药上,而是死死盯着那几个酒坛子:里面装的,那可是大唐的美酒,比自己怀中的马奶酒,可是强上十倍不止啊。
邱六佯装不知他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