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帮qín_shòu想干什么,可这里是酒吧,每个人都是来这里发泄找惬意的,谁会为了两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出头惹是非?
魏千城眼中闪着精光,只不过他想的并不是上去阻拦,而是在想其实这两个妞儿身材不错,就是今晚可能得便宜了这群牲口。魏千城勾起了一边唇角,拿着酒杯一边喝着,一边欣赏着,这种事在酒吧里经常发生,酒吧后巷那种地方,是整个城市里最肮脏的地方。
任初的耳力与魏千城不相上下,在魏千城发现的时候,她也已经发现了,两条细眉微微皱了起来。魏千城心下一紧,不好,自家这位是位正义之士啊,看她这副表情,冲上去的几率是百分之八十以上。
果然,任初咬了一下牙齿,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当酒杯与玻璃茶几碰撞发出清脆响声的时候,魏千城一把抓住任初的胳膊,任初扭头就看见魏千城站了起来,随后很是大义凛然地看了她一眼。
分分钟,任初明白了这家伙大概是误会了,见他大踏步朝那批人走过去,任初瞪得眼珠子都快出来了,说好的今天不能露脸,要是在这里闹了一出就引人注意了。
所以,任初也紧随其后,几步超过魏千城,顺手从吧台上抄起了一瓶酒,然后一把将魏千城往后推了一下,魏千城愣住的那一刻,任初已经用力拉开了一个离她们最近的混混的胳膊。
那混混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哟,又来一个小美女!”
说着就要上前摸脸,任初眉头一皱,二话不说,狠狠一瓶子砸在了那个混混脑袋上。
全场皆惊,魏千城也吓了一跳,李万里和王琥也被这一记清脆响亮的玻璃碎裂声给吸引了过来,一看是任初,立马就从人群里快步走了出来,一左一右地将魏千城保护住。
李万里知道任初绝不是那种突然同情心泛滥的人,她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则跟魏千城的做事方法是一样儿一样儿的,所以他绝对相信任初不是这么冲动就上去帮人解围的人。
酒水混着血水从那个混混脑袋上流淌下来,没等他反应过来,任初就一把扯过那混混的衣领,碎瓶子抵住那混混的喉咙,碎碴子只要再用力一点就能扎进那薄薄的皮肤里。
周围的人没一个敢动的,都惊恐万分地看着眼前这个犹如修罗附身的女人。
“放人。”相当清淡的两个字从那双薄厚刚好的唇里说出来,对那群混混来说是如此骇人,可魏千城却是越看越喜欢,恨不得跟所有人说,看,这就是我魏家少爷看中的女人!
任初那眼神淡漠却足够摄人心魄,那混混一下子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旁边站了一圈人愣是没人敢上去招惹,那混混连连点头,一张脸吓得惨白。任初一松手,那混混腿软得连连后退,最后倒在身后那群狐朋狗友的怀里。
那两个女孩子上半身被酒水浸湿,抱在一起瑟瑟发抖,任初看了她们一眼,一甩手将手里的碎酒瓶扔掉,说:“你们可以走了。”
“谢谢,谢谢你……”
“我们走,快走!”
那两个女孩子相互搀扶着,冲已经转身潇洒离去的任初连连点头感谢,随后快步离开了这个众人瞩目的地方。
李万里深呼吸了一口气,砸吧了一下嘴,真是一个有趣的女人啊!
魏千城却是越看越喜欢,尤其是当任初朝他走来的时候。不管是在部队里也好,在外面的世界也好,魏千城从来没有见过有如此淡漠眼神的人,更何况还是一个女人。她走路总是很稳,浑身上下仿佛带着一股置人千里的气,淡漠的眼神望向哪里,哪里的人就有种灵魂颤抖的感觉。
可是,这个女人却正在朝着自己走来,一步一步,越来越近。
魏千城不由自主笑了开来,轻声唤着:“阿初……”
任初淡淡一笑,说:“我们回去吧。”
“好。”魏千城羞涩一笑,伸出了手,任初看了一眼,很自然地也把手递了过去。
索性,之后都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酒吧里也没有人会一直注意他们,除了刚才那弹吉他的男人,他一直没有走,默默隐在一边的角落里,手里端着一杯白水,却品得像上好的红酒。
“呵,阿初?”黑暗之中,他低声复述着这个名字。
在离开酒吧的那一刻,任初猛地回头,可回头却只能看见那灯红酒绿下面摇曳不停的身姿,她什么都没有看到,仿佛刚才的一瞬只是错觉。
那天晚上回家之后,魏千城就连洗澡的时候,脑子里都还留着酒吧里任初那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霸道身影,尤为清晰的是她的眼神,仿佛看透世事的那种淡漠,以前也觉得有,但那天晚上的感觉却特别清晰,让他一直记到了很久很久以后。
第二天天刚亮,魏千城就被曹可琴从温暖的被窝里面拽了出来:“赶紧的!得好好收拾,这回这个姑娘啊,可是出了名的漂亮性格好,肯定是你喜欢的菜!赶紧的赶紧的!”
“妈,你说什么呢?”魏千城顶着一头鸟窝,被曹可琴推进了洗手间,迷迷糊糊的还没领会到曹可琴说了些什么。
等刚站到洗手台前,冷水一冲脸的时候,魏千城刹那间清醒了过来,忙回头冲出洗手间,看见曹可琴正站在房间里,打开了他的衣柜,将他的衣服一件一件挑出来搭配。
“妈,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这回相亲的这个姑娘啊,是你爸的好朋友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