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安原是跟沈琮分车前后回来的,结果就因为临时接了个电话,他后脚到家门口的时候,就看到自己蠢弟弟耷拉着脑袋,站在他家门口,庄浅正小声跟他说着什么,算是和颜悦色。
“在说什么?”他走过去。
“没什么,小琮给我送狗来,我谢谢他。”庄浅看到他就收了话,她弯唇笑了笑,屈身抱了抱地上重了许多的大狗,轻软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你快去厨房看看今晚吃什么菜,我饿惨了。”
沈思安就轻轻‘嗯’了一声,灭了指尖捏着的烟,顺手丢门口垃圾桶,看一眼弟弟,“来了就留下吃顿饭再走。”
“我不吃!”沈琮一看到他哥,那就跟火烧屁股的猴儿一样,整个人站着都不对劲儿,胡乱向庄浅道,“嫂子你好好照顾我亲儿子,我先走了!”说完将脚边大狗儿子朝庄浅一推,少年看都没看自己亲哥一眼,扶了扶头上军帽,急匆匆顺着路就跑了。
不一会儿就传来了车子发动离开的声音。
这模样,明显兄弟两人吵过架,现在还在冷战中咧,尽管只是熊孩子单方面冷着——多半还在计较他哥将他无情丢部队受欺负的事儿。
沈思安对此似乎倒不介意,进门换了鞋,他脱了西装外套挂上,随手捞起袖子刚要去厨房,身后,女人软软的身体就贴了上来——她两条手臂贴在他腰上,近皮带的地方,滑腻腻没骨头似的,指尖有一下没一下戳着他的皮带扣。
又不让他走又不吭声。
“怎么了?”沈思安顿了脚步,也不怕丑,就这样在大门口侧过身来蹭了蹭她的脸,她几根发丝都粘在了他的唇角,他笑着凑近亲她,呢喃道,“真饿得这么厉害?你老公连口凉水都没来得及喝呢,一进家门就要交公粮?”
庄浅挪开脸躲了躲他的唇舌,她脸皮也厚,这种黄腔听着恁是面不红心不跳,就直勾勾睨着他腹下三寸处,不怕死地娇声哼哼,“昨晚都累死你了,你还交得出来吗?”
“老婆让交,精尽人亡也得伺候得你舒坦了。”低头含住了她的唇。
“下流。”
“怎么下流了?看样子是将昨晚上的事情都忘了——”沈思安一手将她紧揽进怀里,吻着她的唇含糊而暧昧,“你忘了自己是怎么哭着求我更下流一点的了?越不理你还越来劲,自己怎么叫我更下流点的都忘记了?嗯?”
庄浅难受地避开他滚烫的唇,侧过脸,他的吻就错落在她滟滟的脸蛋。
她顿了一会儿没说话,只伸出两只手,捞起男人足足粗了她一倍的手腕,够着腰去看他手上的腕表,看一眼时间闷声说,“今天晚了十五分钟。”
沈思安握着她的手指轻轻揉捏,贴着她的额头,声音都变得微哑,“嗯,晚了十五分钟,是我不对,让我老婆在家饿着了。”
“有酒气。”她凑他身上嗅了嗅,模样跟她脚边啃骨头的大狗有些像。
“有应酬就喝了两口,还是可以陪你吃饭的。”
“没有脂粉气。”她又贴在他胸口嗅了嗅,仰头笑得漂亮,“大领导,应酬都不找姑娘坐陪,跟人比起挺丢份呀。”
沈思安哪能受得住,她这样近在咫尺的朝着自己笑,一把捏着她下巴就狠吻了下去,一时意乱,话就脱口而出,“找什么姑娘,女人特碍事……”
说得好像自己现在抱着的是个男人一样。
庄浅一听这话,当场就不舒服了,整个人浑身气场立刻发生了变化,也就是分秒钟的时间,人格分裂一般。
她开始推他,使劲推他,皱紧眉头又凶,“女人碍事,那你有本事别找女人结婚呀!怪天怪地怪女人,怎么不怪你们男人各个管不住下半身呐?死不要脸——”
沈思安被她吼得一愣,欲-火都消停了大半,回神就知道她这是又在不讲道理乱闹脾气——他刚才的话有错?有个屁的错,难道要他说:对头,女人好啊女人妙,老子每次上桌都要左拥右抱。
说完指不定她都已经闹翻天了。
虽然现在也没能好多少。
观之她现在:庄浅脸都已经气红了,她推开他后,踏着拖鞋气冲冲就上了楼,饭也不要吃了的样子,阿姨从厨房出来喊都喊不住,最终只看一眼站在门口的‘一家之主’,心里头叹气:歹命歹命!
阿姨是新请来的,姓吴,不碎嘴,但心思依然跟这小楼里的许多老佣一样,觉得这位“夫人”不好伺候,具体表现在四个字:作天作地。
有时候根本莫名其妙就又不对头了,像刚才。
说不好伺候,也不是说她大小姐脾气骄纵任性,更不是说她吃饱撑着爱为难下面人。事实上,一周来,楼里人也都摸清了这位新晋女主人的性子,两个字:软和。
她说话轻言细语,对人浅笑盈盈,就连着装也都是保守秀丽的禁·欲风情,半点不像那些个龌龊上位的野路子——她身上有着所有正统名门闺秀该有的柔婉风范。
可这些‘闺秀风范’,全都体现在男主人不在家的时候。
一旦沈思安踏进家门,她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不像先前孤零零打游戏时的无精打采,也不像跑后山喂鳄鱼时的神采奕奕,她要么懂事乖顺得不得了,给男人又是端茶递水又是接衣服的,忙里忙外似个传统小媳妇。
要么就像刚才,脾气来得莫名其妙,乱砸东西乱吼人,还难哄。
所有人都觉得,她这毛病就是被‘一家之主’给惯出来的,早晚惹人烦了要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