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后,姚书云整顿好了行李,乘坐了马车,准备去浀州赴任了。
他的气色依旧是不太好,只是在他的鬼话连篇中,很容易就被忽略了。
本王递给了他两瓶酒水,道:“路上带着喝吧,去了浀州,可就没这么好的酒了。”
“唉,既无好酒,又无美人,这几年,可难熬喽。”他说着,摸了摸下巴,道:“要不我赶紧定下一门亲事,今日便带上一个姑娘,陪我一起去浀州吧。”
本王怔了一下,只见他眯起了眼睛,笑出了一脸的fēng_liú相,“开玩笑的,要知道下官对王爷可是死心塌地,忠贞不二。”
又来了……
本王跳上了马,准备将他一路送出城外。
虽说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可这段路,本王想着陪他走一走。
路上,他倒是没有再继续废话,也不知是不是身子不舒服,还是心情不郁,放下车帘子之后,就没有再露面。
身后,庄严肃穆的皇城越来越远,两侧的高墙大院也慢慢消失了不见。
放眼看去,阡陌交通,曲折悠远。
这姚书云要走的路,还长着呢。
姚书云挑起帘子,下了马车,掩着嘴咳嗽了两声,道:“就送到这里吧。”
本王下了马,拍拍他的肩膀,道:“自个儿多保重,若有需要,随时通知我,得了空,给我来封信。”
“好。”他笑笑,面上有些苍白,“你也多保重。”
“嗯。”本王点点头,还是有些不放心,“书云,你身子到底要不要——”
“不要紧的,”他说,“找大夫瞧过了,说是我前阵子积郁成疾,留下了心病,以后放松了心情,喝几副药调理调理,就没事了。”
“那就好。”本王收回了手,目光落在了姚书云腰间那块玉佩上,轻轻叹了口气,道:“早些赶路吧,夜里别是没地方落脚。”
“好。”他重又坐上了马车,一路没有回头,就那样走远了。
彼时,南方的天空如同火烧,如同血染,如同凤凰涅槃。
而姚书云的马车,在一片热烈而壮阔的颜色里,终于是消失了不见。
仿佛这个人,也离开了我的世界。
本王收回了视线,轻轻叹了口气。
回到城里之后,本王因为心情不郁,想着去月华楼喝两杯。
行至门口,遇上了一个站在街对面,拼命伸着脖子往里头张望的年轻人。
他看起来有些局促,想进却又不敢进,想走却又舍得走,挪着焦虑的步子走来走去,时不时的伸着头,往里头看两眼。
“小九?”本王愣了一下。
是了,那个和苏蓉一起逃难至此的少年,那个送了本王羊脂玉的少爷。
许久不见,他个头蹿高了许多,因为穿了一身干净的衣裳,人看着也精神了,是个很不错的帅小伙。
他听到本王唤他,愣了一下,急忙上前打了个招呼,“王爷。”
“嗯。”本王随口答应着,看了一眼穿梭在厅里的莺莺燕燕,打趣着问道:“怎么,小小年纪,就知道惦记楼里的姑娘了。”
“没有。”他闹了个大红脸,道:“我不是在看姑娘。”
本王:“哦,那是在看谁?”
他的脸直接变成了酱猪肝,结巴着说道:“看看看,看百里尘老板。”
本王:……
眼光倒是不错,本王心想。要说这楼里虽然美女如云,各领风骚,可全部加起来,也抵不过一个百里尘。
只是这小九才十四五岁的年纪,怎么就想不开了,放着大姑娘的不爱,非得喜欢一个男人。
要说这断袖之癖,它毕竟不光彩。
“说起来,你怎么会认识百里尘?”本王问道。
“这个,”小九挠了挠头,道:“去年年关的时候,我们兄弟几个实在饿极了,便顺手偷了一个少爷的钱袋,结果被人发现了,把我们抓起来好一顿揍。而百里尘老板刚巧路过,顺手救了我们不说,还给了我们一些钱。”
他说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还从来没见过哪个人,能把白色穿出那样的感觉,衣袂飘飘,翩然若仙,温润如玉,清雅如莲。那一天,我还以为自己遇到神仙了呢。”
本王搓掉了一身的鸡皮,道:“百里尘虽然好,可他只管收钱,不管接客啊,你要想着睡他,怕是很难。”
小九的脸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支支吾吾道:“我,我可没想要冒犯他,王爷休要胡说。”
本王揽过了他的脖子,道:“男子汉大丈夫,喜欢就是喜欢,畏畏缩缩的算什么,走,跟我进去。”
“别。”他挣扎着,往后退了一步。
本王看着他,“怎么,你这是打算继续躲在街对面,时不时地偷看他两眼?”
“不然还能怎样,”小九苦笑,“我和他本就是云泥之别,能远远的看他几眼,就已经很好了。如果叫他知道我对他生出了龌龊的心思,我怕连远远地看着他,都不能了。”
“龌龊?喜欢上一个人就是龌龊?”本王皱眉。
这倒是叫我想起了陵光,他问我:“天璇,你身为上仙,如何这般堕落?”
呵,本王终究还是不明白,爱上一个人究竟有什么错。
就算是让我重来一次,我依然会舍得一身剐,拼他个粉身碎骨,无所畏惧。
可本王即使想爱,却没有这样的机会,而小九他明明有,却选择躲在了黑影里,畏畏缩缩。
本王看着小九,顿时有那么点恨铁不成钢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