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一点点地照进小镇里,照到那些残破的尸体上,照到那铺满广场的血浆上,照进兰杰的眼里。
艾伦可以感觉到此刻兰杰的心情,他如同跌入了深不见底的冰窖般。昔日那一张张鲜活的脸孔,如今脸上的表情却定格在茫然或恐惧上。
那个男人仰头看天,仿佛在接受阳光的洗礼:“找到你可真不容易啊,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这个镇子。可这个镇上的人实在太不友善了,我问你住在哪里,竟然没一个愿意说出来。我很绝望啊,只能杀了他们。反正只要一个一个地杀过去,总会找到你的吧。”
兰杰如同失去灵魂的木偶般走过男人的身边,走进了酒吧里。一进酒吧,苏西就愕然地看着他。兰杰身体晃了晃,跪了下来。昔日那个风情万种的女人,现在只有脑袋安静地给摆在吧台上,血流了一地。至于她的身体,则躺在地面的另一边。
心脏急剧跳动着。
深沉的悲伤终于转化成愤怒。
艾伦看见“自己”无声地扑了出去,在如瀑的晨光下,一拳砸在男人的脸颊。男人脑袋急摆,一颗牙齿从嘴中飞了出来。然后匹练般的剑光一闪,兰杰身前立刻鲜血淋漓。
然而兰杰如同没有知觉一般,双手抱住男人的头,狠狠一个头锤砸了过去。砸得男人连连退后,男人暴喝一声,浑身光焰喷薄。抬起头未曾落下,兰杰却转了个身,有无形的剑风掠过,兰杰的脸上多了一道细细的伤口。
他宛若末觉,扑了上去。
男人遥斩数剑,兰杰只双臂交叉护着脸和胸口,其它的地方完全暴露在剑风之下。剑风扫过。他身上已经多了几条伤口。最重一条在腰侧,鲜血瞬间喷了出来。
但兰杰已经挨近男人。
男人也一剑砍下来。
剑砍在兰杰的肩膀,艾伦可以听到剑锋撞到锁骨的声音,然后这一切就结束了。
兰杰的手穿过男人的胸口,从他背后捅出来,手中握着一个还在跳动的心脏。
一握,血浆喷涌而出。
男人看着他笑了起来:“开始了,它开始了。一旦开始就不会停下来,你躲不了的。最终,我们的宿命会把你卷进来。你所爱的,你所关心的人,都会变成血路上的一具枯骨。”
“我,先去地狱等你!”
他闭嘴了眼睛。
兰杰把手抽出来,就这么任由剑嵌在肩膀上,跪倒在地突然痛哭了起来。
直到一双冰凉的手捧住他的脸,兰杰才回过神来。阳光下,艾莉丝努力在笑着,哪怕眼角已经狠狠划落两道晶莹。可这一刻,阳光中的笑脸,就是兰杰唯一的救赎。
数日后,兰杰和艾莉丝离开了镇子。月光镇已经完了,几十人死在那个男人的剑下。如今镇上依旧可以听到人们悲伤的哭泣,那些镇上的居民会死,全都和兰杰有关。兰杰无法再这个小镇住下去,悲伤会把他淹没,让他窒息,最强无路可逃。
他本来可以不逃,任由悲痛淹没自己。但为了那一双冰凉的手,兰杰决定逃走。数年的相对,早已让他把当年那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当成自己的女儿一般,他不能让自己的女儿生活在地狱里。
两人离开了小镇,展开了一场漫无目的的旅行。
血路的宿命在身后紧紧追赶,兰杰所能做的,就是走远一些,再远一些。
于是四年之后,他们经过了多个国家,出现在一个高坡之下。高坡下是一个壮丽的城市,高耸的城墙和各种建筑都是雪一般的白。这个建在一条大河附近的白色城都,在午后的阳光之下美丽得有若天堂。
四年的时间,艾莉丝已经出落成一个高挑的少女,刚过完十九岁生日的她兴奋地指着下面那座城市说:“我们就住在这,好吗?”
揭开斗蓬,兰杰点点头:“嗯,我们暂时不走了。”
少女高兴地吹叫一声,就连已经长得极为神骏的白风,也兴奋地发出一声长嘶,然后人和马便奔下了高坡,朝着那座白色的城市而去。
白城苏洛世是一座繁荣的城市,在城市的周围是千里沃野,人们在这里种植着各种农物,由于气候使然,这里的稻谷年年丰收,于是这座城市又有了粮仓之称。
兰杰和艾莉丝交了税进入城市,入城是一条铺着平整石砖的路,绕过一个小广场后,便正式进入苏洛世的城区。白城的城区就像从高坡上看到的一样美丽,这里路面一尘不染,街道两边种植的绿树连绵成荫。来往的人们穿着干净的衣服,就连马车的车轮也没有一丝污垢。
对于旅行过许多地方的兰杰和艾莉丝两人来说,白城是他们所到过的最美丽的城市了。这里美得让人心醉,也足以让人忘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四年的时间,兰杰已经平复了不少。尽管偶尔午夜梦回,那个瞪着空洞。眼神的脑袋还会在他梦里闪过。但至少,他已经恢复平静,不用靠烈酒来麻醉自己。
在旅途中,兰杰同时也接取各种任务。随着血路觉醒,他的力量日益提高,如今的他已经和初遇艾莉丝时不可同日而语。他完成任务的时间变得更短,效率更高,任务难度也越接越高。四年下来,没有一次失败,如此之高的成功率,已经让兰杰在猎人的世界里成为一个传说。
用旅途中赚来的钱,在白城最偏僻的一个路段买了套房子,虽然这样的两层小楼在白城里几乎是贫民才会住的房子。但对于居无定所的艾莉丝来说,少女已经很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