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碗里黏糊糊的粥,忽然就觉得所有的事情也像这一碗粥一样水**融。)若是我想要拿双筷子来把米粒皮蛋瘦肉给分个清楚,只会将这些材料搅得更碎更烂。
呆呆望着厨房门,沈凌低头出来,我接过他递来的勺子,安静地喝起粥来。待到见了碗底,我飞快奔去厨房将碗冲洗干净了,擦干手走出门,沈凌笑了笑:“今天怎么这么自觉?”
我却破天荒地没有回他一个温暖笑容。
我缓步走到他身前,脑袋紧贴着他的胸膛。许久,我抬起头,刚好能看见他好看的下巴,我问他:“那一天,你是怎么成功把我带走的?”
他埋下头,下巴抵着我的额角,却久久没有声音。我又一次坚持:“看青璃那一日的架势,分明是要置我于死地。沈凌,你是怎么将我从青璃身边带走的?”
沈凌的手慢慢环住我的腰身,我将头从他的下巴底下挪开,直直盯着他的眼,星月一般璀璨的眼,我怎么看也看不厌的眼。他眸子漆黑,如一口不见底的深潭:“这个问题,不该是我来问你吗?”
我怔了怔:“什么?”
“那天你和青璃交手最激烈的时候,不是闪了一道白光?”沈凌说道:“白光过后,你浑身是血地躺在地上。而青璃的却不见了影踪。”
“这样么?”我喃喃自语,旋即踮起脚在沈凌耳根子边上压低了声音:“我们成亲吧!阿凌。”
沈凌环着我的双手动了动:“你说什么?声音太小了,我听不清楚。”
我双手圈住他的脖子,将最凑到他的耳畔亮了声音:“我要做你的妻子。长安要做做沈凌的妻子,一刻也等不及。”
山风柔柔吹来,院边梨树的巨大树冠随风轻摇发出沙沙声响。阳光穿透厚厚雾气射来,而梨树又恰恰遮住东边初升的太阳,整棵树被阳光镀上金色光芒,好似九天玉树煌煌。而我退后一步望着沈凌,他的眉他的眼他高挺的鼻梁还有他只为我扬起的唇角,都像是画出来的一般。
我看着他,浅浅笑起:“我嫁给你,你愿不愿意?”
沈凌咧嘴笑开,这是我第一次见他笑得这么自然。从前他的笑总是温润有礼的,温润有礼却有着数也数不清的疏离。他抱住我的腰身原地转了两三个圈儿:“怎会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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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有凉风习习。三更过后,我悄悄出了迷雾山,向建业奔去。因着腾云驾雾实在太过招摇,我双脚蹬地腾起,掠过千家万户的屋顶。
迷雾山里雾渺茫,大多数时候整个天空都是蒙蒙一片,便是阳光落在身上,也不见得很暖。夜里更是雾气腾腾,只能窥见月亮模糊的影。而此时则不同,天上的星子甚多,明明暗暗闪闪烁烁,反使得月亮看起来孤寡零落。
我在永乐镇的十里花田停下脚步,触目是焦黑的泥土和满地的残枝断叶。原该在五月枝繁叶茂的芍药,全部躺倒在地上。枝叶之间还夹杂这许多的花骨朵儿,含苞待放的模样,却再也不会有花开之时。
这是,沈凌养了十八年的芍药啊。
我有些难过,却也只是仰头看了看天。天外有天十八层,层层都住着法术高深的得道高人。可是高处毕竟不胜寒,得道成仙又如何?放弃尘世繁华,抛下所有牵挂,一个人住在冷冷清清的天宫之中,能有何欢何乐?
偏偏,却还有那么多的人挤破了脑袋想要走上这么一条成仙之路。
缓缓蹲下身子,我拾了几支芍药花枝,起身向着山谷近处的巨石走去。待走近了,我掏出一颗夜明珠将石头四周照亮,石头的一角果然有一瓣嫩绿的花芽,水灵灵的模样霎是喜人。
低下身用思君剑将花芽挑起,捧在手心中吹了一口气,花芽霎时变作了一朵妖妖佻佻的红色花朵——那是逢生花。
月前林月见将逢生花送给我的时候,我觉着自己一时半会儿也用它不上,便在到了永乐后不久将它变化为一株普通白芍放在这十里花田之内。围着保险,我还特特在这花上下了咒语,让它长得既瘦且弱。如此,便不会有人相中这株既瘦且弱的芍药,从而生出要将它挖回家种着的心思。
虽然,沈凌十八年来一直看重这芍药花田,特特清了好几家农户代为看管,并明令禁止任何人采摘花朵。
逢生花这种生物素来奇葩,就和北泽雪原的忆尘一样,除非被人熬了喝下腹中,是永远都不会死去或是变得不新鲜的。
我将逢生花变作和手中其他芍药花枝没有分别的干枯长条,又将他们统统放进了墟空之境。自己则飞身一跃跃上山谷顶端,再起步已是转了方向往迷雾山飞去。然而还未走出两步,我又回过头,皎洁月色使得整个山谷的衰颓模样无处可唱。我看着满地的芍药花枝,忽然就停了脚步。
焦黑的泥土满地的枯枝凄凉的景象,不该这是片山谷的模样。我仅仅立在山头看这谷底,隐约可以想起那一日青璃凛冽的剑光,以及自己身上腾出的那股暖流。
下意识摊开手心,我借着月色看清自己掌心的脉络,花掌的纹路有些弯曲,却终究是没有断开。
那一日突然爆发出的能量,究竟是来自何方?而青璃?又究竟是为何非要娶了我的性命不可?安天心阁中上古神籍的记载,神君青璃该是个温暖随性宽容自在的仙子才是,素日里从不与人争执,更何况轻易去杀一个小仙?甚至说,对一介凡人也毫不手软!
莫不是我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