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里路并没有花去多少时间。只是隔了两日,地上虽仍有斑斑血痕,却没有半具尸身。方静秋心里明白,四方城地处大庆与草原民族的交合处,本就形势复杂,今次是在别人家的地盘上打仗,无论胜负,草原人都会清扫战场。
换上当地人的衣裳,方静秋理了理被梳成小辫儿的头发。铜镜里的姑娘容貌端庄,嘴角微扬,却绝对不是笑容。她抿唇,横过发上的纱巾遮住脸颊走出门去。门外是碧草蓝天,苍鹰正在雪山之巅盘旋。她看着那苍鹰,参日不会死的念头变得越发强烈。
再次翻身上马的瞬间,她想起了参商二星宿的预言,顿时心里一空,竟不知道该把马儿策向何方。参日不会死,她想,他还不曾与奈涅争过这天下。更何况,参日不会是那么轻易就弄丢性命的人——那少年玄衣怒马,张弓搭箭时雄姿英发,他向她许诺会长久相伴,自不会半路离去任她尘世倾轧?
她赶去了雪山,草原人的规矩:人生于无形,也应当死于无形,土葬或是水葬都会污了自然的圣洁。所以他们将人的尸身抬上雪山几十米上百米高的地方任苍鹰啄食,并称之为天葬。而方静秋听说,前日一战中“死去”的人,不论是大庆的还是草原的,都被抬上了雪山。
雪山上横七竖八陈列着上百具尸体,方静秋走过时不得不掩住口鼻,待过了片刻,勉强适应了那浓烈的腐味。她方才往前挪动着步子。
每一步都是煎熬,雪山上的尸体有些仍旧保持着完好,有的却被啄得只剩个骨架——当然,更多的也更吓人的,是那些被啄空了却又留着血肉的尸体。她此生从未见过如此惨烈的景象,便是多年前的灭门惨案,等她了解到的时候也只能闻见空气中浓浓的血腥气。
一将功成、万骨枯。还来不及唏嘘,她体内一阵翻江倒海,早上吃的两个馒头款连同昨夜的饭食一起吐了出来。可是吐过之后她反倒坦然,也不再捏着鼻子,而是翻过一具具尸身走了过去。
参日虽然时常练兵,可却从来没有真真正正的上过战场,草原人不认得他,也就自然不会给他特别待遇。一个活人不会凭空消失,若是他真的死了,那么他的尸身一定在这里。若是在这雪山上找不到他,那……再好不过。
而等她从三百多具尸身中抬起头来,因着没看见那人的邪美面目而步子是喜是悲的时候,身后忽然有人一身轻咳。她回转过身,只见得一个黑幽幽的岩穴。她缓步走近,将身子靠在山体上,轻声问道:“是你吗?”
“静秋!”先滚出来的却是一柄做工简略的铁剑,紧接着窸窸窣窣一阵声响,是衣料与岩石的摩擦,参日浑身是血,探出头来。脸上的表情却迷幻得很, 他一 把抱紧了方静秋,带着哭腔道:“不是幻觉!哈哈,这一回不是幻觉!”
“不会是幻觉。”方静秋抱紧了参日,一颗心也在瞬间柔软:“不要怕,我在这里呢!”
参日伏在她的肩头笑:“我身上有伤,走不下山,如果你不来,我就只能在这山上等死了。”他将唇凑到她的耳边:“所幸你来了。”
“这是什么话?”方静秋道:“便是你不在这里,便是你真的出了意外。我也还是会找下去,我是藩王妃,你的妻子。我不会让你一个人,更不会让你埋骨他乡。”
“是么?”沾了血渍污泥的脸上有笑容干净动人,参日与方静秋相互搀扶着站起:“以后别再想皇城了。每回你说起那地方,我都会觉得,你像是要离开我一样。”
雪山脚下,他面色苍白唇无血色,却坚持着说了许多话:“为你一梳一至,梳至一生纠缠不休。静秋,我想和你一直一直在一起。”
转瞬便是半年过去,参日的身子也渐渐好转。冬月,大雪纷飞不止,奈涅连下三道圣旨,召藩王妃入宫觐见。这是大庆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大雪,而这雪又偏偏落在向来暖湿的南方,更使灾情变得不可捉摸。方静秋心里颇为忐忑,因着她想起奈涅与参日的决战日,便是在落雪的冬天。
事情回归到幻境初始的那一幕,相爱相恨的三个人在阔别三年后为了国家子民重逢,金衣龙袍的君王躲在房外看贵妃榻上的美人酣睡。我觉得自己好像拿捏不准这一段感情,因着我判断不了方静秋的心里,参日和奈涅哪一个比较重要。
他是她的心上人,欲忘不能;他是她的夫君,注定相伴一生。
这一回的占星之途几乎算得上一帆风顺。说是几乎,乃是因为在这途中死了一个人——闻笛——奈涅亲自下的诏,以欺君罔上的名义。闻笛从未对参日死心,又自以为洞悉了自家主子的心意,大着胆子将皇帝骗到了主子的住处,并端上一杯杂了易多散的茶水上来。若不是参日及时赶到,只怕被药性逼出兽性的奈涅真会管不住自己闯进里屋去找方静秋做解药。
事实上奈涅并没管住自己,他真有将方静秋压在身下。他那一双狂热到发红的眼睛被方静秋牢牢的记在心间,以至于多年后回忆起来,还能记得清他滑落在眼边的汗珠。
闻笛被定罪之后,方静秋去天牢见过她一面。她一身囚衣发丝凌乱缩在墙角,见了方静秋便猛地扑过来。隔着一扇铁栏,她不住磕头:“是闻笛错了!小姐,闻笛知错了!求小姐饶过闻笛这一次,闻笛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她冷冷看着她:“你当时说你喜欢参日,我便说过,你喜欢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