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菲莉丝。”菲莉丝回答道,“这是亚历克,我儿子。我们是路过的,打算跟着车队进城。”
吉米立马补充:“是的,是我收留他们的……”
领头人细细打量着菲莉丝,然后笑起来:“原来是这样,你们运气不错,遇到了我们红狐狸,放心吧,我们不会伤害你们的。不过,我劝你们不要进城,一看你就是外地来的,对这座城市所知不多,贸然进去,恐怕会被抓去做奴隶的。”
菲莉丝做出一副被吓到了的模样:“奴隶?他们随便抓人做奴隶吗?”
“你不知道吧,这一年多城里的制造业发展很快,奴隶供不应求,老板们都想钱想疯了,是人就抓,单身男子都不放过,更何况是你这样的女孩子,还带着个婴孩。不是我危言耸听,如果你被他们抓住,你会被卖到奴隶市场,而你的孩子也会被卖给大户人家终生为奴。”
菲莉丝显得很为难:“可是,我必须进城,再说,这雪原里,若是不去城里,根本无处可去啊……”
吉米看不过去了,对瘦高个儿说道:“唐尼,不如,让他们先跟着我们吧……”
被叫做唐尼的男子有些犹豫。
“这个女人身份不明,如果知道我们的据点……”有人小声议论。
“可是,只是个弱女子,还带着孩子,不可能是城防军的人吧?”
“那真的是她的孩子么,还是只是个道具?”有人暗笑。
“如果是道具,应该装得更像些。”有人琢磨着。
“不收留他们的话,流落荒野,或者被抓进城里做奴隶,我们都会于心不安吧?”
吉米听着这些人议论纷纷,反倒变得更坚决了些:“唐尼,带他们走,不要忘了。我们是为什么才组建红狐狸的。”
唐尼深深看了他一眼:“好吧,带上她!”他说着看了看四周,“我们的战利品怎么样了?”
“奴隶一百一十四人,数目对得上。已经全部释放了。”有人凑过来说。
“发给他们粮食和衣服,让他们离开吧。”唐尼说道。
“他们中有人希望能跟我们一起……”
“想留下的就一起来吧。”唐尼叹道。
于是,几十个衣衫褴褛的奴隶披着刚刚获得的、大小不合适的外套跟在了队伍后面。
菲莉丝紧跟着吉米,一行人穿过赤红的山岩,绕过几条小道,路线之复杂,若是一般人恐怕早迷路了。但是菲莉丝凭借灵魂感知可以轻易洞察这些人的心思。[热门。]他们根本就是在绕路,其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隐藏他们的据点。
最终,她被带到了地下的据点。正如红狐狸这个名字一样,这群人很善于打洞,而且地下洞穴错综复杂,出口也到处都是,可以很方便他们偷袭商队以及撤退。
在七彩大陆,这样的劫匪自然是各国和猎人协会们打击的对象。但是在这个鬼地方,一切又有所不同。
夜晚,温暖的地下。人们聚在一起用餐,并庆祝又一次得胜归来。格穆老板和他的佣兵们被关在下层的监牢里,被解放的奴隶们和红狐狸的人围坐在火边,吃着烤鹿肉和兔子肉,就着白薯。奴隶们似乎第一次吃到饱餐,感动的热泪盈眶。唐尼见气氛正好,于是站了出来,说道:“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知道我们红狐狸被城主深恶痛绝,但是凭什么他们就可以高高在上想用我们劳动的成果,而我们却只能没日没夜替他们干活?大家都是人,一模一样的人,毫无区别!这个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没有这样的制度,只有这里暗无天日。我们要推翻它。让更多的同胞们解放,我们要把城主从他的位置上拉下来,让他也尝尝做奴隶的滋味!”
奴隶们和劫匪们都欢呼起来。
唐尼命人把格穆老爷拖了出来,格穆老爷被五花大绑着,吓得瑟瑟发抖,一个劲哀求着:“放过我吧,多少钱我都给,你们不就是要钱么?我是无辜的啊,我只是为城主操持生意而已,我并没有虐待过任何一个奴隶……”
“你们说说,他该怎么办?”唐尼问下面的人。
“杀了他,吃他的肉,喝他的血!”人们大喊。
格穆吓得面如土色。
“吉,吉米,救我,我待你不薄啊……”格穆望着吉米哀求。
吉米偏过头去不看他。
唐尼却笑道:“你不知道吗,吉米是我们的副首领,他不可能为你求情的,应该说,他一开始接近你,就是为了今天。”
格穆当即瘫在了地上。
“既然大伙儿都这么恨格穆混蛋,那么我们会让大家如愿的!”唐尼说着,猛然抽起一把刀,径直插入了格穆老爷的肚子里。
格穆老爷发出一声惨叫,偏偏被捅穿的是肚子,一时半会又死不了,他痛苦地哀嚎着,附近的人因此而欢呼起来。
“这混蛋贩卖了我们多少亲朋好友,我们不能太便宜他,既然他已经活不了了,让我们把他丢出去喂熊吧,这样一定很有趣!”
人们齐声喝彩,于是几个大块头把浑身是血的格穆老爷扛了出去,一路上都是他的哀嚎。
一晚上都是闹哄哄的,菲莉丝看着这一切,不由叹道,劫匪终究只是劫匪,哪怕他们打着解放奴隶的旗号。既然不是一路人,她也没打算与他们有过多牵扯,饱餐一顿后,打算伺机离开。
见无人在意她,菲莉丝溜到了门口处,没想到却碰到了从外面进来的吉米。
“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