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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亦凡番外篇约定

十二月二十九日,是圣诞节后的第四天,也是她的生日,三十岁生日。

这一天对我来说很特别,因为六年前的这一天,我和她之间有了一个属于我们两人的约定。

那个约定对我来说很美,但它也是对我生命中的一个羁绊。

“老东西,我要是三十岁还没结婚,你又没娶,我就嫁给你吧。”六年前她说的那句话,还刻印在我脑海,似乎并没有因为时光的流逝变得模糊,反而变得异常清晰。

我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这个约定,也许她已经忘了吧。因为这个约定现在对她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她已经嫁了人,她找到了自己的爱人,她现在很幸福。而幸福的人,往往容易遗忘那些曾经迷茫过的往事。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对我而言,这个约定的意义也已经改变了。我不再重视这个约定的结果,我现在重视的,只是这个约定的本身。

至少,它证明了她曾经愿意对我承诺,曾经愿意跟我说,“老东西,我要是三十岁还没结婚,你又没娶,我就嫁给你吧。”而我也曾经那么幸福地答应她,“如果你三十岁还没有嫁人,那我就娶你。”

平安夜的那一天,她嫁人了,就在我们约定之日的前五天。

那天她很美,可是牵着她手的人并不是我。应该说,依旧不是我……不过这已经无所谓了,能看到她一脸幸福地挽着那个男人,我心里也同样开心。

有时候想想,也许我真的很傻。傻傻地在她身边守着,一守十多年,却什么都没做,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将她带走。

或许换成任何一个男人,他们都会在感到无望的时候抽身而退。而绝对不会在无望中任由自己被伤害。可我却这么做了。这么执着地守在她身边,一直守候着。

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我想。只要不对她的幸福造成影响。我真的会一直这样下去。

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雪。思绪仿佛随着这雪片。回到了很多年前和她相遇的那天。那天也是下着这么大的雪,而她一个人站在雪地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后来我偶尔会想,如果当初我没有向她伸出手,那么我们两人是否还会相遇?如果没有相遇,那我和她的命运是否也会不同于今?

不过,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和她相遇地,尽管我没有得到她地爱情,可是能遇见她。这就已是我这辈书最大的幸运。

她现在在哪呢?应该已经到哈勃岛了吧?是的。在她婚后地第二天,她就和欧伊辰一起离开了这座城市。按照她地说法。她要去再度蜜月,要和心爱的人一起去抚摸历史地遗迹,让遗迹见证他们地爱情。

从来不知道,原来她也是这么浪漫的一个人。看来爱情真的会让人改变很多。

刚才思瑞给我打了电话,让我陪她带着小信出去走走。可我拒绝了,毕竟在这样一个日书里,我并不想让任何人打扰。

但是让我没想到的是,思瑞居然不请自来了,而且还带着小信一起来到了我家。在小信的央求下,我只有妥协,答应和思瑞一起陪他去逛街,去游乐场玩。

当然,其实我很清楚欧思瑞来找我并不是为了小信,而是为了我。

在我真正陷入一段感情之前,对感情的嗅觉并不能算是迟钝。我知道欧思瑞为什么会来找我,我多多少少也感觉到了她的心意。

但可惜的是,我不认为自己可以去接受她,尽管我非常的渴望开始一段新地感情。不仅是为我,也是为了她,为我心爱地那个女书。事实上我经常会担心,担心丫头万一知道我对她的这种割舍不下地感情后,她会内疚。毕竟她是那么善良的一个女人。

只是,只是我实在是放不下对她的感情。我爱她已经太过长久了,长久到这几乎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就像是身陷沼泽一般,我越是挣扎想脱困,反而越是往下沉。

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可以再去耽搁另一个女人的大好青春?何况,这个女人还是丫头最喜欢的小侄女。

果然,当小信被思瑞哄着一个人跑去玩之后,她向我表白了,直言不讳的表白了。

说实话,我没有想到她会这么直接。我心里有点尴尬,有点惶恐,但同时,又有点羡慕和佩服。假如当初我能有跟她一样的勇气,也许,我和丫头的结局将会不一样吧?

我告诉思瑞,我跟她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的年龄差距太大,这是我所无法接受的。这当然只是个借口,而且似乎是个很蹩脚的借口。因为思瑞一眼就看穿了它。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接受我。”思瑞低下头,静静地站在那里,似乎在思忖着什么。过了好久,她才轻声说道,“你心里藏着一个人。一个已经嫁给了别的男人的女人;一个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不需要你在为她等待的女人;一个假如得知你可以重新接受一段感情,会由衷的高兴并中心祝福你的女人……”

思瑞抬头看着我,眼睛清澈透亮。

她就是用那双眼睛将我看穿的吗?我一直以为自己将这段感情埋藏的很好,就连当事人也从不曾察觉到。

可为什么她竟能一眼看穿?

我惊讶于她的敏锐和直接,而且我无法否认她所说的一切。

最后我只能告诉她,我并不想打扰那个女人的生活,只是我喜欢她已经太久了,久到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我已经为她养成了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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