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逸公子,姐姐问你想要个什么角色。”杜鹃自动略去后半句话,反正锦逸耳朵又不聋,早听到了。
“姓周名子都,化名为锦逸,可以按照我的故事写。”锦逸顿了顿,补充道:“期待能尽快看到这个角色。这么晚打扰,不好意思,告辞了。”
说完,锦逸转身离去。
如果不是杜鹃好奇地问:“姐姐,锦逸他干嘛让你用他的故事写?他想出名吗?”,徐小白几乎以为锦逸从没来过。
“傻瓜,锦逸老早就有名了,何须借我的名?可以不用怀疑的说,目前他写进是有点自贬身价的意思。”话点到为止,锦逸为什么自贬身价也要求个角色,她想,是他借着这个机会见她一面,以后,他可以买了天看。
多一个读者总比少一个读者好。
有才如锦逸,竟然看得下去简单粗暴有时有些脑残的小白文,徐小白也是有点开始佩服锦逸了。他没有说好不好,却不声不吭的找来要个角色。试问谁会想把很喜欢的角色写进一本烂书里?
锦逸,是认可她的。
尽管这本书很小白,尽管白莲花在女神经病和重度中二患者之间切换的很顺利,锦逸却没讨厌白莲花,还要了个角色!
要知道,按照她的路数,大部分男人都会喜欢白莲花啊!谁让她也有轻微的玛丽苏情结呢?
咦,不对啊,锦逸身为西川国第一美男,写进是第一美男,第一美男喜欢第一有名的大胖子女人,是不是太喜感,太把锦逸的身份拉低了?
锦逸这么有名,如果真用锦逸的名字,现在特比热销,但也是有不少人看。万一传出去,她没刹住车,把锦逸的身世都抖了出来,这样很不好。
不能叫锦逸!
不如叫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锦瑟跟锦逸的名字差不多,但差一个字,就差之千里了。
用锦瑟代替,不仅不用担心读者们会把锦逸对号入座成锦瑟,她还可以尽情的歪歪啦!
毕竟亲眼看到的美男,比凭空捏造的美男子,写起来肯定要真实动人!
翌日,用过早餐的徐小白,躺在床上开始构思怎么把锦逸要的角色锦瑟,以一种牛气哄哄让人过目不忘的方式出场。
美男出场,必定要亮瞎所有人的眼才行。
让他以无比高冷的姿态出场还是一次就轰动全城呢?这是个问题!
正当她想得入神之际,潘朗领了个人进来。
不仅是个人,还是个女人。
不仅是个女人,还是个漂亮女人。
深蓝色长纱裙,尾摆太长拖在地上,腰间束一玉带,右手上带着与衣裙相配应的玛瑙蓝镯子。三千青丝三分挽成一个发髻,斜簪一支宝蓝玉簪,剩余的七分长发披在肩上。浓妆淡抹,不盈一握小蛮腰,樱桃小嘴,双眸似水。
好一副大家闺秀之姿!
难得三皇子带个女人来,难道是为了给她解忧?额,等等,不是说她跟潘朗处对象吗?那还带这么漂亮的女人来干嘛?莫不是经过这一个月相处的时间,潘朗觉得两人不合适?今儿个,特意赶早带了现任女友来,而她徐小白,华丽丽的成了前女友?
唔,其实她也觉得三皇子这个选择很正确,很明智,很值得为他点赞!
“早,小白。”潘朗脸上洋溢着笑容,问候早安。
咦,说分手的男人还能这般笑?莫不是潘朗打算脚踏两只船?这可不行啊,两女不能共事一夫!纵然心里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徐小白还是笑着道:“三皇子早,不知你身旁的这位,是哪家千金?”总不能反问这就是你现女友吧?估计潘朗也不会干这么狗血的事情,毕竟他没看过狗血的都市剧啊,还不至于想着这么闹腾!
“小白,这位是你祝伯伯的千金,按辈分算,你该叫她一声姐姐。”
“祝姐姐?”那接下来这位祝小姐是不是该说哪里哪里,初次见面还请妹妹多加关照?唔,狗血剧的剧情马上就要上演,徐小白满怀期待。
祝霜清豪爽的说:“三皇子太客气了,白大大,叫我祝霜清或者霜清就好,我不过大你两个月,不用叫我姐姐。”她可不知道在徐小白的那些花花肠子。
“你叫我白大大?”咳咳,大大两个字在网文圈里,多半是读者叫作者的。比如她前世看过的最后一本者就是个叫搞定男神的坑货,她没事都会去扣扣上找坑货聊几句,每次开头都是:“男神大大,你咋还没更新,是不是又偷懒了,需不需要我用小皮鞭抽你啊?”
所以,祝霜清叫她白大大,意思是看过她写的《最爱白莲花》?祝霜清是她的读者之一?
哎呀呀,这误会大了去了!还好没有开口呛祝霜清,不然白白得罪了一位读者。我可真是机智无敌的白大大啊!
“是啊,你不是写了《最爱白莲花》吗?偶遇三皇子,他说你喜欢别人叫你大大,我就叫你白大大了,怎么有何不妥吗?”
啧啧,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读者,真是个很会替他人着想的软妹子!第一次亲眼见到第一个不认识的读者,徐小白一颗小心脏啊,跳得可快了,心情激动着呢!没想到消遣写的文,竟然真的有读者!
看来以后可不敢瞎写了,不然读者一生气,分分钟跑来砍死她都是有可能的!
妈妈啊,我好怕怕啊!
“嘿嘿,叫我白大大就好。霜清你快坐下。”徐小白伸手拍了拍床边,对潘朗说:“杜鹃好像在楼下厨房洗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