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慕文的马场离临水山庄并不远,御龙大酒店营运后,收入节节升高,他收购临水山庄的土地时,觉得方圆的地貌都不错,就一并买了下来,后来就建成了私人马场和射击场。
他喜欢骑马和射击,是受到一次演出的影响。
那次,他接了一个电视剧,演的是一个将军。一直慕文的他,对骑马、打仗这些不感兴趣,可又非常喜欢那个将军角色,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好弃文从武,学习骑马和射击。
功夫不负有心人,钟慕文怀着对将军的敬仰,刻苦练习,百分之百的汗水下,终于会学了骑马和射击,也成功塑造了一个抗战时期将军的英勇形象。
后来,他离开演艺圈,经营起酒店,事业蒸蒸日上,日子跟着清闲起来,他的爱好就是骑马和射击,在国内的时候,只要是在临水山庄驻足,他都会去骑上两圈,打上两靶子。
夏细语坐说风骏那辆拉风的新型摩托,来到了钟慕文的马场马厩。
马厩里竟然有红、白、黑三匹骏马,身强力壮的年轻马夫见到风骏,冲他露齿一笑,风骏让出身后的夏细语,对他说:“阿信,这是大小姐,我的妹妹。”
阿信望着夏细语,欢喜地笑着,点头,比划着。
;一;本;读,玠u “嗯,谢谢你,你去歇息吧。”风骏有着粗犷的外表,对下人态度温和,夏细语不禁对他刮目相看。
“他是哑巴?”
“是的,可耳聪目明。”风骏望着喟叹道:“和我一样,是爸爸带回来的。”
“我是孤儿。”夏细语皱着眉头,心情也跟着沉重:“为什么我们那么可怜?”
“我不是孤儿,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我当过兵,曾经幻想当一个将军,遇上爸爸是纯属意外。”那年,带兵驻守边关的他,带着士兵巡逻,遇见醉倒在车边的钟慕文,热心肠的他,带着钟慕文回到自己的宿舍,悉心照料。
钟慕文对这个年轻人一见如故,非要认他为干儿子,风骏百般推辞,说乡下老家有父母在,他是不可能做他人的儿子的。
不久,他回家探亲,居然看到家里破旧的屋子焕然一新,父母精神矍铄,容光焕发的,一问之下,才知道钟慕文对他父母好得不得了。
“孩子,我知道你是不屑人家做这些的,我们俩老也不是贪图荣华富贵之人,那钟老板是个好人啊,无女无子的,怪可怜的。他说,他并不是想完完全全叫你过去跟着他,只是想你有空的时候,去看看他。”
风骏并不为所动,这事儿就一直耽搁下来。
时间过去三年,读军校的风骏以两分之差落榜,要强的他,退伍回了老家,与父母相依为命,农村的娃,又在部队上当过兵,有着一身的力气,他早出晚归,辛勤地挥汗在那一亩三分地上,可到头来,还是穷得叮当响。
父母看不下去了,觉得该人儿子出外去拼搏。于是,他离开了家乡,一个人进了城,在一家工厂做了个保安,包吃包住,一个月领着二千多的工资,省吃俭用之下,还能寄回两千块。
天有不测风云,何况社会上还存在着不少的社会垃圾,这些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一天到晚就盯着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月黑风高的夜晚,就是他们下手的好机会。
这天,恰好轮风骏值班,他在工厂里巡视了一番,回到值班室,隐隐约约听到外面的路上传来呼救声,就对另外两个同事交代一番,孤身一人冲了出来。
工厂前的人行道上,昏黄的灯光模糊的照着,绿化带上,有两个男子拉扯着一个穿着紧身包臀裙的女子。女子挣扎着,双手双脚激烈地乱打乱踢,拼命反抗。
风骏跑上去,三拳两脚赶走了两个猥琐男子,把女子带回了值班室。
就这样,女子成了他的女朋友,他们交往了半年。这年,他把她带回老家见父母,回城第二天,女子就走了,留下一条短信,叫他不要找她。
风骏的初恋就这样来去匆匆,留下他一个人在风中,捉不到一丝云彩。
更加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那两个男人在伺机报复,工厂失火了,他被开除了,他成了个失业者。他失魂落魄地走在街上,再次碰到了钟慕文,于是,他成了他的干儿子。
钟慕文并不喜欢美国,在国外没有自己的事业,但大部分时间都在美国居住,打理御龙酒店的事务,大多数时间都是风骏在处理,而他只是挂着一个助理的头衔,因而没有几个人知道御龙酒店的总裁到底是谁。
风骏拿着两条马鞭过来,一条黑色,一条红色。
他递过红色的马鞭,俊朗的脸上笑意深深:“爸爸还真是个神通,早就准备好了这条马鞭。”
红马鞭是新的,大约六七十厘米长,金色丝线和红色藤条筋缠绕在一起,格外好看。
夏细语接过,骄傲地说:“爸爸老早就知道有我这样一个女儿!”
和钟慕文相处下来,她觉得蛮和谐的,他真的就像个慈父,疼着她、爱着她。
她满足了,完全把他当着自己的爸爸了,她享受着他给的温暖、他给的关照、他给的幸福、不知不觉中,她为人子女的傲娇气就来了。
“风骏哥哥,我不会骑马。”
风骏牵出红鬃马儿,替她安好马鞍后,她才想起这个最严重的问题。
“我知道你不会啊,”风骏一副了然的模样,“我认识的女人中,没有一个会骑马的。”
她那副娇柔的小身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