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扎了根,不肯信她是爱他的,也不肯信她对莫问离只是血浓于水的至亲之情。你能抛弃自己的血亲吗?渔嫣的血管里,一半是莫问离的血,渔嫣的命,就是莫问离给的。

她看着御璃骁,心一寸一寸地凉。

从翡翠谷到现在,她步步走来,充满艰辛,若她无情,大可以与莫问离天涯海角,逍遥自在。何苦陪他南征北战,誓死相随?

她从铃铛的肩上爬下来,慢吞吞地坐到地上。

“王妃你怎么了?”铃铛抹了把脸上的汗,挨着她坐下。

“铃铛,你为什么喜欢莫问离啊?”渔嫣小声问她。

“就是喜欢,他长得好看,武功也高,很威风。”铃铛不好意思地笑笑,用手肘轻碰她,“你为什么喜欢王上?”

“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了,就像是习惯,习惯了他存于我的生命里,不舍得离开,不舍得丢下。”渔嫣小声说。

“哦……”铃铛想了半天,摇头说:“我不懂。”

“就像你吃饭、睡觉、呼吸,是生来就会的。我从翡翠谷出来,就像重生一次,而生来就是喜欢他的。”渔嫣抱住头,声音轻轻。

“翡翠谷是什么地方?”铃铛好奇地问。

“是个漂亮的地方,若那里没有被水淹没,我可能现在还在谷底。”渔嫣笑笑,深吸一口气,“我现在也不明白了,是轰轰烈烈的爱情好,还是细水长流的平淡好。我喜欢看那些乱七八糟的杂书,才子佳人在春光明媚里私奔,那样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多美好啊。”

“我一直喜欢那样的爱情,我能与我的夫君一起,携手走过山川,经过岁月,直到我们垂垂老去,白发苍苍。到那时,我们回想年轻的岁月,一定有数不清的回忆,可供我们细细地品尝。而现在,我怀疑我的喜欢到底值不值得。他居然不信任我……”

“我很伤心,他一直不像莫问离,能把心全用在我的身上。他总有做不完的事,有江山,有天下,我永远只是他的一部分而已,我忍气吞声,也换不来他的信任。他想用他的强势,让我低头,回皇宫去,不再见莫问离,我怎么做得到?”

铃铛静静地听着,直到她说完了,才小声说:“可是我还是不懂。既然喜欢,那就随便他是什么人哪,你只管喜欢他就好了……”

渔嫣苦笑,拍拍她的手说,“我以前也这样想,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我喜欢他就好了。但是过日子,不是仅有喜欢就可以,要爱御璃骁这样的男人,得有一颗极强大的心,能与他并肩看江山。铃铛,我累了……

“那你睡会儿吧。”铃铛赶紧拍自己的肩,小声说:“你靠我这里睡,那榻凉嗖嗖的,别过去。”

渔嫣靠过去,轻轻地说:“我想当个普通人,过普通的日子,爱普通的男人,远强过如此被他怀疑……如此疑我,让我的心如何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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