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林兰妹把小姑娘的背包撞到地上,然后拿起来还给她时就惊叫说怎么这么沉,里面有什么,接着就拉开包把里面的茶拿出来了……”
……
三个女工先后录了口供,赵兰和林兰妹在现场听着,都表示没有意见,整个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因为三个女工也没有什么文化,大家都是直白地把事情地经过说出来,因此吴平凡一对笔录,也渐渐勾勒出事情的经过。
林兰妹反正也不怕别人会说她是不是有意撞到赵兰的,反正从她背包里查出茶叶这件事情是肯定的了。只要有这个赃物在,她就跑不了做贼的名声。
三份笔录,都让三名女工签名按指模,赵兰和林兰妹也作为见证人写上了自已的名字。
“那么,经过三份笔录的陈述,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事件的经过就是赵兰在出厂的过程中,林兰妹不小心撞掉了赵兰的背包,林兰妹觉得背包的份量不对,在递还给赵兰背包的过程中,打开背包,发现了里面装有茶叶,于是认为赵兰偷了茶厂的茶叶。
赵兰,过程是不是这样?”
吴平凡问赵兰。
“是的,没错。”
赵兰回答。
“林兰妹,事情的过程是不是这样?”
“是的,没错。”
林兰妹也答道。
“好,你们双方都认为事件的过程是这样。那么林兰妹你现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在笔录桌对面,放了两张凳子,林兰妹和赵兰各坐一张,开堂问审,就这样开始了。
这种形式并非不合法,在法院也有简易审理案件的程序,有报道说某地有一个法官,常年下乡为群众流动办案,把国徽绑在马背上,到哪个有案件的村庄,就把国徽立起,摆上桌子和凳子,便可以办案了。
作为治保科的科长,吴平凡也有处理此类纠纷的权力,至于办案地点和办公条件,只要三方都没有意见,程序合法,便可以成立。
林兰妹抬了下眼皮,道:
“没有什么好补充的。”
“赵兰,你有什么要补充的?”
“有。我想问一下林兰妹,这个包是我的没错吧?”
赵兰一指放在办案桌上的背包,那个构成她被栽赃的重要证据。
“是啊,当然是你的了。”
林兰妹脸上露出“你是白痴”啊的表情。
赵兰见林兰妹浑不自知,已经一步一步走进自已的陷阱,脸上浮出了自信的微笑。
这副表情落在林兰妹心里,不知道怎么地却让她无由地再度心虚。
“那我问你一句,你拿起我的背包时,有没有摸到里面的茶叶袋啊?”
那一斤茶叶是用塑料袋装着的,林兰妹强笑道:
“当然有,我拿出来展示给大家看你偷窃的成果时,自然有沾到袋子。”
“好,这就说明,我的背包里,从外到里,都沾上了你的指纹是不是?”
赵兰步步紧逼地问。
咦,事情好象到了关键的时候。一边围观的人已经被吴平凡的走程序折磨得昏昏欲睡。他检验的都是大家知道的事情经过,一遍遍地重复,她们都觉得索然无味。要不是觉得都看到这个时候了,不继续看个结果太可惜,肚子饿得“咕咕”叫的她们早就坚持不住了。
不过,这时候赵兰的用词挺新鲜的,什么“指纹”的,听起来很刺激的样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