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仙侠修真>纵横之洪荒>第254章 妖族嚣张;巫族藏拙

自从帝俊纳羲和为天后,夫妻二人相敬如宾,一主外一主内。 共同执掌天庭,此时天庭天数已圆,气运已盛,倒也被他夫妻二人打理的兴兴向荣,更加繁盛。

帝俊当初也是好算计,先立天庭聚妖族之心,再借成婚之时,广邀同道,为天庭状势。不仅妖部大部归心,更是震慑洪荒各神神魔,不可小视天庭妖族。其效果虽一时看不出来,却也有意外收获。

帝俊羲和成婚不过十数年,北海鲲鹏道人就数次前去天庭拜访帝俊太一,再不如是以前二相不往来,情份极为生硬。

鲲鹏当初见帝俊成婚之时,在紫霄宫听道者前去天庭庆贺者,竟占了十之**。其一举便让帝俊的声势一时无二,妖族中无不敬服。再思及当初自己被准提夺了座位,心中委屈更无一人为他说句公道话。

自紫霄宫回到北海之中,鲲鹏这才醒悟,常年待在北海一个人独自修行,确实不妥。没去结交几个知己好友,一旦危难当头,连个为自己说话,求助之人都没有。

如今真正能依为靠山的也只能妖族,只要自己真心归附天庭,为天庭在做一些事心事。再与帝俊太一交好,到时妖族实力大增,自己外出别人也要顾忌三分情面。思来想去,最后鲲鹏下定决心,要常去天庭走动走动,并且要坐实了他妖师之名。这一走动不要紧,倒让他发现原本一直游离与天庭之外的凤栖山女娲、伏羲二大圣,,如今竟然也与天庭相处极处融洽,虽然作为将来圣人之一的女娲并未在天庭之中担任什么确切的职务,但是他的哥哥伏羲却担当着一个位高权重的官职。

看来为了拉拢女娲、伏羲二人,帝俊可真是下了大工夫啊!竟然将女娲封为妖族娲皇,规定其地位与他平等,给予其崇高的虚位,在那里供奉着。而伏羲却是被帝俊和太一拉进了天庭之中任职,由于其修为也在亚圣期以上,所以帝俊让其统领周天星斗大阵事物,让伏羲担任此职务,天庭之人也没有一个人反对的。

毕竟伏羲担任此职务,一是也正好对口他的爱好,伏羲对于阵法演算天机之类的比较感兴趣,二是出于对女娲的尊敬,他的哥哥来天庭任职,当然要给与其一些比较高的待遇了,而帝俊以为自己让伏羲统领的周天星斗大阵,乃是妖族的镇族之宝,这个阵法是为了确保妖族万世基业,还有就是用来对抗巫族的主力。

伏羲这个人对于帝俊还是比较佩服的,毕竟他们同为妖族,当然心心相惜,对于帝俊邀请自己入伙妖族,担当重任一事,伏羲并没有询问自己妹妹女娲的意思,直接就答应了帝俊给他的官职,然后才给女娲说了帝俊邀请他去天庭供职的事情,当然女娲是不同意伏羲的这个举动的,但是伏羲铁了心了想要干出一番大的事业,对于女娲的劝说,毫不动心。

女娲也明白自己的哥哥是受自己身怀鸿蒙紫气,最终能够成圣,然后万世不灭的刺激,洪荒之中要谈其他伏羲的时候,首首先都会想到i,他有一个妹妹女娲乃是未来的圣人之尊,然后才轮到伏羲怎样怎样,所以受到这种事情的刺激,他也想要对世人说,我伏羲不只是有一个圣人之尊的妹妹,我还有一身经天纬地的高深修为和神通,莫要小看与我,对于伏羲的坚持,女娲无奈之下,只得同意,因此才有了鲲鹏所看到的伏羲在天庭之事。

而鲲鹏看到这些后,却是心惊不已,心想自己要是再不做场面活儿的话,恐怕就会慢慢的被帝俊和太一,渐渐地排出妖族核心地位了,所以为了自己将来计,鲲鹏便带着他到场北海众妖上表天庭,说自己愿意归顺天庭,服从天帝号令。

帝俊十多万年,执掌天庭,为天地至尊,更是统领亿万妖族。知道为帝王者,如要天下归心,必须有海纳百川之胸襟。更要奖惩分明,肯为众部下担责,安附部下之心。

鲲鹏道人虽说有些心胸狭窄,却不是无脑之辈。当初他对帝俊太一二兄弟,一为天帝,一为妖皇,心有不服。只觉得此二人不过占了先天灵宝便宜,就要高上自己一头。又见凤栖山女娲伏羲竟聚二位妖圣自立一脉,不参与妖族和巫族纷乱,更不服从妖族帝俊的号令,只管自保修炼,不想其他。以前更是只知道参悟紫霄宫中所得,按照玄门正宗的修炼之法,既不修妖相,也不显妖气,而是修那顶上三花,胸中五气,转妖气为仙气,做了炼气士。与天庭并不是一路人,这是路人皆知的事情。而当时鲲鹏见女娲和伏羲两大圣如此这般,因此便也起了心思,对天庭诏令听宣不听调。独自一个在北海里称道做祖,妖族三分,帝俊也拿他没有办法。

如今帝俊已成大势,占据天地气运,天数已经定。天帝之位稳如泰山,鲲鹏道人再无相搞之力,便上表称罪,自愿离开北海,居于天庭之中,以尽妖师之责。

帝俊当然乐的妖族从此统一,极欢喜的接纳了鲲鹏。更是时常问及鲲鹏起居,遣众妖神在天庭之中仿照北海,立一座妖师宫。经常前去与鲲鹏一同谈fǎ_lùn道,亲如一家人。鲲鹏感激涕零,虽说不上完全的真心归附天庭,但也没有以前对帝俊太一他们那种提防,厌恶,不屑一顾的态度了。

如此一来,妖族完全统合一起。集天地气运于天庭,天帝诏令之下,四方莫敢不从。妖族由此大兴,无人再敢捋其锋缨。

沧海桑田,时间,就如同那洪荒之上的河流之中的河水一般,慢慢的向


状态提示:第254章 妖族嚣张;巫族藏拙--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