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娘就多养些吧,要是没有喂鸡的米粮,就到我这里拿,另外地龙最是肥鸡,我倒是有个养地龙的法子,不如就教给娘亲,以后就用地龙喂鸡,既省粮食又养鸡,你觉得怎么样?”沈兰问道,这养蚯蚓的法子是她从电视上看来的,再者有些种田文的提过。
沈赵氏一愣,然后问道:“什么法子?”
倒也不敢问沈兰哪里来的法子,毕竟这次回家,她也私下跟自家老头子商量过,觉得女儿有些不同了,可是又不忍心去追究什么,毕竟女儿还是活生生地在膝下承欢。
“其实也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地龙向来都喜欢长在阴暗潮湿又肥沃的地方,我的法子就是堆一堆肥,把地龙扯成两段放进去,平时往土肥里剁些青草养着,这样既能养地龙,也能堆肥出来养地,倒是一举两得的好法子。”沈兰缓缓道来,这个是她结合了电视和来的,蚯蚓这个东西并不是剁几段都能活的,而是只能剁成两段能活,另外用果皮和有机垃圾养蚯蚓是她从电视里看来的,那是一档关于有机蔬菜种植的节目,里面还讲了一些关于有机除虫的法子,只是里面有些材料在这个时空并不多见,再者她也不大认识,毕竟是欧洲的植物,她可是地道的华夏人。
听了沈兰的话,沈赵氏顿时露出喜色,拍了下脑袋说:“我闺女真聪明,我怎么没想到啊,那地龙可不是喜欢阴暗潮湿的地方?而且鸡也爱吃那东西,倒也的确省鸡粮啊。”
“除了地龙,还能用螺蛳喂鸡,只是要将螺蛳都敲碎了喂鸡。”沈兰接着开口,其实还有一样最是恶心的东西,她不大愿意说,那就是蛆虫,夏天最是多了,只是毕竟那东西不卫生,容易引起鸡瘟。
“是啊,这些活物的确滋养鸡,等我回去了就按你说的方法来养,不过这法子好,你也养一些,以后我让海陵就住你这里,你让他去给摸螺狮和挖地龙。”沈赵氏拍了下手道,这么一来女儿也不用怕打眼了。
沈兰想了想觉得也行,于是道:“那可要麻烦娘给我抱些小鸡,只是我也不晓得怎么养,娘还是要教我的。”
沈兰的确不会养,之前因为小鸡毛茸茸的很可爱,她也买过两只去养,只是没三天小鸡就死了,所以她说的是大实话。
“行,娘先给你养出窝了,再给你抱过来养,出了窝的小鸡不容易死。”沈赵氏回道,原来的女儿可是什么都会做,家事更是一把好手,想到这里心口微微有些塞,不过沈赵氏还是压了下去,她老糊涂了,现在的女儿只是失去了记忆,哪里就不是她的女儿了,也不知道自己在瞎想些什么。
用过了饭,母女倆也没闲着,锁了门提了篮子到野外挖野菜,虽然沈兰是不缺这些,可是毕竟外面人不知道,所以还是需要借这个掩人耳目。
又过了两日,沈孝全就赶着牛车来了,牛车上堆了不少的竹器,看样子是要拿到县里去卖的,他来的时候天并不早,而是打算在沈兰这里住一晚,第二天一早再去县里,就算去了县里也打算跟人借住一宿,再说卖东西的事情,毕竟等到他们到县里,只怕时候也不早了,哪里能将竹器卖完。
这个时代交通很是不发达,出门不是步行就是牛车,要么就是马车,马车还稍微好点,可是牛车的速度根本不快,不过是人不那么吃力而已,出趟门着实不容易,其实除了去县里卖东西,一般还会有集市赶,通常半个月就有一趟集,只是沈兰更想去县城里看看,毕竟县城比较远,而且住的人也相较乡下人富裕一些,自然钱也好赚一些,然后也不会被人认出来到时候麻烦。
坐了大半日的牛车,总算到了县里,沈兰脸色有些发白,这牛车不仅慢,而且坐着也不舒服,沈兰一个孕妇自然会觉得有些难受,只是她一直忍着,下了车才觉得有些难受。
“怎么了?”沈赵氏立刻紧张地问道。
沈兰苍白着脸摇了摇头,只是胸口被晃的直呕酸水,此时并不想说话。
“老婆子,你带着兰娘先去芸姐那里,我去把兰娘的高粱卖了,再去看看原先宋老板那里还收竹器不?要是收,我就直接卖给他。”沈孝全道。
“行,你去吧,我带着兰娘去芸姐那里,要是东西卖了,你割点肉,买包红糖和点心给芸姐带过去。”沈赵氏扶着沈兰回身嘱咐道,那边沈孝全应了声就赶着牛车走了。
沈赵氏扶着沈兰熟门熟路地往前走着,一边走一边道:“你芸姑妈是你爹的大姨家的表姐,嫁到了县里,往回我们到县里都是去你芸姑妈家落脚。”
沈兰点了点头,沈赵氏接着开口道:“你芸姑妈膝下只有一子比你大几岁,姓王名文焕,你称他为文焕表哥即可,另外你王家表哥早早娶了亲,所以家里还有个表嫂钱氏,你表哥膝下有两个女儿,一个叫芷兰,一个叫芷楉,至于说你姨夫早年去世了,所以如今是你表哥当家。”
沈兰这才知道沈赵氏是在给她打腹稿,免得等下她去了亲戚家丢脸,走了一段路沈兰感觉好了一点,才开口问道:“我需不需要给芷兰和芷楉见面礼?”
“这倒不用,你出嫁后就见过那两个孩子,文祥也给过见面礼了,总之你不用太担心。”沈赵氏安抚道。
就这样沈赵氏带着沈兰去了芸姑妈家,芸姑妈家并不临街,屋子是青砖黑瓦,还有一个小小的院子,看着就十分的敞亮。
第一次见到芸姑妈,沈兰眼前还是亮了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