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煜问道:“花主是现在入城,还是?”
李皎平淡说道:“在城外走走吧,上次来的时候,恰逢徐林出兵草原,到处都是一派兵荒马乱的景象,这次正好可以看看塞外风光。”
萧煜点点头,轻声道:“我陪您。”
李皎转过头来,定定的看了萧煜一会儿,笑道:“能被西平郡王用一个您字,我李皎实在是受宠若惊啊。”
萧煜一笑置之。
两人绕城而走,李皎问道:“刚才那个小丫头是谁?”
萧煜笑道:“我的堂妹萧玥,刚回中都不久。”
李皎哦了一声,“我还以为是那位草原公主,方才还在想,你们小两口感情真好。”
萧煜没有说话,只是上身向前倾斜出一个微小角度,作聆听状。
既然如此,李皎也没藏着掖着,干脆直言道:“我这次离开东都,是很狼狈的,就像……”
说到这儿,她顿了下,然后自嘲道:“就像一条惶惶丧家之犬,夹着尾巴从东都跑到了中都。”
她也有些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中都,也许因为那个坐镇中都的年轻人是方璇的儿子,她是羡慕方璇的,也时常在想,自己若是有这样一个儿子该多好。最起码自己死了以后,不会无声无息,还有个人记着自己,逢年过节还会有一柱香火。
经历二十年,再次与萧烈相逢时,她本以为萧烈已经收心,也抱了摒弃前嫌的心思,所以她将牡丹交给萧烈最看重的儿子,自己选择留在东都。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终究是破镜难圆。
这一次,她真是哀莫大于心死了。在离开东都时,她也在想,自己若是有个儿子,这时候应该能为自己撑腰吧,可惜,她没有,她什么也没有,而那个女人好歹还有个女儿。
女人断断续续地说了很多,多是这些年自己积攒下来的一些经验和道理,不是对萧煜说教,更像是在说给自己听。
萧煜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听得很认真。
女人说着说着,落下泪来,落在脚下的黄土地上,转眼便消散无形。
萧煜递上一块手巾,叹息道:“花醉满堂,无情多似情长。光寒一剑,河山拱手相让。笑我多情,华发早生,步步彷徨断肠。”
李皎接过手巾,擦了擦眼角的泪痕,对着萧煜歉意一笑,然后从怀中拿出一方手帕,低声念道:“犹记当年明月在,常盼明朝彩云归。”
她笑了笑,将手帕撕碎,碎片随着风儿飞向西北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