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死人财
“老爷,咱们运气真好,刚进山洞就收获一件冰魄银斧,如若能给我一把上古的祭祀法杖,我就不虚此行了”食人魔萨满克鲁兹自从成为图书馆的管理员后,就跟随喀麦隆一伙人,称呼卡伦老爷了,叫老爷远比主人要来的舒服,况且以卡伦的个性,只要你能给他呆了收获,他会毫不吝啬的赐予你财富
就刚刚奥尼尔那个大笨熊,竟然收获了一件上古时候的冰魄银斧,虽然自己用不了,但克鲁兹还是眼红不已,现在恨不得当整个队伍的先锋,冲到山洞深处,收获自己的祭祀法杖
“克鲁兹,不要做春秋大梦,好好的呆在奥尼尔身后,要是你莫名其妙死了,我可不会给你安葬”卡伦声音有点冷,一件冰魄银斧,虽然是个巨大收获,但也间接证明了,这个山洞真的很危险,而且和上古众神时期,有一定关联
卡伦在整个队伍有着举足轻重的队伍,即便食人魔萨满在傲慢,也不得不对卡伦保持应有的尊重,小队缓缓的前行,这次比起以往小心了很多,为了以防万一,卡伦将半人马调到了身边,他的眼睛能看清楚三千米以外的情况,即便是在黑漆漆的山洞中,他的能见度,也是普通人的十倍。
“老爷,前面有一些骨头”刚走了不到半刻钟,半人马便停下脚步,指着远处黑暗说道
“喀麦隆,上前看看,小心点”卡伦将一只火把扔了过去
喀麦隆也知道这里的危险性,虽然还没经过任何战斗,但仅仅空间的压抑,就让其喘不过气来,他行进的时候蹑手蹑脚,白骨离的并不远,只有俩三百米,直到喀麦隆来到白骨前面,也没有任何异样。
“老爷,是一些尸骨,没什么危害”喀麦隆壮了壮胆子,希望声音能让其好受些,确实只是一些白骨,不过骨头很粗,比起正常的人族都要粗上三四倍,由于年代太久了,骨头很多都已风化,看不出是何种族,但仅仅凭借骨骼的粗壮,就能判断出是一个强力种族。
“老爷,这里有一些兵器,还能用”喀麦隆举起一把锈迹斑斑的钢刀,来回舞动了几下,并没有折断,在矮人锻造的圆月弯刀上糊砍了几下,才见弯刀从中直直而断,“这些兵器应该有些年头了,当初一定比圆月弯刀要锋利”
“嗯,这还有把长枪”奥尼尔从尸骨上捡起一把长枪,微微用力猛刺一下,只见坚硬的石头仿若豆腐块一般,长枪没入石块之中,竟没受一点阻力,“老爷,这件武器好锋利,和我的冰魄银斧有的一拼”可话刚落,长枪便应声而断,岁月太久了,长枪的内部早已空洞,不过即便如此,也可见当初的锋芒。
“老爷,看我发现了什么”食人魔萨满克鲁兹显然很兴奋,来到卡伦身前,摊开手掌,只见一面金光闪闪的金币,正摊在手心中,金币并不是现在大陆的通用币,而是正面刻着一个人头,眼神锐利,好像隐藏着闪电,而背后则是一座巍峨的巨山,连同天际,望不到尽头
“这是一枚神之金币,在上古众神统治世界的时候,流通的货币,你看,这是神王的头像,北面则是上古最有名的阿尔卑斯山”
虽然经过岁月洗礼,但金币已然金光璀璨,这样的神之金币在现在已经没有流通价值,但其本身的能力,比之现在的金币,贵上万倍,只因这些金币之中,孕育着神力,虽然现在感觉不到,但只要将其供奉在神庙中,那么其中的神像,很快便能帮助种族进化,所以在大陆上这种金币,比空间宝石还要来的珍贵。
“老爷,我希望你能将他赐予给我们麋鹿兽人,有了它,我们就可以沐浴战神的光辉了”多因很激动,显然他知道这枚金币的价值
“是的,老爷,奥尼尔恳请你,我们太需要战神的光辉了”奥尼尔此刻难得的激动,记得上回他这种表情,还是恳求卡伦给他娶个媳妇
“不可能,这是用来唤醒野蛮神力的,只有获得野蛮神的加持,我们才能更多的感受到血脉的力量,老爷,你是个外籍野蛮人,不会不答应我这个简单的请求吧”克鲁兹难得的强硬,虽然他是后进酒馆的,但在信仰面前,没有退让半分
看着俩方各自相争,卡伦一时陷入了为难,瞧了瞧尸骨还有不少,眼珠一转,笑道“这个金币归我了,我看这里有不少尸骨,恐怕还有这样的金币也说不定呢,我答应你们,谁找到了,就供奉在谁的神庙”
卡伦话一落,整个队伍像发了疯似的,立马冲进骨头堆中,就连一向冷静的狮族都不例外,他们信奉战神,但同样供奉自己的种族英雄,金毛狮子辛巴,他是战神的追随者,也是众神时期伟大的统帅。
狮王辛巴是最伟大的英雄,可惜因为一次战争的失败,进入不了战神神殿,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卡伦答应新建战神神殿,而喀麦隆希望能将辛巴的荣光,在战神殿内重新绽放,让其继续指引狮族前进,实现这个目标,最起码有神力加持,而上古金币,是最好的神力来源。
本来还畏惧三分的枯骨堆,现在成了众人的阻碍,一个个骨头在山洞的飞起,而后是一件件破碎的兵器,卡伦看着奥尼尔像个强盗,喀麦隆是个疯子,他们不要命的翻检,挖开泥土,碾碎骨头
终于,一声惊喜传来,是多因有了收获,他亲吻着一面金光闪闪的金币,跪在地上不停祈祷,他要亲自将这枚金币放在战神面前,可他短暂的高兴过后,继续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