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里之后,陆枫下了车。刚才稍稍减弱的监视感随着他下车,立即变强了。
小吃一条街,以前还闻着挺香的炸串,烤肉味道,现在闻起来已经变得有些反胃了。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快中午了,来这里解决午餐的人很多,步子都迈不开。虽说他个子高,很远就能看到,但是这里的小店很多都是有就后门的。
盯梢的人如果离得远,他只要进任何一家店,然后从后门穿出去,再快跑几步就可以躲起来,根本不可能被发现。
果然,才一进小吃街,感知之中立即有个身材中等的人一直在盯着他。而这个人就算不能说是认识,也多少有一面之缘:被他抢过车的蓝脸。
而且,他的感知力还发现,这一次蓝脸的腰里拐着一把十一点四三毫米口径的加强版格落克21自动手枪,弹夹里装着13发穿甲子弹。
穿甲弹?没事吧,这货前两天看到手枪都快吓尿了,不像是常用手枪的人。再说了,一个没有受过正规训练的人,别说是用这么大口径的手枪了,就是用九毫米口径的手枪,也不一定能打中十米之外的活动目标。
这事儿,稍微有点常识的人就能知道,对方连手枪用的穿甲弹都能弄来,会不知道这点事儿?
十三发子弹,听着不少,如果陆枫现在向边上的小店跑,蓝脸第一枪打不中的话,然后连续开枪的话,接下来用不了一分钟,子弹就会用完。
就在陆枫正这么想着时,突然,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从正前方传了过来。这种感觉他以前也有过,能让他产生这种感觉的只有一种情况,足以致命的武器正在远程击发。完全是出于本能,他蹲了下来。
几乎是同时,身后一个中年人脑门上出现一个洞,脑后血花飞溅,头向后一仰,象木桩子一般,被子弹的冲击力带着向后摔倒在地上。他后面的一金属路灯杆,发出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之后,出现了一个小孔。这也不过是两秒多一点的事情,在这个人向后倒的同时,一声小得细不可闻的枪声传了过来。听声音,陆枫立即知道了对方使用的武器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音速在一个大气压下十五度的情况下,每秒钟340米,十五度还是三十度对于速度的影响不大。中年人中弹两秒钟,听到枪声。五六式半自动子弹每秒飞行735米,两秒钟之后听到枪声,算是速度衰减,距离也有一千五百米远。
改装枪,特制子弹。真正上过战场的人都知道,单个敌人开枪时,完全是凭枪声来猜武器。可是敌人的枪要是改装过的,那就麻烦了。这支五六式就是改装枪,一千五百米的距离别说是准确打中目标,就是看清目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至少说明枪上加了专用瞄准镜,其次,五六式最大射程一千五百米,最大射程是说在这个距离还保持着杀死人的动能,但是不可能在射穿一个人之后,还能打穿金属路灯杆。有这种枪法的人不多,陆枫自己算一个,徐向天算一个,纳兰德算一个。
倒不是说别人枪法不好,而是一般的兵根本没有机会接触五六式半自动,它太古老了。
一千五百米的距离,他再快也不可能一下就过去,更不用说一千五百米之外射手在什么位置,他根本感觉不到。正在陆枫准备离开小吃街,以避免更多伤亡时,又一颗子弹飞来,把一个女孩子手里的烤串打飞了,然后把不远处一只宠物狗打得血肉横飞。
有瞄准镜也看不到一千五百米之外的烤串吧,这种无意射击是为什么呢?
刚才的一枪已经让这里的人惊呆了,女孩的尖叫声加上宠物狗血飞肉溅的一幕。立即,所有的人乱成了一团。所有的人都在抱头乱跑,唯有蓝脸站在原地,伸手拿出一个口罩戴上,然后把手伸向身后,快步向陆枫走去。
就在陆枫看到蓝脸趁乱伸手去拿手枪的同时,十五米外一只装了消声器的手枪也指向了他的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