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科幻未来>清末>第三百二十章 保甲制度
、教、养、卫,其中管包括清查户口,查验枪支,实行连坐切结;教包括办理保学,训练壮丁;养包括创立互助合作社,实施土地测量;卫包括设立地方团练,实行巡查、警戒。

保甲制度规定保长受县知事、区长、联保主任之监督指挥,办理下列事项:监督指挥甲长之执行职务事项;执行保甲规约事项;复查本保户口及统计报告事项;关于船户、寺庙及公共处所之编组事项;壮丁队之督率及平时训练事项;辅助军警搜捕匪犯事项;保甲武器之保管支配事项;其他依法令应届保长之职务事项。

甲长受保长之监督指挥,办理下列事项:执行保甲规约事项;清查甲内户口及编定门牌事项;壮丁之抽选及役务训练分配事项;盘查甲内奸宄事项;辅助军警及保长搜捕匪犯事项;斟酌地方情形,办理互保连坐及监视未经结保之各户行动事项;其他依法令应届甲长之职务事项。

各户户长还有下列情事。应即报告甲长:出生死亡或婚嫁迁徙,致生户口上之异动者;知有窝留匪犯或寄藏赃物者;知有形迹可疑之人潜入时;水火灾害或疫病发生时。

保甲制度的建立是徐卫统治日本的第一步,其第二步则是发放良民证,这是在后世抗战期间日本伪政权对中国老百姓的身份管理制度中推行的身份证明。现在徐卫非常恶趣的还给了日本人,不过他的这份二逼青年的欢乐注定是无法与其他人分享了。

徐卫规定凡是治下十五岁以上的居民都要由当地保长作保到指定位置办理各自的良民证,不过办理良民证的照片徐卫到没有像日本人在中国那样规定必须自带,为此他还专门调拨了两千万中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办理照相业务。

等到良民证全部发放到治下居民的手中以后,徐卫便开始着手实施他统治日本的第三步。规定凡是行商人员出行经商不仅要携带一份自己的良民证,还要携带一份盖有本地保长和联保主任印鉴的路引。

同时行商人员如果沿途需要住宿,还要在住宿之前凭借自己的良民证和路引到当地保公所在路引上加盖一份当地的保长印章,然后将这份印鉴出示给想要居住的旅馆,以便让旅馆人员做好备案。

等到这三步计划全部实施完成以后,徐卫所需要的保甲制度才算真正的完成,到时候新的执政政府在地方上不仅拥有了足够的青壮武力围剿不肯归附的预备役败兵,还能够从这些青壮中择优招募拥有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日本籍士兵。

徐卫相信在完整的保价制度的保障下,那些被招募的士兵在与维新政府作战的时候顶多出现出工不出力的情况,像诸如临阵脱或倒戈之类的情况是很难发生的。然而在大战之时参战的士兵既不想出力又无法临阵脱逃和倒戈是非常危险的,其结局不是被督战队杀死,就是被对面飞来的炮弹或子弹打死。

在保甲制度实施期间,驻扎在当地的军队还派出教官为当地训练了一批保公所卫队和联保公所卫队,其中保公所可以拥有一支手枪和两支步枪作为防护力量,联保公所则拥有一支十二人的全部抢卫队,不过这些枪械的子弹都是定量的,每使用一颗都需要做好备注。

从保甲到保障联合办事处,所有的武装人员都属于民兵编制,其款项按照所需花费由地方直接向下辖百姓征收。而在县和区则设立正规的警察机构,所需费用也由政府一力承担。

保甲制度实施了一个多月才差不多全部完成,随后徐卫便撤出了分布在地方上的军队,只在每个县保留一个连的守备部队。

在徐卫命令各地实施保甲制度期间。京都—名古屋沿线也连续发生了数十起交锋,期初的时候是徐卫的军队主动挑衅京都—名古屋防线内的日本军队,试图将防线内的日军引出来歼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本主力常备师团逐渐从九州岛偷偷潜回本州岛,也让日军在防线内的势力超过徐卫的军队。于是主动权便回到了日军的手中。

当然双方的对决并不是仅限于京都—名古屋这条防线,在徐卫忙于在统治区组建保甲制度的时候,维新政府陆军部曾经秘密组织了一个旅团的军队对执政政府统治的地区进行偷袭,希望凭借精锐部队在执政政府的后方建立一片根据地。

那是在徐卫实施保甲制度半个月之后,日军一个常备旅团从京都府丹后半岛的一处渔港乘坐数十条船分十几次出发,然后在福井县的一处隐蔽的渔港靠岸,在此之前维新政府已经派人在这里秘密联系了一处集结地,并且购买了大量的粮食物资,准备等到整个旅团全部聚集后就从徐卫军队的后方出其不意的发动进攻。

这次为维新政府提供集结地的是福井县濒临海岸的一个叫山本次二的大地主,此人是一个极端的军国主义分子,不过与之前被徐卫军队镇压的军国主义分子相比他就比较聪明,不仅没有在明面上反抗徐卫执政政府的统治,而且还是一个建立保甲制度的积极分子,因此他当仁不让的成为了本地的联保主任。

山本次二在担任联保主任期间不仅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收容了不少不愿意投降的预备役败兵,还在自己的治下四处寻找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人员,并且委实收拢了不少心向维新政府的当地百姓,这也为他向维新政府提供集结地带来了有利条件。

日军这么大的动静自然不可能瞒住在日本海域巡逻的新澳港舰队,整个运


状态提示:第三百二十章 保甲制度--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