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昱之搬家的景象很壮观,十几辆马车排成一线驶入新府邸中,仆人小心翼翼地取下车上的东西,行礼衣物竟只占了不到五分之一,剩下的就全是各式各样的书简,数量足够办成一个江中县立图书馆,让紫陌叹为观止。
有了这个新邻居让紫陌兴奋了许久。
从前她一个人想要打发时间不容易,修远要潜心创作她自然不会去打扰,剩下个秦轲还总是一副不乐意跟她玩的样子,逛街没什么意思还总会被莫名其妙的人尾随,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她憋在府中自娱自乐,时间长了觉得头都要憋大了。
跟程昱之做了邻居后,紫陌的生活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修远完成了素材收集,近一段时间大部分是窝在房中写作,自打程昱之来了,修远全然为他那一屋子书着了魔,几乎天天都泡在程府的书房中不出来,有时还得紫陌跑去找他,他才恍然要吃饭了或是就寝了。
比起修远的痴迷,程昱之称得上是悠闲,所以紫陌就总拉他一起在府中玩,府中挖了一个小型的鱼塘,种着粉白色的莲花,他们俩很多时候就在塘边比赛捞水里放养的乌龟,或者粘树上乱叫的知了,最后比比谁收获的多,然后输得一方要答应赢的一方提的要求。
紫陌打小就是下水摸鱼上树掏蛋的行家,虽然长大后再也不这样了,骨子里的天赋却是改不掉的,因而每次都能以小小的优势胜出程昱之一点,然后就笑眯眯地让他做这做那,程昱之每每都欣然接受,即便紫陌又一次故意逗他让他去做午膳,他也毫不扭捏地挽起袖子就去了,倒是把紫陌吓了一跳忙说:“我说笑的,君子远庖厨,你可别当真。”
程昱之正拎着菜刀试手感,闻言毫不在意一笑,道:“可君子也要吃饭,难不成近了庖厨就不是君子了?”
开了先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后面的好多次。
有时候紫陌也会讨好一下秦轲让他去后山捉一只山鸡回来,秦轲每每不情不愿的去了,然后很快地带着鸡回来,程昱之这时候便会挽起袖子,亲自将山鸡料理干净,刷上各种各样的调料,然后架在院中的架子上烤。
山鸡烤的外酥里嫩,入口即化,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紫陌边吃着边想:若不是当铺里每月进项的银子不少,她还真想跟程昱之联手开个烤鸡铺子,凭他的手艺,横行江中恐怕不会有问题。
程昱之对此却一笑置之,言手艺是家传的,只能对内不做外销。如此这般让紫陌可惜得不得了,修远便在一侧取笑她越来越像个商人,提起赚钱两眼都要放光了。
原本他们在楚尘桓府中时都是有仆人照顾日常起居,后来单独搬到了自己宅子里住,为了掩人耳目,便也不敢买仆人来了,平日里的个人琐事都是大家亲力亲为,唯有烧饭做菜一项三人都是一窍不通的,一起合作过一次差点烧了厨房,干脆就由秦轲发挥苦力作用到底,每日到城中有名的酒楼中打包好饭菜带回来,如此一来虽然解决了吃饭问题,但却很麻烦,尤其是早晨酒楼尚未营业,就只能从街上买包子回来吃,大肉包子配清茶,如此吃了一段时间后紫陌再看到包子都忍不住要抓狂。
这个时候程昱之的出现不仅为修远的创作增加了无形的推动力,也将紫陌从包子的阴影中拯救出来。有些人注定是要成为某些人的救世主的,譬如说程昱之之于紫陌,自从他在小厨房中下厨开始,慢慢地每天早晨便有了正常的米粥酱菜,再佐以糕饼小点,一餐下来华丽程度不亚于在公主府,而他又以一手精湛厨艺包揽了剩下的中餐和晚餐,终于夺得了府中的最佳厨师奖,结束了他们长期叫外卖的生涯。而后程昱之干脆一天三顿就都和他们一起吃了,他之掌勺,紫陌洗菜,秦轲砍柴,做成之后紫陌就去程昱之那里叫沉迷在知识海洋里的修远回家吃饭。
刚开始时对此紫陌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虽然已经成了朋友,但这样麻烦人家实在有些内心不安,程昱之对此却不在意,对紫陌道:“我只是喜欢做这些罢了,从前不做是因为孤身一人,如今能与你们一起,我很高兴。”
程昱之这样的人无论从外貌,学识,修养,能力上看都称得上是绝对好男人,紫陌不禁有些好奇他这样完美的人娶得夫人又会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又为何要分隔两地,还是被人棒打鸳鸯?
“那为什么不将夫人接来同住呢?”紫陌一时大意犯了禁忌,话一出口自己心里吓了一跳,忙抬头看程昱之,他却并无不悦,依旧温和地笑。
“自然是现在还未到时候,虽说我也很想念她,却还是要等的。”他的语气里有一丝惆怅,紫陌听着也不知如何应答,只是对他点点头。
自打有了程昱之的加盟,紫陌吃得好心情好,晚上休息也格外的好,虽然有时也会从梦中醒来,却不像先前那样噩梦连连难以入睡。
白天与程昱之聊了许久,院中竹香袭袭,恍然仿佛又回到了在千竹园谈笑的时光,晚上睡觉时紫陌便自然而然梦见了顾城。
是公主府中容貌清秀的顾城,不是车架中恍若天人的摄政王。
他依旧一身白衣,身后是一地的月色,侧身坐在床头垂眸看着她。
紫陌也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看他慢慢地俯下身来,温热的呼吸打在她的脸上,含住了她的唇,如丝黑发垂落身侧,遮住了她眼里月色朦胧。
这样熟悉的触感,让紫陌莫名想起了大雪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