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一根古朴的发簪,静静的躺在锦盒里散发出时光流转的光泽,没有珠宝首饰的华丽,无论是材质还是工艺都看不出任何特殊之处,虽然,这是一件古董。
“今天陪朋友去古董店,就看到这个簪子,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你一定会喜欢,你不是为我损失了一个青花笔筒吗?这个簪子就当做是补偿吧。”孔东唯一边说,一边就把簪子递到许一面前。
许一看着并不起眼的簪子,伸出手,细细触摸着它的每一丝纹理,因为时间的关系,簪子的颜色变得有些暗沉就算是细心的打磨也无法掩盖,可是就像是迟暮的美人,哪怕是皮肤松弛,牙齿掉落,却掩盖不了倾国倾城的事实,许一的心里有种奇怪的兴奋感,仿佛是许久没见的朋友,在不经意间出现,亲切而温暖。
若是一个带着言情范儿的女主,必定要傲娇地推脱一番,以显示自己不慕富贵的高贵品质,但是许一觉得自己这辈子注定没有女主的命,也就没必要矫情。
“谢谢,我很喜欢。”干干脆脆地收下,许一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工作适应的如何,我很够意思吧,国际大都市不呆,陪你来同甘共苦,你这根簪子绝对是物有所值。”许一调皮地眨了眨眼,把刚刚升起的旖旎气氛赶得一点不剩下。
孔东唯在心里叹了口气,总是这样,自己进一步,她就退一步,两人的距离永远维持在她规定的范围,不得亲近。
“还好,必定是刚到这里。不过换了一个系统,有很多东西要重新学习。荀敬之是个很有魄力的人物,在他手下可以学到不少东西。”孔东唯想起这几个月的经历。不得不说,许一的建议很有道理。从原来的政法系统调出,来到政府,的确是让自己的眼界改变了不少,就算是这个中部省份的二线城市,许多问题也是非常复杂的,自己一下子走得太高,是太容易摔跟头了。还是从下面踏踏实实的干起才能逐步积累起属于自己的力量。
孔东唯失神的时候,自然没有发现他提到荀敬之这个名字的时候,许一眼中的异样。
“跟着厉害的人才能学到本事啊,荀敬之可不是个一般人物。对大局的统筹,对战略趋势的把握,还是破解困难局面的高手,你能学到他的本事,对你未来的发展可是大有帮助的。”许一收拾起自己的情绪。对孔东唯分析着。
孔东唯对于许一的这些奇怪的了然早都已经习惯,也知道自己不可能从许一那里知道答案,只是点点头:“的确是,以前的生活看似得意,其实十分单一。不入哪里能悟,现在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我就看到许多以前重未意识到的东西。”
许一觉得,现在的孔东唯才真正摆脱了男孩的影子,成为一个男人。
男孩们都会经历一个这样的过程,离开心爱的游戏机,扔掉手中的篮球,成为一个勇敢的战士,带着义无反顾的决绝冲向现实的战场拼杀,成了,便大笑着喝下一壶好酒,败了,也不过是重头再来一次。
这一次,你必定是胜利的王者,许一在心里默默地说。
许一来到这里,其实也不全是为了孔东唯。
主要原因是为了找剧本创作灵感,许一作为一个偶尔写字的写手,也会涉及影视创作行业,写写剧本什么的,毕竟每个人心中都有个戏剧梦对不对。
在这个过程中自然会结识几个好基友,志同道合。
许一的基友当中,有一个专门写言情的编剧,爱得天昏地暗的男男女女们欺骗了无数观众的眼泪。
问题来了,基友接了一个活儿,基本大纲都已经确定好的时候忽然闪婚,和老公新婚过后就去环游世界,把这个写了一半的本子丢给许一,许一就杯具了。
许一不写爱情故事是有原因的
情景一:“这是哪来的傻女人啊,不就是男朋友劈腿吗,要死要活的干嘛,有捅自己的功夫还不如去捅死那个贱男。”
周围一片寂静……
情景二:“哎呀,这俩人,大冷天的在外面废话,不怕感冒吗?”对旁边一对缠绵的爱侣,许一如是说。
哎,冷血许一最爱写的是悬疑啊,凶杀啊,实在不行宫斗也可以啊,就是没本事写这个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这个,真是杀猪的舞起手术刀,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啊,摔,这真是太难为人了。
不过许一作为一个有职业道德的好编剧,既然接了这个活,就会认真对待,于是来到和故事设定和女主生长城市很相近的s市来寻找写作灵感。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这个国家有世界级的大都市,也有贫穷到令人侧目的小村,哪怕是在同一座城市,人们的生活也可以是天堂地狱的差别。
许一本来是打算感受一下贫民姑娘生活的氛围,顺便收集一些写作素材,没有想到当了一回路见不平的侠客。
“璐璐,你跟我说,你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伤,那些人为什么会那么对待你和爷爷。”
医院里,许一对着自己冒险救回来的小姑娘心里真是什么滋味都有。
白净秀气的姑娘,皮肤带着淡淡的粉红色,不是化妆品修饰出的结果,乌黑的长发规规矩矩的梳成辫子,衣服明显是地摊上买来的便宜货,就算是这样也丝毫没有减弱她的美丽,在这个人造美女无处不在的时代,能见到纯天然,无污染的美女让许一同为女人在心里都惊艳一把。
“许姐姐,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