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灵示:你的生命不是有关于你,这句话改变了很多人的生命。它把一切都颠覆过来。或者,更正确地说,把一切都摆正了。我被告知,我不是来这里服务自己的,而是来这里服务他人的。唯有失去自己,我才能找到自己;唯有透过给予,我才能有所获得。
当时,这听起来立刻让我觉得很熟悉,让我想起标准的基督教教义及世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基本教导。
结果,这句话现在变成宗教的教导。但有许多东西却没有被大部分的宗教纳入这个教导里头--他们不谈为什么这个是真实不虚的;他们不谈为什么这个方法有效;他们不解释说明个人创造。
这个方法很管用,而且是一个人要达成任何事最快的方法;神告诉我:[因为你是这空间里唯一的人。]
一切即一。只有‘一‘存在。一切事物都是这个‘一‘自身的某个部分。因此,为别人所做的事,就是在为自己做:你不能为别人做的事,你也无法为自己做。]
反之亦然。你为自己做的事,也早在为别人做;你无法为自己做的事,你也无法为别人做。(这也就是为何我们常会听到这么一句话:“如果你无法爱自己,你也就无法爱别人。”)
现在就要来谈谈吸引力法则中,有关生命是如何运作的庞大内容的部分了。
加乘效应:如果焦点只是放在自己身上,你就限制了你输出的能量,因为这只是众多的你之中的一个你。但是如果你把焦点放在他人身上,如此一来,你输出的能量就会成倍数的增加。
这是以前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的事。现在我明白了,对我来说非常有道理。假设一切万物都是能量(它真的是),并且能量会创造(它真的会),那么你若动作越多的能量,你就能够创造得越快越伟大!
你所创造的一切,你都在体验。这是因为。从究竟上来说,从你那里出来的一切,都会回归于你。这是因为[这个空间里没有别人]。只有你(以多元的形式)没有别人。最为优先的灵性原则就是:[我们都是一体的。]
如果部分的我没被疗愈好,我如何能完全的被疗愈呢?----直到我了解这点,并开始疗愈其他人。之前,我自己被爱的情况非常缓慢--因为如果部分的我没有被爱,我如何能完全的被爱呢?----直到我了解这点,并选择真正的去爱其他人。之前,我自己本身很难记起我自己真正是谁--因为如果部分的我没被记起,我如何能完全记得自己是谁呢?要让我们的每一部分都成为完整的。就必须先认识到我们的整体。
我们是[全像式的存在]。因此。以你希望别人怎么待你的方式来对待他人。因为你怎么对待他人。就是在怎么对待自己----理由很简单,只因没有[别人]存在。除了你,没有别的东西。
你是神性本身个别化的一个面向。这一点很少被谈及或没有被大声地说出来,因为这是最终极的亵渎。
如果这一点常常被谈到或太大声地说出来。恐怕有些人就会失去对个人创造的接受性。因为人类发现一个事实:最难令人接受的,就是那会永远解放人类的真相。
正如神的力量是没有限制的,神的大小也没有限制。如先前谈到的,神是普遍存在于一切处的。神到处都在。意思就是说,没有一个地方神不存在。没有这种地方。这个观念具有神学上的革命性。这显示了神的永恒实相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包括你。
许多人相信神无所不在,但却不相信神就在他们自己里头。或许他们传说这是出版于谦逊,然而实际上这是极度地傲慢自大--认为神存在于宇宙的每个地方,但是你里头除外。
这会让你的身体、心智和灵塔,成为你专有独占的不动产。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接受传统宗教所告诉我们的:神就是那最初的与最终的、就是开始与结束、就是[存在于一切之内的总体];那么,我们就必然知道神存在于我们的里头。这是一个重大的结论;因为如果它正确无误(它真的是),我们就会面对一个最重要又有趣的问题:神存在于我们里头的哪个地方呢?在我们的小指头里?在大脚趾里?在脑袋里?在心里?在灵魂里?(我们甚至有灵魂?)(是的。)
答案是:如果神真的就是[存在于一切之内的总体布局]、就是那最初的与最终的,那么我们里头就没有一处是神不存在的。事实上,在任何事物中。都没有一处是神不存在的。神存在于每一个地方;神在一切事物中显化。
这又把我们带回到未被的真相。如果神存在于你的每一处、如果你里头没有一处是神不存在的,那么神就是你。而且是其他一切。了解了这一点,你就永远不再会认为生命是有关于[你]。你就不会再以[你]的得成为、去做或拥有某个特定的事物才能快乐;不会再以你[需要]或需求某个东西才能生存。
照这样的真理去生活,你就很难会被日常生活中的小‘戏码‘给‘卡住‘了,如同这世上许多人的生活现状,并且能够对我们人类最主要的灾难和混乱给予全新的希望。
我以前以为神和我是分开的。现在我知道并不是这样;神和我是一体的。这不是以傲慢自负的感觉来诠释‘我就是神‘的意思;而是说‘我就是神所是的,神就是我所是的‘。它的意思是,我真的已经是以神的形象和模样而造的!你也是。
严格地从个人层面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