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以后跑货卖货方便,之湄决定把店开在花街口,毕竟花街熟人多。
恰巧,有一个杂货店老板,因家里出现困难,急需钱,要卖铺子,之湄几人同他砍价,以一千五百两买下,不然最低也得两千两。
铺子不是很大,大概十平方,还有楼阁,正好可以住人顺便看店。
这就是传说中的包住!
木有包吃……
“小姐,我们几时回去啊?”
难得逛一次街,因有风云,之湄把之斌与之艳也带了出来,三人买了好多东西,特别是之斌,小孩子见什么好奇都想买,花云此时手抖脚软都有了,嚷了不知有n回了。
倒是风云与月云一声不吭,默默跟在身后。
“急什么,以前都是匆匆来匆匆走,难得这么悠闲,不逛逛对今日过意不去,也对不起你们。”之湄笑了笑。
“啊——没有,没有对不起我们,我们其实不喜欢逛街的。”
花云与月云相视,从对方脸上看到的都是苦……说出来的话不知有多违心,却狠狠点头。
倒是风云一脸惬意,他是男的,又练武,体魄好着呢,手上这么点东西小小意思,巴不得多陪些身前的人儿。
“好啦,知道你们辛苦,来,我拿两个,不许说不,不然我继续逛。”之湄从两人手里各接过一个,两人手里顿时一松,舒服多了。
风云要接过之湄手里的东西,之湄只笑了笑,双臂揽过弟弟妹妹,“走,姐姐带你们去吃大餐,不过回去不许跟爹爹奶奶们报告,不然以后姐姐不带你们出来咯。”
“好。”之斌拍手叫好。
之艳是庶女,杨姨娘要高,平时对她都很严厉,因此很矜持,却让人觉得有点……沉闷。
几人就近选了一家饭店——聚福来,小二迎了上来,见着一帮人,衣着虽普通,但还是笑出了两排牙齿,“几位要包间还是?”
“不用了,靠窗就行。”
“客官,楼上请。”小二引几人到二楼靠窗一个桌子,拿肩上白色抹布擦了擦桌子请几人坐下,他也看出之湄是几人中的核心,笑道,“客官,要吃什么?”
“你们聚福来的招牌菜是哪几样?”之湄让几人把东西放在桌底下问道。
“有红烧排骨,焖烧猪蹄,猪肉炖粉条。”
“这三样全都要了,然后再打包一份。”之湄小手一挥,又点了两道素菜。
风云不喝酒,就没点。
几人叽叽喳喳聊了一会儿,小二就上菜了,还笑眯眯地唱吉祥语,“红烧排骨,孩子吃了身体棒,女孩儿吃了身材好。”
“噗嗤~”
花云与月云两人头凑在一起,笑到两肩膀抖如筛糠,花云胆比较大,调侃小二:“小二哥,话不可乱说哦,若我吃了你们家的排骨不仅不瘦,反而胖了,我找你退钱,可不要哭鼻子哦。”
小二瞅了一眼花云,圆嘟嘟的小脸,很可爱,只是身材有点……胖,这可不会说吃了聚福来的一叠红烧排骨养出来,于是挺起胸膛,在上面拍了拍,“放心,聚福来的信誉在绝对响当当的。”
这小二哥会说话,让人安心,之湄心里暗赞。
自己开的是胭脂店,很是需要这么一位嘴甜的人哄那些女人们买东西。
小二刚走,望着油滋滋红嫩的排骨,之斌与花云筷子就往里插,之湄快手,“啪”“啪”两声打在两人的筷子上。
“姐姐~”之斌埋怨了一声,之湄温柔地摸着他的头,道,“斌斌,奶奶怎么说的,饭桌上不可抢菜,哥哥姐姐都会让着你的,要有,要等菜上齐了才可动筷子。”
虽然这么说,不过还是夹了一块红烧排骨到他的碗里,免得他哼哼唧。
“小少爷不要学花云,她那是饿死鬼投胎。”月云已经知道水家的习惯,不客气的啐了花云一句,气得花云直跳脚,指着月云的脸,“月云,一会儿你别吃!”
这时小二又上了一道菜,花云忙规矩做好,瞅了眼焖烧猪蹄直流口水,睨着小二问,“小二哥,这道菜有什么又有何说语?”
“焖烧猪蹄,男子吃了腿有劲儿,女子吃了,腿变美~”
“小二哥真会说话,不知小二哥怎么称呼?”之湄手指敲着桌面,话语温和。
“不敢动不敢动,在下姓孔名逸。”
“孔逸?”眉毛一挑,“孔子可是大儒之家,不知孔哥可识字否?”
“小时候上过几年私塾,懂一些。公子还有几道菜没有上。”孔逸朝之湄作揖,不卑不亢,转身回去了。
“小姐,你问他这么多做什么?”花云筷子敲着桌子,心却在两盘肉上。
“好奇。花云,一会儿可要记住这几道菜的味道,回去好好琢磨琢磨,我们以后就靠你了。”
接下来之湄眼角一直观察着孔逸,看他可符合自己的人选。
突然窗外传来杂吵声,探眼一看,“怡儿瑶菲?”
怡儿瑶菲带着丫鬟,跟四五个男子对持,其中两个穿着很好,像是恶霸,好似在调戏怡儿两人。
四周慢慢围了一波又一波人。
俏眉微皱,桌底下踢了风云一下,朝他是个了眼色。
风云会意,拾了桌上几块骨头,手腕转动发力,下面两恶霸顿时捂住了头,抬头往两边楼上看,嘴里咧咧骂着,“谁?哪个王八活得不耐烦了。”
可惜,楼上几乎趴满了看热闹的人,谁都有可能。
“打的就是你们这群渣。”
风云点头,再次转动手腕,打得两恶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