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回来后,于建中就觉得有一张无形的网正在他的头顶上慢慢收缩,似乎留给他的空间越来越小了,一种强烈的无以遏制的情绪笼罩着他。案子现在好像是还没有眉目,但又似乎要马上就接开了盖子。犯罪嫌疑人在他的眼前若隐若现。
他心里有些沉重,自己做警察十多年了,像这样的案子还是头一次遇见。王律师这起命案决不会是一起简单的凶杀案。而是精心策划的杀人灭口。破不了它,肯定要受到领导的批评,那不仅是自己的无能,也是整个警察的无能,要是想破了它,不把那么多陷在这个案子里头的黑手揪出来,自己怎么会有好下场?免职被陷害都有可能。此案一旦出了问题,或者有了什么疏漏,自己将如何交代!
在王劲松的检举材料里,涉及宏远公司行贿的金额有4400万人民币元!美金1000多万!数额之大,令人瞠目!其中材料上面罗列的人名和详细款项也都有理有据,让人不能不信服。于建中大概都知道的有这些人,上面的证据让他有些不寒而栗。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棘手的事情。
检举材料上有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市财政局长、市城建局长等重要人物,还有的人名,于建中已经不清楚他们的具体职务了。但有一点他是清楚的,这些人决不会是等闲之辈!那些罗列的数字让人一看就明白,根本就不是什么付款账目,而是一幅行贿受贿的百丑图!如果没有如此巨大的贿款,宏远公司能有今天的辉煌吗?而为了这些巨大的财富死在刀下枪下的那些冤魂,在阴曹地府又会作何感想呢?显然,这些案件已经不属于他自己的管辖范围了,可是,作为一名警察,对于犯罪行为能视而不见吗?能撒手不管吗?不能,因为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
当然,这不是一般的凶杀案,破不了案,说明自己的能力有限。破了案,就会有一大批人浮出水面,说不定就会引起很大的震动。或许就要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很大的麻烦。对于他这个小警察来说,侦破此案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社会风气都变成这样了,大家都为了自己各自的利益着想,谁都不愿意招惹是非。就算他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自己的老婆孩子想想。更何况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办这么大的案子。这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于建中一边掂量着这件事的份量,一边翻看着他从北京拿回来的那几张检举信的复印件。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最后一页上。上面是王劲松律师给他妻子的几句话:亲爱的:这段时间我一直都感觉有一种危险,所以给你写了这封信。如果我死于非命,请务必将这封信交给省里的领导和公安局的领导,这里面有我们这个城市的许多罪恶的秘密。我必须要揭露他们的罪恶行径,哪怕为此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不要怪我,亲爱的,照顾好我们的孩子。
看来王劲松事先已经预感到了危险,但却并没有躲过这场浩劫。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用付出生命的代价揭露社会的一些丑恶,显然这也是一名勇士。现在他自己接手就这个案件,虽然自己不是一名勇士,也不是一名英雄,但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就因为自己是一名警察,所以,不能让一个真正的勇士就这样悄无声息的倒下去,自己要对得起警察这个职责。就必须要把这个案件侦查得清清楚楚,给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答案。给死者一个交代。
想到这些,于建中拿起笔开始写7.14案件的案情汇报。他梳理了一下大脑里的思路,心里越来越清晰了:王劲松是因为要揭发那些人的罪行而丢掉了性命,这个幕后真凶必须要揪出来。至于在7.25案件中李志鹏的死,目前的证据都指向了韦曙光,但据于建国多年的从警经验来判断,韦曙光只不过是在前台表演,在幕后指挥的不言而喻,一定就是刘小民。其目的就是为了得到广东路的黄金地段,干掉他这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获得更大的利益。当然,这些只是于建中的判断,也许还有其他的意外原因,他还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锁定他们的罪行。
现在,宏远公司总经理刘小民可谓是春风得意。摆在他面前的一个最重要的绊脚石已经被他踢开了。作为他最有力的竞争对手李志鹏已经驾鹤西去。而韦三这个危险的定时炸弹也被他成功的引爆了。按照他事先设计好的方案,韦三已经一步一步钻进了他的圈套。这样想来韦三这个被斩断翅膀的老鹰已经不会再对他构成什么威胁了。
广东路这个开发项目已经被他吃了下来。这块地是m市的最重要的商业区。他知道开发这个工程对他意味着什么。巨大的利润正在向他频频招手,他根本无法抵挡这种丰厚的诱惑。为了拿到这个地段,他使出了浑身解数,提前拿到竞争对手的具体情况,上窜下跳,精心布局,因为以他目前的财力,他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击败对手李志鹏,所以,他迫不得已就不择手段在竞标前将他做掉。可见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他胆大妄为已经到了何种程度?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刘小民丧心病狂到了这种程度呢?这还得从他的出身说起。他出生在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初期,那时候正赶上三年自然灾害的困难时期。家里生活实在太贫困,经常是忍饥挨饿,吃了这顿没那顿。即便生活这样贫困,却没有耽误他父母造小人这项人类最伟大的工作,竟然给他造出了八个兄弟姐妹。一家十口人,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