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时分的寒流,让他从噩梦中醒来。
刚清醒时,他的思绪还停留在梦境里,浑身蜷缩成一团,手脚冰凉僵硬。
“妈妈……那不是我的错……他们才是凶手……”他低喊着,语调宛若哭泣。
卓尔法·隆奇出生于西部一座枯调乏味的偏僻小镇中。他刚被分娩时,瘦弱得像只没睁眼的狗崽,医生甚至说,“也许活不了,就算能活,以后身子也是病怏怏的。”
“死小子,我已经够倒霉了,你还来烦我!”老隆奇跋着一条腿,用牙齿咬开酒瓶上的木塞,将劣质的麦酒咕隆灌进喉咙里。
所以当他健康地长大时,已经让许多人惊讶。
从卓尔法懂事时开始,他就恨自己的父亲。
在无数个夜里,他躺在床上,听着楼下的争吵与大骂声,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第二天,他总会看见妈妈红肿着半侧脸,默默地在厨房里忙碌,而爸爸,不知又在哪家酒馆里烂醉如泥。
“宝贝,吃早餐了,今天有你最爱吃的玉米。”妈妈微笑着摸着他的头,变魔法式的,让空荡荡的餐桌,摆满马铃薯饼、肉肠、豆腐丸子和白煮玉米。
虽然他的母亲,只是个普通的乡下女人,但在卓尔法眼里,妈妈是世上最绝色的美人。他依恋着母亲的关怀,将全部的爱都投入到了她身上。每天父亲不在家时,他坐在矮桌旁,拼写刚学来的单词,妈妈就在一旁,碌碌叨叨地说着家常话。这就是卓尔法在整个灰暗的童年里,最感到幸福的时光。
终于有一天,他对母亲说,“妈,离开那个男人吧。我们俩一样能生活得很好。”
“什么那个男人,他是你爸爸。”母亲责怪道,将他搂在怀里,安慰着,“你爸当年可是镇上最有力气的好手,每个车站卸货的工人都服他,但一场意外……”
“这就是生活。”最后,母亲悠悠说道。
这就是生活?小卓尔法想。不,它不该是属于我和妈妈的生活。
有一段时间,他甚至设计出不少杀死父亲的方法,反复推敲着每一个步骤,但在十一岁那年,他脑子里的计划,永远不可能实现了。
就像每一个酒鬼地归宿,那年冬天的夜里,父亲醉倒在街头,当天亮后被人发现时。已经是厚雪下。一具冰冷的尸体。
在葬礼上,卓尔法只想笑,他拼命憋着快意。以至于眼角酸痛得流出了泪花。
从十一岁到二十岁的九年间,他从半大的小伙子,变成了稳重的大男人。
曾有不少姑娘主动追求他,卓尔法谁都不喜欢,他只爱母亲一个人。
当他成为了镇上警署的一名正式警员,领到薪水时,卓尔法想,“总有天,我能在城里,买栋大房子。和妈妈生活到老。”
小巡警的微薄薪金,让他离那栋大房子很遥远。卓尔法开始学习前辈们地办法,向商铺收保护费,与黑帮称兄道弟,同老警察们套交情。
不过他有个嗜好,就算再热闹的场合,也从不喝酒。
有一天黄昏,他在街角,挡住个长着综栗色头发。穿着灰短褂,神情诡异的人,在搜查时,从那人的衣兜里,发现了一把带血的匕首。
“转身,将手抱在头后,蹲下!”卓尔法警惕地吼道。
嫌疑犯眨眨眼,看到四周没有行人,赔笑着说,“一点小案子,别太紧张。”
“如果你立即交代,可以得到减刑的机会。”
“警员的薪水又不高,不如……”嫌疑犯小声说,“五十块,你就放了我吧。”
这等于普通巡警大半个月的工钱,他心动了。
“你干了什么?”卓尔法凑过去,小声问。
“偷了个钱包,但被失主发现,于是我给了一刀,放心,没扎中要害。”
“这案子可不算小。”卓尔法犹豫了一会,“按规矩,起码得二百。”
“二百,是几个人分,现在就你知道,干脆,一百五吧。”
“一百八。”
“成交。”
他放过了嫌疑犯,满意地回到警署,将制服脱下锁进柜子里,换上便装回家。
家里没人,妈妈还没回来。
“大概去了教堂参加弥撒,那今天我来准备晚餐吧。”他走进厨房,穿上妈妈做饭时用的围裙。
一锅杂恰汤煮好时,夜已经黑透了,卓尔法听见了急迫的敲门声。
局里地一位同僚站在门口,面色沉重地说,“隆奇兄弟,两小时前,在教堂附近地广场,发生了一起劫杀案,你最好有心理准备,你的母亲,因为失血过多,刚被医生宣布抢救无效,已经……”
尔法平静地说。
他不顾同事惊愕的表情,用力关上门,回到厨房,用勺子添起一瓢汤,尝了尝,“味道不错,妈妈喜欢吃清淡点地。”
他布置好餐桌,盛好汤,“妈妈回来,就能直接吃了。”他微笑着说,然后回房睡觉。
第二天早晨,卓尔法下楼时,望见桌上凉透了,动也没动过的汤,“不……”他这才嘶哑地叫喊道,痛哭了起来。
凶手早跑得无影无踪,直到现在,都没逮住。
但卓尔法崩溃了,因为在警署,他见到了目击证人的口供:身材中等,灰短褂,棕栗色头发。
“……五十块,你就放了我吧。……”
“一百八。”
阴郁开始成为卓尔法·隆奇的代名词,他狂热地工作,行事不择手段,不放过任何向上爬的机会,这让他在三十五岁时,就荣升为西部暗警厅的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