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大汉国颍川郡颖水县县令:苟参。”
县衙外面张贴了告示,衙门里,苟参正在对代县尉陈汤说话:“本官认为,如今彻查监狱,将监狱中的人犯重新甄别一下所犯案件,根据危害大小来决定是否还有继续关押的必要,势在必行。”
陈汤一如既往的不说话,苟参接着说:“我朝官吏办案有一个特点,遇到案件不管当事人是否从前有案底,看着此人有狡辩和不老实的迹象,就上大刑,如此导致的结果就可能屈打成招,所以,本官认为这是不可取的。”
“这个某有亲身体验,过去本官作为颖水县侍曹,见惯了打板子求招供,其实很多案子都有疑问,可是最后都稀里糊涂的就被定性了。”
“所谓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一个好端端的人在县衙大堂被暴打一顿,然后上了颈、手、足这三处刑具,如此重刑之下,什么样的口供得不到?”
“因此,本官希望县尉大人操劳一下,仔细将牢中的人犯一个个鉴别案宗,自查自纠,咱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尽量的不让一个好人受到冤屈,不说对得起这身官服,也算是给自己积点阴德吧。”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陈汤听了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称是,苟参又说:“还有一件事,要麻烦陈兄你啊。”
【注:槅门,旧式建筑中的一种比较讲究的门,上部做成窗棂,糊纸或装玻璃,对开或中间对开、两边单开。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是宋代朱熹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