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点是没找到,可却见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并非是他人,赫然正是香满路。
香满路不跟着公子刑天,不回昆仑山之巅,留在京城,留在此地作甚?
惊讶的同时,发觉香满路的反应,似乎极为平静,看向我的眼神,亦有一种早已预料的感觉。
“主上让属下在此静候,说是倘若见着您,让属下告诉您一声,最近一段时日,他的身子需要静养,不希望任何人去打搅。”不待我提问,香满路主动开口。
全然在预计范围之内,香满路若告诉我,说公子刑天想见我,让他带我前去,反而会令人觉得震惊万分。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香满路对自己的称呼,何以突然从我字,变为属下这个卑称呢?
他待我,虽则一直算是恭敬,可除却恭敬之外,还有一种异样的情愫。
这种情愫,前面已然进行分析过,十有**,不对,是实打实属于情敌之间的仇视。
在这种状况下,他能突然改变称呼,自然不是出自本意,而是公子刑天明面授权,抑或暗中示意。
“回去告诉你们主上一声,我找他,并非是前去打搅,而是有事相求。他若以后还想见到我,若想我安然地活在这个世上,就请此次见我一面。”说完,语峰一转,我又继续说道:“当然,你也可以不予转达,我若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于你而言,岂非正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其实,压根就没有指望香满路,甭管他回禀不回禀,前进的道路,都不会受到一丝半毫影响。
“您的话语,属下定当会回禀给主上。您既心意已决,属下也不好再行劝阻。不过,还请您自行赶路,莫要跟着属下。”香满路提醒道。
“跟着?你给我银子我就跟。不会给吧?那我为何要跟着你呢?自作多情,也得有个限度吧?”反唇相讥,实乃他的话语,忒不中听。
香满路倒未回击,许是在心里碎碎念着骂了几句。
管他呢,每个人皆有骂人的权力,若不想遭人唾弃,若不想遭人谩骂,还是那句话,除非将他们个个给毒成哑巴。
我若想找到公子刑天,有的是法子,何须跟着一个阿猫阿狗呢?
即便是路上与公子刑天擦肩而过,他总归要回昆仑山之巅的,我就去那里等他,就不信他为了躲我,连自己的老巢都不肯回去。
再者,优昙花在无常宫之内,正好一石二鸟、一举两得。
原本,心情甚好,结果,因为香满路,生生毁了几分兴致。
为了防止所有的兴致皆都被毁掉,赶紧西去为妙。
快马加鞭,行了一天一夜的路程,就连夜晚,亦是在一处树林当中,眯瞪了一个时辰,丝毫不敢有片刻的耽误。
一路以来,四处打听,未曾问到有关公子刑天的任何下落。
连赶五日路程,皆是没有追到公子刑天。
抬轿的那些弟子,轻功就算再好,也不能一直驾着轻功,总得要歇息,总得要停下来吃饭。要知道,使用轻功,可是很消耗体力的。
原本就抱着打持久战的念头,对此,虽有失望,但失望并不算多。
眼瞅离昆仑山已不远,一连五日来,俱都是每夜在树林迷瞪一个时辰,待抵达到兰州地界,早已是体力透支,累地上眼皮与下眼皮,在一起不停打转。
就近找了家客栈,连梳洗都懒地去梳洗,关上门,倒头就睡。
许是太累的缘故,这一觉,睡地极沉,待一觉醒来,早已是日上三竿。
喂足马匹,准备好干粮,继续上路。
兰州城在戒严,城门口的那些守卫们,在挨个对过往的路人进行盘查。
看这架势,城内似乎是出了什么乱子。
昨夜抵达的时候,并未发觉有巡逻的士兵一类,想来,这乱子,应该是我熟睡期间所出。
问过路人,方才知晓,昨夜,兰州城出了一个胡乱杀人的大魔头。官府有令,严令搜查,尤其是搜查那些出入兰州城的外乡人。
据闻,那大魔头不止杀人,还把人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再蘸着血,一起就着吃。
又据闻,那大魔头的模样,忽男忽女,不男不女,宛若罗刹一般,十分吓人。
兰州知府认为,此等惨绝人寰的大魔头,绝迹不会是兰州的百姓,绝迹是外来者,只因在他的认知当中,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以内,皆都是良民,皆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护犊是人之常情,再者,兰州知府若是承认自己的地界出了杀人狂魔,那无疑于等同在自己脸上抹黑。因而,将这份罪责归到外乡人身上,算是多少为自己推卸了一些责任。
如此一来,他自己是脱了干系,可这兰州城的外乡人,那着实是遭了大罪了。
官府不止对路人进行盘查,更是限制出入城的人数,并且,经由衙门调查之后,会给所谓身家清白的良民发放一个出入证一类的东西。
站在一旁观察了许久,发觉,所谓的盘查,不过是巧立名目进行收费,而所谓的出入证,更是变相聚敛钱财。
说地更直白一些,凡是掏二十两纹银者,皆可买得出入证一张。
二十两纹银是个什么概念?二百两银子,在大明王朝,在当下,足够一个四口之家生活一辈子。而番邦一些少数民族,尚且还生活在物品交换年代,银两几乎没有太大用武之地。
这就意味着,二十两纹银,起码足够一个四口之家生活五六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