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的是真心话。
如果是以前,他不会这么认为,但现在,他不觉得美丽的女人的身上有些伤疤算得了什么。
他见多了完美无暇的肌肤,突然间看到女人的身上全是伤疤,就像看到动物身上的花纹一般,感觉还挺不错的,甚至还觉得有点可爱。
当然,伤疤只有长在美丽女人的身上才算是残缺的艺术,否则就是负面的破坏。
乙央兰惊疑不定:“……”
王爷这是在考验她呢,还是在哄她取乐呢?
王爷这种阅美无数的男人,怎么可能会喜欢身上有伤疤的女人?
巴信见她不动,不耐烦了:“你在磨蹭什么呢?还是说你做不到?”
乙央兰陷入两难的境地。
不做吧,功亏一篑,做吧,也许会万劫不复。
于是她再次问:“王爷真的不介意我的身上留疤?”
巴信盯着她:“只要你做到我要你做的,就不介意。”
乙央兰沉默。
女人为了救心爱的男人而毁容,为了帮心爱的男人吃苦而迅速衰老,为了跟心爱的男人在一起而抛弃富贵的家庭,最后却被男人抛弃的故事,不是很多吗?
她为了取悦王爷而破相,就算王爷真的娶了她,一定也会很快厌倦,那时她面临的同样是被抛弃的命运——她丝毫不怀疑这一点。
真到了那时,她的身体已经变丑,争宠无望,另寻新欢也无望。
但是,如果她还能恢复和保持完美的身躯,就算她现在得不到王爷,以后也还有机会赢得王爷的心。
她不能将一切赌在现在这种荒谬的“游戏”之上。
这么想着,她柔声道:“王爷,换个要求可好?王爷是人中之龙,我想把最完美的自己献给自己,如果身上留疤,那就不完美了,就衬不上王爷了。”
巴信盯着她,目光迅速变得冰冷:“也就是说你做不到吧?做不到就滚。”
“我、我怎么会做不到呢?”乙央兰笑着,狠下心来,从地上抓起一把盐末与辣椒末的混合物,猛然抹在左臂上。
“啊——”
瞬间,火烧的灼痛感、烙印的辣痛感外加针刺的刺痛感,齐齐传遍她的全身。
她大叫着,跌跪在地上:“来人,快来人——”
好痛!她受不了这种疼痛。
更重要的是,她心里升起一种“伤口要烂掉了,也许再也治不好”的恐惧感。
没有女人不害怕身上留疤。越美的女人越怕。
“破相”比“衰老”更令美人感到恐惧。
她再强,也不过是凡俗美人中的一员,也抵挡不住对破相的恐惧。
大门推开了,她的丫环冲进来,看到眼前的场景后都愣住了,束手无策。
小姐的身上全是伤全是血,而屋里除了小姐之外只有隼王,几乎可以认定是隼王干的,但是,她们能指责和收拾隼王吗?
当然不能。
乙央兰捂着火辣辣的左臂站起来,哀叫:“快快,快扶我去就医,不不不,先拿金创药给我止血,我受不了,我真的受不了了……”
一大瓶药滚到她的脚边,巴信丢过去的。
巴信唇边泛着恶毒的嘲笑:“乙央兰,我已经给你机会了,你既然做不到,以后就别再出现在我面前。”
乙央兰闻言心里就是一颤,几乎想跪下来求他些什么了,但她现在已经被破相的恐惧给击溃了,也顾不得多说什么,捡起那瓶金创药,扯掉盖子,拼命往伤口上撒药末。
巴信所用的金创药自然是最好的,乙央兰朝自己身上划刀的时候也没敢太用力,这些药一撒下去,伤口迅速止血和结痂。
将整整一大瓶金创药都撒完以后,她捡起外衣披上,对一众侍女道:“快抬我去找最好的大夫,快!快快快——”
侍女们七手八脚的抬起她,匆匆忙忙的跑出去了。
房间里冷静下来。
巴信眯着眼睛,看着乙央兰远去的影儿,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里充满了嘲弄。
果然啊,这天底下的女人全都一个样,嘴巴上说得很好听,动不动就是“为了王爷什么都肯做”,事实呢,他还没叫她们去死,只不过叫她们在自己身上划几刀然后再撒点盐罢了,她们就一个个吓得跟见鬼似的,找出一大堆理由来搪塞。
女人,真是无趣的东西。
难怪那么容易玩腻。
——除了那个女人。
想想她的身上,何止被划了一百刀,被打了一百下,何止是抹了盐巴和辣椒,但她就没有怕过和求饶过。
为什么那些女人不能像这个女人一样?
笑够了以后,他站起来,从架上子取下一大叠情报,慢慢翻阅。
他一定会抓到这个女人。
再也不会存在比她更有趣的女人了。
就这样,他彻底忘了乙央兰这个女人,每日只是呆在他的王府里浏览不断送来的关于凤惊华一华的情报。
不论凤惊华一伙隐藏得多深,只要他们呆在瑶京,只要他们需要住宿、外出和吃喝拉撒,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如今,他的手下遍布瑶京的每一条街巷,日夜不停的打探消息。
找到凤惊华一伙,只是迟早的事情。
而在王府之外,乙央兰的事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
乙央兰原本想将这次的委屈压下来,然而治疗完毕之后,她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手指轻触身体上缠满的绷带,想到身上的伤痕也不知几时才能痊愈和消除,又想到隼王对自己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