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达姆弹致死效果惊人,有违人道,因此达姆弹现已被《海牙公约》明文禁止使用!
阎锡山生产的这种子弹,如果拿到国际上,百分之百是会被列入达姆弹一类的,因为他的致死率不会比达姆弹小,甚至还会更严重。中原大战之所以死亡人数达几十万,和这种子弹恐怕有很大关系。
而且,宋哲武甚至在心里暗想,“平型关大捷后,119师师长linb被晋绥军士兵开枪打伤,那颗子弹恐怕就是这种脏弹,要不他怎么会就此身体每况愈下,后来甚至达到怕水怕光的地步。
虽然这种子弹很歹毒,用在中国人身上,实在是有伤天和,可是,如果这种子弹用在外国人身上,宋哲武倒并不介意。尤其是用在小鬼子身上,那就更好不过了。
不过,眼前的这些人,显然都知道这种子弹近似于达姆弹的效果,周维丰等原太原兵工厂的人不愿说,也就是这个原因。
宋哲武即使想要使用这种子弹,周立群、孙思华等人心里也会不舒服,更何况这个消息如果流传出去,对自己声誉上影响会很大。自己是绝不能用的。
宋哲武拍拍周维丰的肩,安慰众人说:“生产这种子弹的确很不应该,因为打的都是中国人。不过,这也怪不得你们,造不造这种子弹,只有阎锡山说的算。”
其实,宋哲武很清楚,《海牙国际》之所以仅仅禁止使用达姆弹,那是因为,这个时候人们对创伤弹道学研究的还不够深入。
其实,任何能在短时间内释放巨大能量的弹头,均可以造成与达姆弹类似的效果,即便是普通全被甲弹头也能如此。
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跳弹,即正常稳定飞行的弹头以某种角度碰撞到较硬物体表面后,发生了反弹,改变了弹头飞行的轨迹和稳定性。如果这种弹头又击中人体,由于弹头碰撞后已经发生变形,变得很不稳定,一般会以侧面撞击目标,进而弹头发生解体和破碎,几乎与达姆弹的杀伤效果无异。
即使是日军使用的6.5x50毫米有坂步枪弹,在特定条件下,也能达到这种效果。
因为三八步枪使用的尖弹弹头较长,为使其质心保持在靠后一些的位置上,弹头被甲前面的弧形部分被做得很厚,而圆柱部分较薄。虽然38式步枪来复线缠距小,弹头转速高,相对比较稳定,但弹头出枪口后章动效果比较明显,近距离内击中有生目标时极易失稳翻滚,使弹头发生严重变形或断裂,杀伤力和达姆弹类似。
但它的章动消失后,进入稳定飞行阶段,弹头就不易翻滚,造成的伤道比较平直,杀伤效果也明显降低。
二战后期,由于物资短缺,日本生产的有坂步枪弹被甲质量明显下降,瑕疵较多,但击中人体后变得更容易破裂和翻滚,杀伤力反则比以前的产品有所增加。
这也和阎锡山生产的这种子弹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日本人并没有在子弹里面加“药”,而阎锡山后期制造的子弹,据说不是填充的草纸,而是马粪。仅在这方面来说,日本人显然还没有阎锡山阴险。
对于利用这种弹头失稳原理杀伤敌人的手段方法,前世网上流传的很多,不过有许多方法对弹头制造工艺要求都较高,以宋哲武现在的兵工制造水平很难达到。
不过,宋哲武也不屑于使用阎锡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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