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军事历史>开国功贼>第四章 腾渊 (一 下)二更,求订阅

第四章腾渊(一下)二更,求订阅

“张须陀老将军在河南……”魏征想用齐郡郡丞张须陀的事迹来激励一下元宝藏,看了一眼对方的脸色,又主动将后半句话吞回了肚子里。齐郡郡丞张须陀多次跨界击杀盗匪,以一郡之兵确保了周边四郡安全。大隋朝庭非但没猜疑他试图兴兵作乱,反而多次下旨嘉奖他和他麾下的勇将秦叔宝、罗士信等人。

但大隋朝的地方官员如果个个都是张须陀,也不会弄得烽烟遍地了。知道谋主没有张须陀的勇气和担当,魏征也不坚持。笑了笑,继续道:“如果东翁觉得上策有些为难,不妨试试中策。需要花费些气力,但万一见效,也可予土匪以重创!”

“玄成尽管说。具体如何执行,我自己再仔细考虑!”元宝藏点点头,脸上依旧堆着笑,声音却明显没先前热情。

魏征了解他的性格,也不以为意。想了想,从容说道:“我装扮成道士出去转了半个多月,仔细打听了那两个新崛起的盗匪之行事方式。发现这二扔肫渌盗匪有所不同,特别是那个程名振,很少滥杀无辜。对于堡寨和县城,也是以逼迫对方交粮自赎为主。即使最后动用武力攻破了堡寨,也没有将反抗者屠戮殆尽!”

“那是他在给自己留后路!”元宝藏耸了耸肩膀,不太理解魏征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在他眼中,土匪就是土匪,根本没有善良和邪恶的区别。只要踏上匪途,就该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东翁说得对,他可能是在给自己留后路!”魏征顺着元宝藏的话接了一句,话中所包含的意思却和元宝藏的说法完全不同。“我打听过,张金称去年之所以没在馆陶屠城,也是因为他的劝阻。并且馆陶县的城隍庙里边至今还立着他的塑像,那些平头百姓恨张金称,却对姓程的交口称赞!”

“有这事儿?”元宝藏被魏征的话吸引起了兴趣,皱着眉头追问。印象中,那些无知百姓是最不懂得感恩的,自己做了好些年父母官,都没能让百姓为自己塑像。而程某人身为一个蟊贼,反被愚夫愚妇们当做神仙给供了起来?这事情要是传扬出去,自己岂不是成了大隋朝最尴尬的郡守?

魏征轻轻点头,“有这事儿!不过塑像不是百姓立的,而是去年被张金称杀死的馆陶县令林德恩亲自下令立的。据说是为了表彰程名振在张金称第一次攻打馆陶时,为挽救全县百姓的性命挺身而出的义举所立。据馆陶百姓说,当时程名振曾经亲自去张金称营中犒军,最后终于拖到王世充将军赶来,将张金称一举击败!”

“哦!我想起来了!”元宝藏敲打着脑门,终于对程名振的名字有了些印象。“此贼去年是被林德恩亲手提拔起来的兵曹。谁知他过后不懂得知恩图报,反而勾结盗匪,害了林县令的性命!唉,林县令当时真是瞎了眼睛,居然重用了这样一个狼心狗肺的小人!”

“此事恐怕别有隐情!”魏征后退了半步,冲着元宝藏轻轻拱手。“东翁恕我直言。底下人时候送来的报告,恐怕是刻意曲笔而为。据我探听来的消息,狼心狗肺的不是程名振,而是林县令。可以说,他的死完全是咎由自取!”

“玄成这是什么意思?”元宝藏的眉头立刻又皱了起来,沉声质问。林德恩是他麾下的县令,说林县令死有余辜,等于直接说他用人不当。况且他与林县令之间的关系还不止是普通上下级那样简单。其中有一个大秘密,很少人知情,连魏征都没发现端倪。

“东翁可曾记得,馆陶县被破之前,林县令曾派人前来下书?”魏征脾气和善,胆子却是不小。无视于元宝藏的怒容,径自问道。

去年馆陶被破之前,的确有一封信被送来。下书之人却没入城,把信丢在了城门口,就打马飞奔而走。元宝藏至今还记得那个没礼貌的家伙是馆陶县的一个捕快,好像姓王,年纪非常青。林县令的信中曾经要求魏征将此人扣在郡城一段时间,但此人见机得快,魏征看了信后,再派人去追已经来不及。

“那个人姓王,诨号叫王二毛。最近才改成了王伟强!”不待元宝藏想清楚其中关联,魏征直接点破答案。“名字据说是他自己取的,发誓这辈子要伟大,强悍!”

“粗鄙!”元宝藏鼻孔里冷哼一声,表示对土匪的轻蔑。但魏征的话毕竟有了效果,让他开始怀疑去年馆陶县被破,林县令被杀一事的背后隐情。程名振是馆陶县的兵曹,王二毛是馆陶县的捕头,二人都是因为第一次抵抗张金称来袭时立了功,被林县令破格提拔。却几乎在同一时间被林县令怀疑,同一时间背叛。如果说两个少年都是忘恩负义的小人,那武阳郡出现小人的机会也太多了。这有点吻合“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古语,传扬出去,他这个替朝廷“牧民”的郡守脸上也不见得光彩。

如果程、王两贼是被逼反的,则说明忘恩负义的是林德恩。以元宝藏对大隋官场的了解,恐怕这是最为接近事实的答案。“玄成听到的消息,是不是说林德恩逼反了程名振?并且怕王,王二毛与他勾结,所以把姓王的支到咱们这里,然后逐个收拾?”

魏征等得的就是这一问,立刻点了点头,大声回应,“此乃正解。如今馆陶附近百姓交口相传,第一次张金称之所以上了缓兵之计的当,便是因为程名振和王二毛两个少年主动充当使者,给张金称来了个玄皋犒师。结


状态提示:第四章 腾渊 (一 下)二更,求订阅--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