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脑袋伸出下面观望的一刹那间,这清兵看到了一幕奇异的景象,一道寒光在他的眼前无声无息地弥漫而來。
毛仲就悬挂在城垛下,等待着好奇的敌人,这种好奇是每一个人都具备的,而且怎么的经验和教训都无法改变,这也是他算计敌人的一招。
鲜血,喷灌得毛仲满脸都是。
伤口在脖子,脖子的长短和人们的好奇心大小有直接关系,正比例的关系,毛仲改用三棱锥,几乎将那家伙的脖子完全切断,耷啦着横在城垛上。
毛仲一腾身,又回到了城墙上。
四名包围自己的敌人,就这样惊险地送掉了性命。
毛仲微微喘息。
清军的素质果然高,如果是明军,或者是新军,一定被一两个敌人惊得乱喊乱叫了,那样的话。虽然也可以惊醒大家來对抗,可是?最直接最常规的效果是,将全军惊扰,人心大乱。
不过,清军的训练有素,反而对毛仲很有利,因为,敌人分工协作的时候,太过自信,其余的士兵很少注意到这里。
毛仲喘息一定,就纵身而上,瞄准近前的清军背后,就是狠狠的一刀。
无论明军的铁甲,还是清军的多重甲,都是有漏洞的,如果急切之间无法攻击的话,精确打击的效果就大大提升。
几乎是庖丁解牛的才能,也许有炮丁解妞的技艺,毛仲的匕首,在敌人的甲胄间隙透入,狠狠地一搅拌。
他攻击敌人的腰部柔软地带,里面的脏器可以轻易被毁坏,而且,受伤者通常会暂时失去战斗力,这才是最主要的。
毛仲并不喜欢一击毙敌,那是轻松时刻的做法,在危急时刻,能够迅速制服敌人,就是最大的胜利。
在城楼上观察下面的清军中,从东面数是第三人,他忽然听到了这面有声音,忍不住无聊地往这儿看了下。
确实是无聊,在他的印象里,以四名老兵的严阵以待对付一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偷袭者,那是绰绰有余的,他刚才就听到了一些响动,以他的理解,不用说,是那几个家伙在砍杀敌人,他心里还一直愤愤不平,那个领头的十人队长,为什么不分派自己去围捕这个敌人呢?那时,他绝对不会轻率地将敌人砍杀,而一定要将之逮住,好好地施展自己分筋错骨的能耐,施加严酷的刑罚,是他最喜欢的,由恐惧到麻木,再到喜欢,他已经从数十名明国军人的尸体上找到了乐趣。
在他即将转移脖子的瞬间,感到了一股巨大的力量,迫使他的脖子做了一个非常过分的动作,远远地偏离了正常的目标,于是,他能够倾听到一个清脆的骨头折断的声音,这时,他才发觉,自己的两耳附近,有两个力道悄然地來,又悄然地去了。
笨重地倾倒在雪地上,就在眼前黑暗的时刻,老兵发现了那个半白的身影,诡异地在城墙上闪烁,一连数下,以同样的手法,将城楼下城垛口附近守候的清军官兵的脖子扭断。
他是谁,这么厉害啊!
脖子的折断,使他无法起來,而断裂出來的骨头碴子,竟然刺进了他的气管,于是,他被动地发出了咳嗽的声音,这声音是如此地响亮,却沒有人能够听见。
怎么回事儿,臀部的失控感,随着他的意识流逝渐渐地轻微了,最后,他还能嗅到那熟悉的恶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