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将吩咐,但开各寨门,违背军令者,杀无赦!”毛仲拨出刀來,下了死命令。 在毛仲的威严之下,明军士兵小心翼翼地开了四门,剑拔弩张,以为随时随地战斗。
青烟,袅袅地在空中升腾着,四个寨门,也半掩着打开了,在外面看起來,就好象这已经遭受过兵火的破落村子,正有一二遗民在活动。
所有的官兵,都屏住了呼吸,紧张到了极点,因为,北路的敌军部队,越來越多地南斜,最近处,已经在寨外五十米处,而且,他们也不象刚才那样严谨,许多人边走边说话,戒备松懈,在寨子里,能够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南腔北调都有,自然,陕西腔更多些。
村外部队,前面是骑兵,约走了半个小时,后面是轻步兵,再后面是缁重,骡马车很多,妇女孩子不少,一直沒有停歇的意思,一些孩子哭闹着,声音很响,毛仲看看夜幕已经降临时,那些人还在走,走得很匆忙,也不知道为了什么?终于,什么也看不到了,只能倾听到他们的脚步声,骡马的蹄声,还有赶车人的鞭声。
“关了寨门吧!”毛仲吩咐。
“嗯!”
有人通知四下,村子不大,很快,寨门就关闭了,不过,在关闭之时,毛仲一个人溜了出來,吓得几个士兵赶紧拉住他:“干什么?将军,村外就是贼军啊!”
“不要紧,我,我要方便!”
“将军,就在寨子里吧!万一给贼军遇见了,很可怕,贼军的手段可狠了,沒有几个军官能够不杀的,那杀法,妈呀,一个字,惨!”士兵瑟瑟发抖。
“谢谢你的好意,本将心领了,你们小心看守门户,不得偷懒!”
“嗯,谨尊总兵大人军令!”
就这么一说话,几个士兵惊讶地发现,面前的黑影儿陡然不见了踪影。
“总兵大人,你要干什么呀!”士兵们暗暗地祈祷。[. 超多好看
毛仲闪出了村寨以后,悄悄地向着前面爬行,冰冷的土地,坚硬如铁,也将刺骨的寒冷,侵入他的衣甲内,他将外面的甲衣解脱了,干脆丢弃在沟壑里,这样,爬行的时候,就沒有了声音,厚厚的棉衣。虽然在地面上柔软地吞噬了许多磨擦音,却无法抵抗严寒的侵袭,一些尚未融化的冰雪,针芒似的狙击着。
作为特种兵出身的毛仲更喜欢的是单兵行动,小规模渗透,越是危险的情景,越是让他感到兴奋,他就象一个好奇的少年,在窥探着未知的宝藏,漆黑一团的夜幕里,人声鼎沸的西营张献忠部队,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部队呢?有多少人,张献忠在部队里吗?旗帜上的孙和郑分别是哪些将领。
带领四百余官兵和张献忠军作战,毛仲想都沒有想过,在目前的装备条件下,明军毫无取胜的把握,不,是毫无逃脱的可能,联想到后來张献忠军的数十万主力部队,联系到贫困煎熬的百姓生活,尖锐的贫富差别和矛盾,他可以预测到,这股西营部队,至少不下五千人。
即使他能够带领部队巧妙偷袭张献忠部队的核心,击溃敌军,也沒有多大的意思,在他看來,最最成功的方法是和解,用战争和弹压的手段瓦解消灭起义军,是根本不可能的,社会体制已经崩溃,百姓们不得不自己起來解决自己的问題,这时候,最应该的是改革,如果能够实现的话,代价是最小最小的,现在,他有一个目的,潜伏进西营张献忠部队,最好能和张献忠建立直接联系,劝说张献忠撤军西上,不要再四面出击,滥用兵事,最好是接受他的安抚,将部队停留在若干人烟稀少的地方屯田。
如果能够招安张献忠,将省去了许多战斗,保留成千上万人们的性命,就是有再大的风险,毛仲觉得,也是值得的。
黑夜里,毛仲完全凭借着听力來判断和民军的距离,以及前进的方向上可能是什么人,有多少,他的视力很强,但是,夜色太过昏暗了,只能看见头顶上灿烂的星光。
“天真冷哦!”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说。
“冷呢?”一个女人笑嘻嘻地附和。
“在这荒郊野外的呆着,真是,边上有的是村子呢?”男人埋怨着,一面结束了面前地上哗啦啦的水声,向着那面过去,接着,那女人发出了一声短暂尖锐的低吟。
毛仲在他们的身边悄悄地潜伏过去,因为远处忽然冒出了一团火焰,接着,远远近近的地方全生出了一些火把,周围的暗夜被彻底地打破了,许多的场景一下子清晰起來,毛仲回头时,发现那一男一女已经在地上翻滚,呼吸粗重。
毛仲站了起來,不再爬行,现在,他已经在民军部队的边缘里,与之混淆,混乱的火把,明明灭灭之间,使视野更加迷乱,很难分清人的脸。
这里的民军,全部停歇下來,许多骡马车就靠在路边,一些物资被推下來,一些人钻进有蓬的车里避寒,骡马都低头啃吃着草料,还有些空车上传來了妇女儿童的声音,不用说,这里是老营。
“喝一口!”
“喝,我有!”
“吃张饼子,真饿得很了,头昏眼花!”
几个声音很粗犷的男人在说话,边上就是火堆,一个人小心翼翼地拿干柴架上去,干柴肯定是一路带过來的,火堆上架起了木条,支了锅。
毛仲就坐在旁边的草地上,枯萎的干草铺垫在下面,很舒服,他一动不动地倾听着,听了足足半个小时,那些人还在说闲话,喝酒。
突然,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