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艺馨看得目瞪口呆,以华彬所受的伤,即便是她调配的最好的灵丹妙药,最少也要一天才能消肿。? ? 火然? 文 .?r a?n?en`
可华彬只是摇摇头的功夫,红肿淤青就全然不见了。
红肿,是因为局部毛细血管充血导致淤血阻滞,气血不通导致的皮下水肿。淤青,是因为皮下毛细血管破裂,出血淤积造成的。
寻常治疗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冰敷,能够刺激血管收缩,减少出血,还有就是揉动患处,可以促进血液加速循环,减少疼痛。
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字,通!
通开淤积自然就痊愈了,特别是华彬,真气一转,四肢百骸,奇经八脉,任督二脉,三宫,全部畅通无阻,小小的皮外伤自然立竿见影。
更何况,他现在可是炼神化虚境界的高手了,天地灵气无时无刻不在滋养着他的身体,元神与天地融合在一起,犹如天生地养。
这奇妙的境界华彬还没来得及细细体会,但却有种自己无所不能的感觉!
沈艺馨吃惊的看着他,知道自己的男人懂气功,只是没想到如此神奇。
“治愈得如此迅速,这气功还能做什么?”沈艺馨好气的问。
华彬笑呵呵的说:“还有一个显著的好处,你过来我告诉你。”
沈艺馨好气的走过去,钱坤没说话,只是轻轻的抱住她,沈艺馨正纳闷呢,忽然感觉到什么,顿时羞红了脸。
原来这显著的好处是,神兵随时随地都能达到最佳状态!
“讨厌!”沈艺馨啐道,虽然已为人妇,每周两次有节制且满足的夫妻生活,但她仍然如少女般娇羞,平时极力避免这类话题。
华彬笑道:“最起码省了你给我炒韭菜,炒腰花的麻烦了!”
“那只是巧合而已。”沈艺馨红着脸说道:“你折腾一天还没吃饭吧,走,今天家里吃韭菜馅饺子!”
华彬顿时满头黑线,进门口,发现老爷子正在院子里晒太阳,手里还捧着一本医书,活到老学到老,孜孜不倦。
开国医馆的事情正在筹备中,老爷子准备重出江湖,老中医最吃香。
华彬和老人见礼,简单的聊了几句,就像和沈艺馨一样,说的都是轻松的话题,都是家长里短。
对家人,报喜不报忧,是我朝的传统美德,外面就算有惊涛骇浪,千斤重担,也都抗在自己的肩上,这是一个人成熟的表现。
小时候,想买东西,明明五毛钱也要找家长要一块钱,自己想留点私房钱。
长大后,给父母买东西,明明一千块,却说成一百块,怕父母心疼,让他们用着安心。
这就是我千年文明古国传下来的美德!
可此时华彬的心头却是有着千斤重担,老爷子在这悠哉的晒着太阳,而另一位抚养自己长大,恩重如山的老人,却身中剧毒,为了自己,潜伏在敌营,忍辱负重。
田媛变成了不败女王,成为了人们观赏的角斗士,这对一名骄傲的战士来说,是莫大的侮辱,更何况田媛自尊心无比的强盛。
而且,她也在被药物控制着,每次进入暴走状态,心脏和血管都会承受超负荷的压力,完全就是在燃烧生命。
他们为了正义,为了打击邪恶势力,如此大义凛然,华彬由衷的钦佩,也是战意高昂。
华伦老爷子冒着生命危险打探出了重要线索,万年人参现了踪迹,对方志在必得,很可能会抓住人参当场炼制不死神药,他的父母作为炼丹术士很可能会随性,这是他报仇雪恨,救出家人的最好时机!
不过这些话他不能和家里人说,免得他们担心,所以故意鼻青脸肿的回来,又顷刻间好的七七八八,展露一手神奇功法给沈艺馨看,让她心里把自己当成不死之身的金刚狼,也就能放心了。
和老爷子聊了两句,精神状态相当好,只是看书中有疑难杂症,喃喃自语道:“这类病症,我师弟是个中好手,他剑走偏锋,被称为鬼医,才华横溢啊,这么多年不见也不知道他好不好!”
一句话说的华彬心酸不已,老爷子卧底敌营在受罪了,身中奇毒也不知道多么煎熬。
他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静不下来了,恨不得现在插翅飞到长白山,将那幕后黑手一枪击毙,解决这一切。
沈艺馨下厨房做好了饭菜,一家人其乐融融吃了顿饭,华彬起身一抹嘴,道:“我走了,出去采药,过几天回来。”
告别,越简单越好,一句话说完就走,不会勾起离别之情,越是磨磨叽叽,犹犹豫豫,越让人心难受,担惊受怕的挂念。
此时华彬干脆利落,孑然一身,也不要什么行李包裹,抬腿就往外走。
老爷子是老中医,自己也没少亲自去采药,沈艺馨更不用多少,那是药王的嫡孙传人,终日与草药为伴,知道有些要必须亲自去采,还要保持新鲜。
只是看着华彬临出门,沈艺馨问了一句:“你去采什么药啊?”
华彬在门口回到:“万年人参!”
“哦……”性子平和的沈艺馨淡淡应了一声,忽然又大惊失色,道:“你说什么?万年人参?”
“等抓住了回来给你瞧瞧。”华彬的声音从大门外飘来,人已经翩然远去。
沈艺馨吃惊不已,没有人比她对药材更了解了。
人参被称为百草之王,自古以来都是入药的佳品,倍受帝王将相的青睐,享誉全世界。
只是多年延续下来,就算金山银山也有挖空的时候,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