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蚀骨>第131章

英雄怕白头,美人怕迟暮。更何况是林瑜这样拼命地想抓住青春的尾巴,留住以往那份美丽的女人?

曾经的大夏一姐、顶级玉女偶像、国民天后林瑜还能怕什么?砸了那么多钱在维持外表上的她最怕的无非是两件事:一、自己不再美貌。二、周围的人不再觉得她美貌惊人。只不过林瑜能花钱试图让自己身上的时光停滞不前,却无法真的让光阴停止飞逝。她已经不再是那个清纯可人的玉女派掌门人,而是化妆也遮不住眼角细纹的中年妇女了。

“你、……你这次的目标真是她、真是林瑜……?”

阎海梗着脖子,活像只被豆子噎了脖子的鸭子。喉头硬是滚了好几下才这么问应该是林瑜对家却为林瑜说话的闻暮雨。

“你怎么为她说话呢?”

闻暮雨很想告诉阎海这个傻小子:即使彼此是不共戴天的敌人也未必要否定对方的一切。只不过这种话对他说了,这个好奇又嘴巴跑火车的问题宝宝肯定又要问出一连串怎么都好的问题,自己又不是在参加辩论大赛,还非得把对方辩友驳倒不可。于是乎闻暮雨不再在女人花钱算不算败家这个问题上有所停留,只是看完阎海给的资料后道:“帮我找合适的人发个帖子吧。”

“啊?”

话题转换的太快,阎海总觉得自己和闻暮雨就好似两个不同频道的波段,你讲你的我说我的。

“这个人要有一定的名气和人气,要爽快,要快人快语一针见血。要能十二小时内写出有料的指定内容。”

闻暮雨的声音和煦的如同春风,让人听了躁动的情绪都能沉淀下几分来。闻暮雨唇角眉梢的浅笑也端地是风情隐约,让人看了总忍不住有几分遐想。但是闻暮雨所说的话可就没那么令人想要沉醉下去了。

“只要你找的这个人够妥当,一个帖子就能毁掉林瑜,让她再也翻不了身了。”

“……”

魔女啊魔女,闻暮雨就是个魔女。哪怕披着一身仙女皮,她的内在也还是个黑透了的老巫婆……不,美魔女。

阎海心里想着,的嘴唇蠕动了两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行,但你得告诉我,你要发什么帖子?”

“特别简单的帖子。”

闻暮雨眯着眼睛笑了起来:“说林瑜又老又丑、衣着品味日渐糟糕,曾经的气质荡然无存……总之就是攻击林瑜把她攻击的体无完肤的帖子。”

“……啊……?”

这次,阎海身体力行地表达了对“懵逼”这两个字的诠释。

“就这种的……?”

阎海觉得要么是闻暮雨转了性,忽然之间变得天真、太天真、比自己还天真,要么就是闻暮雨脑袋通了个大洞,闻暮雨的聪明才智和腹黑心机全从那个洞里流了出去——想要用区区一个攻击外表的帖子来打败国民天后,这是多么天方夜谭的妄想啊?

“嗯,就这种的。”

闻暮雨懒得交待更多,阎海原本想问闻暮雨怎么就使这么不入流的一手,末了又记起自己跑来做闻暮雨手下小跟班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能阻止她做错事。这个时候自己再对闻暮雨进言说用这种手段来打击对手未免太过不入流,收获的效果多半也没多少根本是本末倒置。要是真做了这种是,不要说“英雄”了,自己可能比坏蛋还要心狠。

再仔细想想,只不过是拿文字攻击一下林瑜罢了。林瑜那样子的人物怎么可能会因为这么点小事就有什么太大的反应。林瑜周围的人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可谓是真正的把伤害控制在了最小的限度。左右发个这种攻击性的帖子不是什么大事,自己也就不用考虑太多了。

事实证明,阎海实在是太天真。帮闻暮雨找到了某位正热门的时尚专栏作者,接着就撒手不管让闻暮雨自己去和那人联系了。

阎海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天多的功夫,前后不到四十八个小时,自己为闻暮雨找的那人就真的写了一个名为“国民天后林瑜的前世今生”的帖子。这帖子在始发网站上被疯狂转载了三十几万次,其他的转发转载更是多到难以计算。

第二天晚饭时间,阎海在各大网站的热搜榜上都看见了关键字:“国民天后林瑜的前世今生”。而这个时候,这篇“国民天后林瑜的前世今生”的帖子刚发布了不到九个小时。

“买关键字当然也要买水军。”

用银叉叉起一个新鲜的饱满草莓,在高温持续着的盛夏里依旧没多少胃口的闻暮雨将淋了炼乳的冰草莓送进了口中。

“你是说热搜词和转发都是买的?”

看着闻暮雨香甜美味地吃掉草莓,阎海的喉头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

“一半一半吧。有了最初的关注和转发,后面的就全是被八卦吸引过来的普通人了。”

闻暮雨说着又叉起一块菠萝送进嘴里。暑气太大,她只想吃点凉凉的东西。只不过常舒阳要是看见了她这么贪凉,肯定又要明着暗着强迫她去吃不想吃的东西,去穿不想穿的衣服。也好在回老家的常舒阳发了消息过来,说是要多在老家待几天,闻暮雨才敢这么“放肆”的只吃些冰镇的水果而不吃正餐。阎海也才能这么四平八稳地坐在闻暮雨的对面。

要知道常舒阳可不喜欢阎海,要是知道阎海又自己跑来贴上闻暮雨,常舒阳免不了要有那么些情绪。闻暮雨固然早就感觉到常舒阳不喜欢阎海,但也没打算要处处顾及到常舒阳的喜欢讨厌来做事情。在她眼里常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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