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结束了发传单的工作后,先到了一家健身房来来回回擦了一遍地板,将里面的器械收拾归置。他忙得差不多了,健身房开始营业,他又火急火燎地赶到一家餐厅里去洗盘子。
他工作的这家餐厅地处闹市区,到了饭点的时候人头涌动,客人往来不绝。一盘盘沾满油污的盘子被端进后厨,端出来的时候被洗得干净锃亮。我在这家餐厅点了两个菜,慢条斯理地吃着,亲眼看着这里得客流量三个小时之内完全没降过。虽然不知道后厨有几个人在洗盘子,想来他的活不会太轻松。
三个小时后他换了衣服匆匆从后厨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肉夹馍,一面啃一面匆匆往外奔去。我唯恐追丢了他,也顾不上找零了,抄起钱包就跟了上去,却见了进了一家写字楼,之后就再没出来。
我百无聊赖地坐在写字楼对面的露天咖啡厅里,翻来覆去地看表。我已经在这里坐了一个多小时了。一个人的时候容易犯困,我喝了两杯咖啡提神。
我跟着他奔波了这一整天,总结下来也就是三个字:我有病。
若不是我有病,为什么我要跟着这个人横穿大半个b市,跑得我小腿发酸?若不是我有病,为什么我要在餐厅、咖啡厅里坐着,想尽办法消磨时间,忍受漫长等待的枯寂?
说来说去,这一天横竖不过是我自己在找虐罢了。
到了午夜时分,b市白天的热度总算降了下来,在露天咖啡厅了坐久了,吹着夜风,竟也觉得有些凉意。街道上三三两两的行人走过,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汽车之外,周围非常幽谧宁静。
我看看时间,已经深夜十一点半了,若是他再不出来,难道我要在这里陪他耗上一夜?王沁说不定正在家里等我,要不我还是就此放弃尾随,早早回家吧?
心中正在犹豫的时候,却见沈冽终于拖着疲惫的步子从写字楼里出来了。他背着黑色的背包,步履缓慢地往回走。我见状也跟着起身,在他后面约莫两百米的地方,远远地缀着。
他这会儿总算要回家了吧?我在心中如是想道。
任凭一个人体力再好,忙碌了一整天也吃不消,他现在肯定迫切地需要休息。既然如此,那我还有没有必要再跟下去了呢?这个问题在我心中盘桓了一会儿,我一时间拿不定主意。
不过我转念一想,按照他这拼命三郎的架势,若是他接下来继续去打工,若他真要拿命换钱,我发誓这次一定要站出来拦着他。
月色偏西,b市愈发幽静。
我跟着他穿过了两条街道,却发现这不是去地铁站的路,而此时公交都已经停运了。他到底要往哪儿去?我皱着眉头,心中好奇,却又不免忧虑。
沿着老街走了许久,最后他在一个天桥上停了下来。
此时天桥上已无人迹,我走上去会显得很突兀,于是就在天桥下的台阶上停了下来遥遥地看着。
只见他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个白色的塑料袋,里面的东西倒出来后全是彩色的粉笔,就是那种教师课堂上用的粉笔,各种颜色的都有。他从里面挑拣了几种颜色的粉笔,闭目冥想了一阵,然后开始作画。
不过区区十分钟,他的粉笔画已经初见了端倪,那分明就是临摹的达芬奇名画《蒙娜丽莎的微笑》。远远地看着他作画,整个人都已经看愣了。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到他作画,亲眼见到他作画的冲击力比想象中的更大。他作画速度奇快,简直不需要思索如何下笔,快得如同在看电影里的快镜头!
他明明是临摹,却没有任何的参照物,仿佛那幅画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的脑海中。到何处该用何色调,用何笔法,一笔一笔,清清楚楚,全都记在了脑子里,画得分毫不差。更然人惊诧的是他的作画速度,仿佛不是他在运笔,而是笔带着他在走,全程未有丝毫凝滞,笔法浑然天成。
若不是亲眼所见,我是绝对不敢相信的。这得线条和颜色敏感到何种程度,才能有这样奇迹般的作画速度?
我从远处遥看着他画画,甚至已经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当他笔下的蒙娜丽莎终于成形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
实拍画在水泥地上的粉笔画----《蒙娜丽莎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