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辆车,常大方转了一圈确定了人选分配。这次他带出来的三个趟子手都是三十多岁的实诚汉子,一人负责赶一辆载货的马车;他大儿子常春树负责最后那辆载着人和日用品的马车。他自己骑马前后策应。
常秋娥和戚玉珏两个女子自然可以在后面那辆马车里坐着赶路,叶妃嫣和叶重楼就要分别跟着赶车的人学习赶车的技巧,上路后能够在需要的情况下代替赶车人让赶车人能够偶尔休息一番。
到了一处休息的地方,众人检查车马,两个女的就要生火做饭把后勤给搞好。这样的日子,要在路上走差不多一个月时间,其中半个月是在人烟罕至的万重山山道中打转,也就是之前叶妃嫣曾经走过的路程。
回望远去的圣地城门,叶妃嫣总觉得自己有什么要在圣地发生,可现在她要先做的是确定星夜的安全,再来要找失踪的凤晨心算账,这边,她是暂时顾不上了!
刚刚上路第一天,新来的三人都各自手忙脚乱适应手底下的事情,到了傍晚,常大方已是寻到了一处废弃的茶寮棚子作为第一个晚上休憩的地点。
万重山这一路上因为平日行走的人少还是挺安全的,只是在接近青龙地界的地方不太安宁,所以常大方也没让谁在外巡夜什么的。而是把人都给聚到了一起,让大家相互熟悉一二。
其实有常秋娥这话唠,众人之间还是有了一定的认识,围坐在一起不过就是闲聊而已。
“大叶这小子真是不错,你们不知道,才刚刚出了城,他赶车就比我还顺溜了。春树,小叶学得怎样了?”老程上午都还对叶重楼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过了大半天,看叶重楼的眼神里就带着浓浓的赞许,这男人间的欣赏真的是说不清道不明。
只是,叶妃嫣暗暗腹诽,你夸就夸,干嘛要带上我!
负责带叶妃嫣的常春树是个宽膛大脸的年轻人,二十四五岁,性子爽朗,呵呵笑着斜睨了叶妃嫣一眼,“同样是书生,小叶就是不开窍,还不如叶嫂子呢。”
常春树赶的是最后那辆载人的马车,叶妃嫣才出了城就吵着被风沙刮在脸上受不了,估摸装哑巴的戚玉珏也是被常秋娥烦得受不了,两人便交换了位置。
谁知道常春树为了避嫌,又让常秋娥出来赶车,到了下午,戚玉珏赶起马车来就像模像样了,倒是闲得常春树有些无聊。
“呵呵,我家娘子在家就是做惯了粗活的。”叶妃嫣倒是脸不红气不喘说得理所当然。她这个万事能不伸手绝不伸手的懒人哪里比得上杀人剿匪所向披靡的南虎战神。
“叶小哥,你羞还是不羞啊!不成,叶嫂子可不能拿给你这么磋磨,你必须要学会赶车。”常秋娥这自来熟俨然站在了戚玉珏那边,坚决不要叶妃嫣日子好过。
叶妃嫣但笑不语,赶车?她是“肯定”学不会的,也不打算学。正当她想要寻个借口躲清闲时,老天都像是看不惯她似的,去远处小解的常春树突然发出一声惨叫。
惊慌下,常大方沉着脸赶去,不一会儿就搀扶着受伤挂彩,浑身泥沙的常春树回来。刚才常春树如厕的地方有个坑,他不小心踩松了石头滚下去,性命倒是无碍,左手上臂扯出来一条五寸长的口子,正往外冒着鲜血。
出门在外受伤也是难免,常秋娥很快回马车上拿来止血的伤药和布条帮他包扎好。那么问题就来了,明天启程,后面那辆车该谁来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