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高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调查公路局那笔款的去向上。那笔款是公路局局长同意支付的财会人员也说是局长提现的但是那局长一口咬定是给了李向东。
老高问:“有证据吗?你怎么能证明你给了李向东?”
那局长说:“没有。”
他说这种事怎么能留下证据呢?不过有人可以证明。
老常说他在场。他说当时那局长是在他的办公室把装了钱的黑皮包交给李向东的后来蔓莉处长没就不知道李向东有没再交还给那局长。老高还想找到更有力的证据但是那五封写给地级市纪检部门的投诉信都是匿名的无法查实。
于是就形成了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各有各的说法。公路局局长很委屈。他说他确实给了李向东。老常说他不能保证那黑提包里装的就是钱。李向东说根本没有的事。他根本就没有在老常的办公室里接过那局长交给他的黑提包。
人证能说明问题吗?因为人证被冤枉的案例还少吗?所以老高更注重物证。
明摆在那的物证便是那局长的的确确拿走了二十万。不管这笔款最后到了谁手里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那局长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公路局局长只得自掏腰包把那二十万垫上只得接受组织上给一次记大过的处分。
李向东从那小楼屋出来了。他自己也觉得很不光彩毕竟有人认为以大欺小那局长吃了闷棍冤枉至极。
到底谁被冤枉?
只有李向东、老常和公路局局长他们三人知道。
市委书记问老高:“这是怎么一回事?这案子办得不咸不淡的。”
老高说:“我已经尽力了。”
市委书记说:“就不能有更好的结局吗?就一定要悬在那里不上不下吗?”
老高说:“我也没料到会是这么个收场。我的确是尽力了。”
市委书记说:“你可是地级市纪检部门的第一人!”
老高自嘲地说:“浪得其名都是是一些外行送的没实际价值。”
市委书记问:“凭你的经验分析出现这样的结果?会有几次可能?”
老高说:“三种可能。”
他说一种是像老常、公路局局长说的那样李向东拿了。他知道证据不足怎么也不承认。
他说一种是公路局局长和老常拿了他们当然不能坦白硬说是给了李向东。
他说还有一种可能是公路局局长自己拿了老常和他关系很好为了保护他串通起来把负责推给李向东。
市委书记问:“你更趋向于哪种可能?”
老高没有回答市委书记。
他说第一种可能不是没有只能说是证据不足。我们不仅要有人证更注重物证。有时候人证是不客观的。比如那局长和老常有可能串通起来的冤枉李向东。
他说第二种可能也是存在的他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就把钱分了但是败露后为了保护自己他们不得不冤枉李向东。
他说第三种可能就复杂了。老常为什么要保护公路局局长串通公路局局长陷害李向东呢?有没有可能是李向东得罪了他们?
老高说:“这些都只是猜测仅供你参考。”
市委书记问:“在整个调查中你认为李向东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老高说:“撇开这个事件不说李向东还是一个不错的领导干部。他办事的能力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但是他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
他说我想对你还是实话实说。有些事让你知道总比不知道好。
他说他和两个女人在一起。
他说现在这种事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说出去总是会有影响的。
市委书记说:“有这种事?这李向东他要干什么总要给我出些难题。”
这些天市委书记总忐忑不安。他清楚地记得为了争取省厅那笔拨款他曾经向老常和李向东交代过如果有可能的话要想尽办法打通曼莉这个环节想尽办法是什么?当然也包括用钱去疏通。如果有人把这话捅出去这麻烦事就会找到他身上了。
他想李向东办事怎么这么不牢靠?想老常和公路局局长到底在搞什么鬼?他把这三人都各打五十大板想以后还怎么放心要他们去办事?
这时候又听说李向东还有什么两个女人他心又焦虑了想这事可大可小不知道的话还可以推卸责任说工作忙顾不上下面的生活作风问题但是知道了不处理这性质就不一样了。
他打电话给黄叫他马上到他办公室来。黄不知是什么事放下电话就赶过来了。一见面市委书记就问你不是和李向东住对门吗?你不是和李向东交情很深吗?你告诉我他是不是有两个女人?黄愣了一下。虽然早就做好了准备早就想到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他却没想到问他的竟是市委书记。
黄说:“有这事吗?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市委书记反问道:“你会不知道吗?你真会不知道吗?你别给我装糊涂!”
黄按事先想好的应付办法应付着市委书记说:“这可是不小事李向东不可能不知道如果真有这种事我想他会瞒得严严实实即使像我和他这样的交情他也不会让我知道。”
市委书记说:“他住你眼皮底下你说不知道?”
黄很委屈地看着市委书记一副很无奈的样子。
市委书记强调了一句说:“就住在他家里。”
黄说:“你是说绮红和小姨子?”
市委书记说:“什么绮红?什么小姨子?”
黄说:“李向东的确和两个女人住在一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