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陈富贵乃是千斤大力士,常常说“一力降十会”,李书文身材瘦小,但伸出一条胳膊,陈富贵用尽全力都无法撼动。实际上,李书文的劲力,已经远远超过了陈富贵,他用的,就是经脉内的劲!
这种经脉,和血气流动的血脉完全不同,毕竟人体的血管就算再坚韧,也是有限度的,根本不可能容纳太大的力道。
刘威练精化气,首要的目的就是锤炼经脉,增长内劲。
“千年参王的药力,果然不同凡响,经过了这么多天,依然能够发挥作用。我现在每修练一次易筋经,筋骨就壮大一分,内劲也增加一些。练功的速度,比起没有服用参王时,最起码快了十倍!”
刘威一边站桩,心中一边想道。想到那参王,不禁又想了自己的师父李瞎子,心中微微有些发酸。
野鸡的香味飘散了出来,刘威鼻子动了动,深吸一口气收功,准备先填饱一下自己的肚皮。
正在这个时候,一阵“嗤”“嗤”的声音传入了刘威的耳朵,似乎是什么动物的脚踩踏在雪上发出的声音。这声音十分细微,若不是刘威刚练完功,精神还处在十分亢奋灵敏的状态,否则还根本听不到。
“脚步细微,应该是食肉动物。食肉动物脚下都有肉垫,走动起来,几乎不会发出什么声响。”刘威心中一动,立刻警惕了起来。
j市北面的这一群丘陵群山,方圆足有上百公里。这么大的群山之中,肯定会有一些猛兽。就算没有山中之王老虎,黑熊之类的力量型猛兽还是可能有的。如果是黑熊,以刘威现在的实力,还根本不是对手!
几乎在刘威开始警惕的同时,山的那一边,走出了一个消瘦的身影。
“狼?”
看着出现的这头野兽,刘威皱起的眉头松了下来。那是一只孤狼,身子大约有不到两米长,体型消瘦,耷拉着一条粗大的灰色尾巴,显得十分落魄。只是这头狼的眼中,却射出道道绿光。
一头孤狼,真正的战斗力往往连一只大狗都不如。尤其是冬天,狼的食物缺少,大部分时间都饿着肚子,战斗力自然要直线下降。这样的一头狼,根本无法给刘威造成任何的威胁。
“这头狼大概是被烧野鸡的香味吸引来的吧,现在看到我是一个人,应该会选择攻击我,抢夺野鸡。”刘威心中暗暗想道。
狼一般都不会攻击成年的健壮男子,因为成年男子的力量丝毫不弱于狼,真要是拼起命来,狼也占不到丝毫的便宜。所以刘威判断,这只孤狼的目的应该不是咬死自己,而只是为了抢夺那只烧鸡。
正当刘威思考的时候,那一头孤狼,忽然间猛地向着刘威窜了过来!
“好快的速度!”
刘威心中一惊,连忙一措身,躲过了孤狼的扑击,想要用拳头去追击这孤狼,却发觉这孤狼已经到了自己身后三米处。孤狼的速度比起一般的野狗要快了好几倍,刘威的拳头,根本无法攻击到它。
“手是两扇门,全靠脚打人。手臂的长度太短,攻击起来,还有一定的局限性,远远不如用腿攻击有效。跆拳道、一些黑市拳坛的拳法,都擅长用脚。看来,我也应该锻炼一下腿部的打法了!”
刘威正想着,那孤狼转了一个圈,竟然又向刘威扑了过来。这一次,刘威脑中灵光闪过,自然而然的身体一歪,右脚猛然踢了出来,“嘭”的一声踢到了那头孤狼的前胸,同时另一条腿也猛然飞起,两腿在这孤狼的腰部一夹,犹如鳄鱼咬合一般,“咔嚓”一声,已经将这头孤狼的腰椎绞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