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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易和鼠王走了好些天后,就在沙漠里看到了人烟,前方有一座土城,,那土城人来人往,各种商队驼队等等来来回回。
“沙漠里竟然还有城池,我想喝酒了,走,去喝酒!”张易此时全身上下除了脑袋没裹着之外,连手指都用布裹着,因为他的手指露出来的话,那就是金色的。
他都不知道该怎么把这金身隐匿了,因为没办法隐匿,所以他只能连脖子再手掌,全都用布包上,如果不包上,那就露出来了,别人一眼就会知道他这个孙大善人!
他带着鼠王进了土城,然后又找到了一间很小的酒馆,没去大酒家,而是在一间类似半地下室的酒馆中打尖休息。
不过他和鼠王奇怪的是,这个半地下室一样的小酒馆里竟然也有很多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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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中秋快乐,谢谢大家一路支持,现在剧情过渡时期,一大波高-潮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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