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仙侠修真>绝世魔尊>第616章 传承印记之天地初开(三)

裂天兕兕,即母犀牛是也,听这个名字就够猛的,能把天裂开的母犀牛。之所以先写她是因为她在搜神中头一个出现,在往事书中。上古大荒三百零八年,来自南海的神秘少年神农,以木剑击杀三大凶兽之一裂天兕。

关于其威力,《见闻录》中有记载,珊瑚独角兽乃是三百年前现身大荒的十大凶兽之一,出现时倾灭十八城,长江泛滥,百姓颠沛流离。思拓成之大战三昼夜方将其杀死,但也因此大耗真元,在此後与裂天兕等凶兽的对决中力竭而死。

以神帝之威,在力战珊瑚独角兽之后再战裂天兕,也力尽登仙,说明珊瑚独角兽和裂天兕都是超猛的呀,否则也不必等神农出世才可击杀裂天兕了,裂天兕戏份不多,但初步判定实力很强,配得上十大凶兽之名.

珊瑚独角兽长得也像犀牛,拓拔的随身圣兽,出场时超帅:半空之中,一只巨大的怪兽昂然而立,周体通红,似犀似兕。

头顶上一支弯月般的珊瑚角傲然而立,蓝幽幽的双目在夜明石照耀下,凶光闪烁。怪兽仰颈怒吼,白牙森然,神威凛凛,大有君临天下,惟我独尊之势。那海雷犀与众海牛怪登时骇然惊服,伏地低首,哀鸣不已。

实力的证明,在裂天兕的分析中已经说过了,不必重叙。珊瑚独角兽戏份较多,数次随拓拔对战强敌,但战绩其实不太佳,个人认为和脱靶本身的念力不够强有关。上古十大凶兽珊瑚独角兽实力很强,比之赤炎金猊,基本在一个档次。

赤炎金猊兽此君长得像狮子,超级猛的凶兽。《见闻录》中有记载,赤炎金猊兽是千年前大荒的十大凶兽之一,肆虐火族南荒,使得火族千里焦土,十年大旱。

火族赤帝等三十六位顶级高手与之激战九日九夜,终于将它制服,封印入火族神器赤铜火玉盘的赤铜盘里,镇在赤炎山中。在赤炎城外一场大战,虽是赤帝、松哥、火神、赤霞仙子均不在状态,但合在一起也实力非凡,加上真元超强的南阳仙子和烈炎、珊瑚独角兽等亦不能将其击败。

赤帝用两伤魔法使出紫光七曜,亦是功败垂成,最后借烈炎之体以太乙火真斩将其击杀,但也付出了化羽登仙的惨重代价,可见其凶焰之炽了。赤炎金猊兽在凶兽中属上上之选,堪称极品凶兽。

冰甲角魔龙此圣兽也很猛,《见闻录》中有记载,传闻远古之时,寒荒大神归化密山,尸首化为诸多怪兽,其中最早出现、也是最为暴戾凶狂的,便是冰甲角魔龙。那妖龙周身冰甲,坚不可摧,头顶独角极具魔力,在寒荒危害极重。寒荒大神遂转世为一个无名女子,在西荒群雄围猎妖龙之时,以缝衣骨针化作神器镇天杵,将妖龙封印于众兽山上。

蚩尤苦撑片刻,方知晏紫苏所言非虚。在这妖龙之前,他唯有逃避之功,殊无反击之力,心中暗惊:“他奶奶的紫菜鱼皮,难怪这妖孽是大荒十大凶兽之一,竟和那赤炎金猊不相上下。在寒荒大战中,他在六大凶兽和西海老祖的夹击下仍然重创西海老祖,其实力已可见一斑了。”

冰甲角魔龙的实力很强,和赤炎金猊在伯仲之间,但战斗场面略差,故排在第二。

八爪火螭烈炎的随身圣兽,《见闻录》中有记载,上古大荒时期,大荒十大凶兽之一的八爪火螭肆虐南海,祸害无数,火族大神烈法舒以紫电蛇矛大斗凶兽,终将其击杀、封印,但紫电蛇矛却也因此钝折。烈法舒取八爪火螭之脊骨,与蛇矛重新炼制,遂得此枪。烈法舒乃一神位高手,击杀八爪火螭后尚能全身而退,一方面说明其修为了得,一方面说明八爪火螭之威力比之赤炎金猊兽、珊瑚独角兽等尚有所不及,八爪火螭实力中等,勉强也配得上十大凶兽。

九翼天龙此圣兽在大荒时很少出现在大陆,古籍中也未明确说明其为十大凶兽,根据其表现定为疑似十大凶兽。古籍中记载大荒时期,十打凶兽中的裂天兕,赤炎马、九翼天龙同时肆虐大荒,其中最为凶狂的就是这东海九翼天龙。一时间山洪爆发,黄河泛滥,各族灾祸横行,神帝拓思成之大战三大凶兽,却寡不敌众,力竭而死,天下由此大乱。

来自南海的神秘少年神农,以木剑击杀三大凶兽之一裂天兕,生擒凶兽赤炎角马,又在黄河狂涛中与九翼天龙大战三天三夜,七入黄河,终于击杀九翼天龙,平息泛滥了七年的山洪。然而五族纷争更盛,战火不熄。以神帝之威,尚要与其大战三天三夜,可见其确实了得。其实九翼天龙就是东海龙神所变之兽身,被神农囚禁在了天帝山中。

当时传说中的冥王帝尊已经凌驾于大荒十神之上,尚且不敌九翼天龙。也就是说,九翼天龙绝对是超越神级的。九翼天龙虽仅为疑似十大凶兽,但实力较强,绝对配得上十大凶兽之名。

雷电蝠龙此圣兽在古籍中也未明确被列在十大凶兽之内,但实力很猛,古籍中曾有关于此圣兽的记载!蚩尤灵光一闪,这妖兽莫非竟是八百年前的西荒至恶凶兽“雷电蝠龙”吗?当年,这妖兽纵横昆仑山,神出鬼没,金族众高手莫之奈何。

奇侠古元坎以西海婴鱼为饵,在唐木剌峰的冰天雪地中苦战了七天七夜,身负几十处重伤,方才施计将其斩杀。老古何等实力,在西海大破四神围攻。为斩杀此君,居然受了几十处重伤,可见此君之厉害了。虽后来被青帝搞定,但青帝也是超猛人物,不能说明他很弱,雷


状态提示:第616章 传承印记之天地初开(三)--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