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人吗?”
杨月推开一间设在黑人聚居区的中餐馆的大门,里头空荡荡的。这个点应该还没到生意红火的时候,所以里头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除了排气扇在呼呼的吹之外,其他都安静的异常。
不过随着杨月的呼唤,从里屋缓缓走出了一个穿着背心老板摸样的人,他上下打量了一下王坚和杨月,嗯了一声,用广东话问道:“做乜啊。”
王坚正琢磨他说什么的时候,杨月居然用相当熟稔的广东话说:“我系夹克王的驴咯。”
那个老板一愣,皱着眉头:“夹克王叻?”
王坚咳嗽一声:“虽然我也是南方人,但是我本能的觉得我的家乡话和粤语分别是两个不同国家的语言……所以请照顾一下其他语系的人。”
杨月呵呵一笑,伸手指着台:“陈伯,我要一份酱油捞饭,一份叉烧饭。”
“果然是夹克王的女啊,知道我拿手的东西。”这陈伯用磕磕绊绊的普通话说着:“先去给你们做饭。”
他倒是没说什么,在杨月点了饭之后就钻进了厨房,开始热锅烫油。而杨月笑着对王坚说:“这个陈伯曾经是我爸饭馆里的大厨,他做什么菜都不行,偏偏三个饭——酱油捞饭、叉烧饭和豉油捞饭是连当地几个大佬每天必来吃的东西,这几个大佬互相都有冲突,但在这吃饭的时候却从来不会闹事。而这家小餐馆大家都叫它和平饭店,虽然在这个犯罪率非常高的黑人社区里,这家小饭馆从来不会被收保护费什么的。因为就是它特别便宜,那些没钱的贫民都会在这吃东西,这里的饭价已经三十年没有变过了。”
“你怎么知道的?”王坚眨巴着眼睛:“难怪这里破旧的一塌糊涂。原来有年头了。”
“是啊,据说这里因为经常接济偷渡来的华人,所以周围不少华人的小团体都拿这当家看呢,所以别看陈伯一个人在这,他的能量可不小呢。”
不多一会儿,陈伯慢慢的从里头走了出来,端着两份热腾腾的捞饭,看似简单但是这种简单的香味却让王坚食欲大动,特别是那份叉烧饭,两大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盖在上头。肉上还铺着香葱和褐色的黏黏的酱汁,闪着相当诱人的肉光。
“陈伯,这么多年没想到你还在这啊。”杨月用勺子捞了一勺酱油饭放在嘴里细细的咀嚼,然后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叹息:“酱油用了两种,一种是腌酱牛肉的。一种是腌大蒜用的,吃在嘴里又有牛肉味又有蒜香味。很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捞饭了。”
而陈伯笑眯眯的打量着王坚和杨月:“你们两个就是夹克王的崽跟女?”
说着。陈伯指着杨月:“你像爸爸,他像妈妈。”
“不是不是……”王坚看了一眼杨月,然后连连摆手:“我只是来陪她调查的。”
“怪事……怪事……真像,真是像。”陈伯叹了口气,站起身:“我去给你们拿汤。”
在他拿汤的时候,杨月伸手拨弄着王坚的脸:“像么像么?我怎么不觉得你像我妈啊。我妈标准的东方美人鹅蛋脸,你这瓜子脸是怎么会像呢。”
“我要像才奇怪呢。”王坚偏了偏脑袋,躲过杨月的手:“这饭还真挺好吃,问问他怎么做的。以后懒得做饭的时候也这么来一手。”
“秘方,得问陈伯答应不答应给你咯。”
很快两碗看上去清汤寡水但透着一股猪油和小葱混合在一起有着浓郁香气的热汤就放在了桌子上。这个味道让王坚想起了小时候跟老爹去镇里赶集,老爹给他买的那碗混沌,里头的汤也是这样简简单单但是却让人从上清爽到下。
“陈伯,我老豆其实已经在二十年前去世了。”杨月笑得有些牵强:“这一次我是来想问问你有什么线索没有,他从马来西亚来这里,然后又从这里回家。可是回家没多久就去世了。”
“哎……夹克王是个好人啊。”
“为什么是夹克王?”王坚眨巴着眼睛好奇的问道:“这个名字听上去怪怪的。”
“因为他的英文名叫。久而久之,在口音的影响下,就成了夹克王。而且他还总喜欢穿一件皮夹克骑着摩托车带着我妈在乡间小路上狂奔。”杨月笑着说:“这是我从他们老朋友的嘴里知道的事,说我妈就是这么被他追上的。”
“还真是浪漫……”王坚三口两口就吃掉了饭,然后一口吃掉了一大块叉烧,用纸巾一抹嘴:“好吃!”
等他吃饱喝足之后,他掏出一根烟递给陈伯,然后给自己也点起来之后,王坚问道:“我们先不急,让我了解一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平时跟谁有交集。”
“好嘎。”陈伯用力的吸了一口烟,吐出了个眼圈,在空气中渐渐散去,慢慢把他的思绪拉回了二十多年前:
“当时我二十五岁,夹克王三十岁。我刚偷渡来这里,有一顿没一顿,我就是在前面那个街口认识他的,那时候我想偷他的钱包,但是被他捉到了。我以为他会把我送去警局,我当时以为自己完了,后来没想到,他不但没有打我也没有叫警察,反而请我吃了饭,问我为什么这么落魄,我就告诉他咯。再后来,就有了这家店。”
“他在这里的两年时间里,根本就不是赚钱的,这里就像个善堂。”说着,陈伯站起来,指着角落的一个空位:“这里,有一个药柜,他总是会免费帮这里的偷渡客看病治伤。”
杨月眨巴眨巴眼睛:“我爸是许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