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王刘宠深知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道理,所以大吼一声的同时,手中已经开始了动作,只见他将自己心爱的那把钩镰枪用的是得心应手,无论是刺,划,勾,挑,还是砸,捅,钉,绞,都有着不错的火候,却是让没有准备好,且兵器不甚趁手的赵云,好一阵忙于招架。
“不想这陈王刘宠,使得一手好枪!”
作为用枪的武将,赵云对于枪法自然是极为了解,也感觉到了刘宠那一手钩镰枪的功夫甚是不俗,于是面色平静的沉着应对,用的却是学自于师父童渊那里的百鸟朝凤枪!
“叮!叮!当当!”
百鸟朝凤枪本来就精于速度与技巧,所以就算刘宠的那钩镰枪造型奇特,打法灵活多变,赵云也是能够抵挡过来,而且在渐渐熟悉了刘宠枪法的套路之后,犹有余力寻找其破绽。
“这陈王素以勇力著名,可是难得枪法却如此灵动,用耗力持久之法与之对抗,却是不智的,我需得用上以力破巧的打法来试试看!”
赵云心中思索道,也是巧了他今天用的是矛,矛比枪更重更硬,正好可以让他更好的发挥出以力破巧的打法来,而且赵云的判断也对了,与耐力已经突破九九极限的陈王刘宠比耐力打持久战,还真不是什么好主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