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马车一东一西,只是西面那辆马车,由两头珍贵的飞云驹拉车,后面还跟着一队的侍卫。
马车帘一掀,下来个人,那人身形高挑,着了件金丝暗金袍,佩着顶玉冠,风度翩翩,在了一众先天侍卫的簇拥下,走了过来,正是清海世子。
看清海世子今日前来,自然是来恭贺醉仙居开业的。
他和叶凌月见过两次面,对她颇有好感。
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趁着这一次开业的机会,清海世子名义上是来恭贺,实则上却是来见叶凌月的。
他迎面走来,却是看到了停在前方不远处的另外一辆马车。
和清海世子的前呼后拥的出场方式不同,东面行来的那辆马车,显得很是低调,只是孤零零的一匹马。
可以清海世子的眼力,只是一眼,就看出了,来人不简单。
这一点,光是看拉车的马就能初见端倪。
那是两匹北地的纯种金龙骢,通体金毛,不带一丝杂色,这种马,可三日三夜不吃不喝,日夜驰骋,在大夏,连皇宫马厩里都见得有一头。
可这一位,却是用来拉马车?
车后虽没有侍卫跟随,但车上的那名马车夫,面大刀,他目光锐利,周身的元力波动,若隐若现,竟是一名轮回境的高手。
让轮回境的高手当马车夫?
车上的就究竟是……正在清海世子好奇时,马车上,踱下了个人来。
看到来人,清海世子愣了愣,那是个五官精致到了极致的男子,恍若天人,俊美之中带了几分高贵,虽是近在咫尺,却是那般的不真实。
清海世子也算是一美男子了,可在来人的面前,他却有种自行惭愧之感。
“凤莘,清海世子,你们俩怎么来了?”直到叶凌月走上前来,清海世子才恍然大悟,眼前的这位,居然就是北青的那一位,凤王殿下。
只是,蓝府怎么会和凤王有了交情?
清海世子瞟了眼凤莘,哪知后者完全没有留意他,一双眼落在了叶凌月的身上,嘴角漾着让无数女人脸红心跳的笑。
再看看身旁的那些人,无论男女老少,这会儿都瞅着凤莘的脸,一脸的痴然。
对此叶凌月也是见怪不怪了,反正凤莘的俊美,是男女通杀的。
清海世子心中有些不是滋味,傻子都看得出,这凤王是为了叶凌月而来的,他可不愿意,被凤莘比了下去。
虽说北青凤王的身份尊贵,可是叶凌月只要一日未婚配,大伙都是公平竞争的。
“我是来贺喜醉仙居开业的。来人,将本世子的贺礼送上来。”清海世子说罢,就见一名侍卫呈上了两个盒子。
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两颗圆润的夜明珠,光是看大小和成色,就知道这两颗夜明珠,价值不菲,连皇宫都未必能找得出这么完整的一对。
“清海世子真是太客气了,人来了就好,还带了礼,那我可不客气了。”蓝彩那叫一个眼明手快,立刻将夜明珠收下了。
收完清海世子的礼,蓝彩儿还不忘向凤莘要贺礼。
“凤王,你的贺礼呢?”
凤莘可是北青第一富,趁着他对自家妹子有好感,蓝彩儿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捞钱的机会。
蓝彩儿这么明目张胆,弄得叶凌月都尴尬了起来,自从上一次,被凤莘表白后,叶凌月对凤莘的态度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换成了以前蓝彩儿这么“欺负”凤莘,叶凌月一定是变本加厉的坑凤莘一把,可眼下,她却不大乐意蓝彩儿“欺负”凤莘了。
凤莘却是摸了摸鼻子,颇为无奈地笑了笑。
身旁的刀奴,没好气地瞪了眼蓝彩儿,奉上了几张纸,看到纸时,蓝彩儿眼睛蹭的一亮,难道是直接送银票,凤王就是凤王,豪气啊,这些银票,不会一张就是几万两吧?
可蓝彩儿接过纸一看,发现不是银票,仔细看了看,她的嘴立马就成了“o”形。
“地契?凤王,你把醉仙居的地给买了下来?”别说是蓝彩儿,就连清海世子也是一惊。
夏都的地,那是寸土寸金,这处醉仙居,光是租金,就花了蓝彩儿一年三万两,这可是一笔大数目,要买下来,少说也要数十万两银。
凤王这一出手,就把整块地给买下了?
这么一比,清海世子的脸面有些挂不住了,要不要这么狠,追求个女人,居然直接买地?
所谓千金一掷为博红颜一笑,这凤王不是傻子,就是个败家子,清海世子在心底酸溜溜地腹诽着。
可即便是如此,清海世子还是被凤莘的土豪霸气,直接给逼得内伤了。
“凌月,你好好招待凤王,酒楼里的事就交给我了。”蓝彩儿捧着那张地契,笑得眼睛都成一条线了,她很是无良地直接将叶凌月推到了凤莘的身旁,还很是知情识趣地将清海世子往醉仙居里拖。
没法子啊,这年头,钱多的就是“妹夫”啊,和凤莘比起来,清海世子直接就被甩出了几条街。
一行人进了酒楼,酒菜都已经备好了。
喝了一口彩虹五珍酿,早前还愤愤不平着的清海世子,神情微变。
“清海世子,这酒比起神仙居的五珍酿如何?”蓝彩儿迫不及待地问道。
“这酒入口醇厚,色泽瑰丽,比起五珍酿,好了数倍。”让清海世子震惊的不止是酒,醉仙居的饭菜也别有一番风味,果蔬爽口,清海世子吃得赞叹不已。
见清海世子这般的人物,都这么赞赏醉仙居的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