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暖暖,和煦的阳光洒在层层叠叠的山峦上,群山似是披了一件华丽的外衣,山上茂密的山林里,各种鸟儿的叫声更是层出不穷,组织成一曲独特的交响曲,给寂静空旷的的山林增添了勃勃生气。
“唉,真的好无聊啊!”
大好的春光下,一声稚嫩的叹息声第九十九次响起。
只见参天古树下,一个小小的人儿躺在秋千上,但见她头上扎着两个包包头,扎了两根浅色的丝带,那天鹅般的黑眉,分明地、弓儿似的、婀娜地弯曲着,一双黑眼又大又亮,水汪汪的,好似一对闪着光泽的黑珍珠,粉嫩润泽的唇叼着一根嫩嫩的细草,微微的嘟着,皮肤白皙胜雪,透出健康的红,身着一件粉色的半新不旧的布裙。
此时她正头枕着双手,仰头看着头顶,极度无聊的瞅着那根树枝,研究到底有多少片树叶。
这个大呼“无聊”的粉雕玉琢的女童,正是那个在孤云寺“无恶不作”,让寺里上上下下头疼不已的小魔女——云沫!
沫沫至今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本该躺在手术台上的她,醒来居然身在这个名叫孤云寺的寺庙,变成了一个三岁的小娃娃。
回想起刚刚到来时的情形,沫沫就忍不住吐槽!
这躺在哪里不好,竟然躺在黑漆漆的棺材里,她还以为是被活埋了,吓了个半死,拼命地敲打着棺木,惊动了外面的人,才将她从棺材里“捞”了出来。
坑爹的,等她出来后,才发现自己短胳膊短腿的,竟从一个二十岁的少女变成了三岁的小屁孩。当时就傻眼了,闷闷不乐了好几天,才不得不接受了自己重生到异世这一事实。
这个身体的原主,名叫云沫,是北雪国大将军云战的大女儿,因是早产儿,身体极为羸弱,三岁时,大病一场,多方医治,也不见好转,云将军心疼女儿,不得已将女儿托付给他医术卓绝的大师兄了空方丈,希望大师兄可以救他可怜的女儿一命。
云沫还是没能熬住,去了,正当寺里准备将云沫的遗体送回京城时,恰逢现代的季沫重生而至。
从此以后,季沫变成了云沫,在孤云寺无忧无虑的生活了六年,现在的她已经九岁了!
“唉,二师兄和师叔又下山去了,无忧这家伙只顾着练武,也不陪我玩,听说今天又来了什么贵客,寺里的师兄们,都忙去了,也不能陪她,啊!这日子真难过啊!”沫沫抓狂。
“不行,这太无聊了!得做点什么,找点乐子!”沫沫暗自思忖,眼珠一转,嘴角扬起一抹坏笑,身手灵活的一跃而起,往山下的寺庙飞奔而去。
北辰晔从孤云寺的大殿出来后,心里郁结难舒,将贴身侍卫打发的远远地,一个人在寺里漫无边际的走着,渐渐地,来到了后山,见这里绿树环绕,环静清幽,不知名的野花散发淡淡的香气,烦闷的心也渐渐的平静下来,不禁慢慢地向山林深处走去。
“站住,打劫!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电视剧里,劫匪的台词都是这么说的吧?
身后一道怪怪的声音颇具气势的响起,阻止了北辰晔的脚步。
刚刚平稳的情绪被这个不速之客搅乱了,北辰晔心里一阵烦躁,转过身,刚要教训这个捣乱的家伙,却不想,对方竟是个才刚及他腰高的孩童。
但见她两腿分开而立,左手叉腰,右手拿着跟她差不多高的大刀,扛在肩上,一块黑布将头和脸裹得严严实实,看不清五官样貌,只见那双乌黑的大眼忽闪忽闪的,透露着狡黠和灵气,惹人喜爱。
想到刚才这孩童说的话,北辰晔不由一乐,暗暗好笑,只当是附近哪户农家的孩子淘气,胡闹着玩。
刚才的怒气消失不见,心里起了逗弄之意,压下笑意,故作严厉地大声喝道:“哪里来的小毛贼,光天化日之下,胆敢强抢他人财物?”
这一转身,却把沫沫迷了个七荤八素,两眼瞪圆,感叹道:好漂亮的少年啊!
只见这美少年十六七岁的模样,俊美绝伦,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皮肤光滑白皙,却不显女气,穿着一身银白色直裰窄袖长衫,腰间一条同色金丝蛛纹带,黑发束起以镶碧鎏金冠固定着,修长的身体挺的笔直,整个人丰神俊朗。
沫沫两眼闪闪发光的看着眼前的美少年,只差没扑上去狠狠地蹂躏那张俊美的脸,这脸实在是诱人犯罪啊!
“小子,识相的,赶紧把身上所有的银子都交出来,小爷高兴了,放你一条生路,若是尔敢耍花招,小爷的宝刀可是不长眼的,定要劫财再劫色!”
沫沫从美色中回过神,晃了晃手中的大刀恶狠狠地威胁道。
不过,这小子可实在漂亮的紧!真想捏捏那白皙光滑的俊脸!
北辰晔看着眼前这个看起来才七八岁的孩童,压住爆笑的冲动,他十分好奇,这是谁家养出的孩子,竟然如此的大胆,甚至连劫财劫色这浑话都说的无比熟练,想来平日里是个极淘气的!
“这可如何是好,出来的太急,身上忘了带银两,这位小英雄可否放过在下这回?”
沫沫原本以为他说的是真的。本想放过他,见他眼里隐隐闪过的戏谑,明白这小子是在耍她玩。
哼,敢耍本姑娘,待会儿,有你这臭小子哭的时候!
“没钱?好啊,小爷我也不为难你,嘿嘿,小爷将你卖到城里的小倌馆,啧啧,这模样,可是能买个好价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