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的人,总是试图追逐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比如长生,比如天道。相比之下,很多女子的追求,反而要简单实际的多,譬如一辈子,譬如朝朝暮暮。
卢世峰曾经问过关玉儿,她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关玉儿毫不犹豫的说道:“一辈子跟何炯长相厮守。”此刻言犹在耳,佳人却早已香消玉殒。
李安让小六子在长生树下铺设羊毛地毯,铜炉煮酒,再配上几个下酒菜,邀卢长老对饮。
酒过三巡,天上一弯新月,清辉几许。李安半坐半倚,听卢世峰有些不着边际的讲述起从前的事。就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他努力研习医术一整天,只为了在晚饭过后,坐在药园子里,听徐老头说一个王府围墙之外的故事。
那时候,卢世峰不是卢世峰。穷山沟里,有一种习俗,认为小孩的名字越贱,越好养活。所以从小就体弱多病的卢世峰,有一个代表着关爱和希望的贱名——狗娃。
这一年的冬天特别冷,卢世峰染上了风寒,虽然不严重,可是一直咳咳咳的,总不见好。这天下午,山里忽然狂风大作,一个长须飘飘的老神仙,腾云驾雾的来到这个小村庄。
神仙在半空中露了一手呼风唤雨的神通,自称是京城白云观的观主,路过这里,见到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就动了收徒的念头。
村里的小孩子都着了迷,纷纷请求仙人将自己收入门墙,奇怪的是,几乎所有参加选拔的人,都被仙人选中,跟着他离开了,其中包括卢世峰的三叔和哥哥。
卢世峰也想修仙,可是那仙人说,他没有资质。
什么是资质?他不明白,只是觉得难过,为什么村里所有参选的人都有资质,只有他和隔壁二丫家的白癜风哥哥没有?
卢世峰在二叔屋里找到了仙人选徒用的秘籍,是一本《周天混元功》,宝贝似的捧在手里,早也读,晚也看。其实他看不懂这种书,但是村里的教书先生说过:“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多读几遍,总会看懂的吧?
一个月之后,卢世峰开始沮丧,他怀疑自己真的没有修仙的资质,这本《周天混元功》,他能倒背如流,可是什么是五气朝元?什么是五心向天?他始终一头雾水。但是,当他
(本章未完,请翻页)学着山上破道观里邋遢道人张瞎子的模样,盘腿打坐的时候,甚至可以清晰的感应到屋顶坠落的雪花,墙角打洞的老鼠。
卢世峰一直觉得张瞎子很有本事,因为他每次下山挑水的时候,走路没有半点声音,足底生风。传说每一个比正常人更灵活的瞎子,都是高人。
没被仙人选中,学点拳脚功夫也是好的。所以卢世峰缠着张瞎子,要跟他学本领。可惜张瞎子不是高人,事实上,他连瞎子也不是。他来破道观定居之前,是江湖上有名的神偷。
“前辈,您不是瞎子,干嘛蒙着眼睛?”
“我练功走火入魔,不喜欢看见阳光……”
从张瞎子这里,卢世峰听到了一个消息,每隔十年,各大仙门都会聚集在琨俞山,参加鸿蒙盛会,广收弟子,而一个人有没有修仙的资质,并不是一本《周天混元功》就能看出来的。就算没有资质,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做洗髓丹,吃着吃着,就会有了。
很多年后,卢世峰才知道,世上的确有洗髓丹,但是没有多少人愿意吃这种东西,来获得修仙的资质,因为洗髓丹洗髓的同时,还会激发出身体全部的潜能,每吃上一粒,人的寿命就会缩短十年。
卢世峰的哥哥跟着仙人离开之后,音讯全无。就连三叔他们,也没有一点消息传回来。长辈们去京城找过,白云观里根本就没有那样一位老神仙,他们去报官,也是毫无线索,最终不了了之。丢了孩子的人家终日忧心忡忡,天空似乎也笼上了一层阴霾。
开春的时候,村里爆发了前所未有的大瘟疫,祸及十里八乡。狗娃的父母双双在瘟疫中病故。这个原本就不热闹的小村庄,变得更加死气沉沉,夜里,连鸡鸣犬吠也听不到了。
这是卢世峰第一次感到生命的脆弱,世事的无常。他浑浑噩噩,在父母的坟前跪了三天,决定修仙,远离生命中所有无情的变迁,去追逐传说中的永恒。
告别的时候,正赶上张瞎子心情好,送了他一本轻功秘籍《登云梯》。就这样,卢世峰背着一个青布包袱,走出了大山。包袱里是他的全部家当:一件打满补丁的旧衣服,一本破破烂烂的《登云梯》,一本顺手牵羊的《周天混元功》,一对花纹粗陋,
(本章未完,请翻页)但分量十足的银镯子。
彼时,卢世峰只有十五岁,还不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够沟通阴阳的天机宫左护法。虽然他早已决定一心向道,但对于一个一无所有、背井离乡的少年来说,卢世峰眼下最大的困扰,绝不是什么天道,而是没食物可以充饥,没地方能够睡觉。
他身上只有一文钱,买个包子都不够,可是无论如何,他也不愿意把银镯子拿去当掉,那是母亲的嫁妆,她唯一留下来的东西。
卢世峰的舅舅,住在京城,是永安镖局的镖师。他孤身一人,饿着肚子,走了八十里路来到永安镖局,被轰出门三次之后,终于找到机会说出了舅舅的名字。
卢世峰一出现在舅舅家里,立刻就成了笑柄。当然,让大家觉得可笑的,不是光脚,而是一个连鞋都穿不起的人,居然做梦想修仙。舅舅上街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