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王氏早早起来梳妆打扮,接着又去了蒙氏的院子侍奉蒙氏。
婆媳二人今日都穿的十分光鲜体面。
蒙氏是守寡的老封君,不能穿的太鲜艳,但她也不愿意打扮的太老气,这么多年来,蒙氏在吃穿用度上从未受过亏欠。
林老将军一大把年纪才娶了这么个娇俏的世家女做续弦,恨不得将最好的东西都给了蒙氏,蒙氏的私库里好东西多的惊人。
蒙家虽然败落,但那是蒙家遭遇了兵祸,人丁不旺,无法再在《世家录》上保住排名,逐渐的失去了在江南的声望。
但是蒙家的钱财还有不少,古老的世家,存下来的好东西不会少,蒙氏被继子气的回了江南,母家也觉得亏待了蒙氏,补贴了不少好东西。
蒙氏许久没有在这么大的场面中亮过相了,因此格外的看重,许久之前就和王氏、林乐霜等人商议好了如何打扮和穿着。
随行更换的衣物带了三套,如今身上穿的是玄色的礼服,领边和袖口上都绣着象征着长寿的菊花。
那颜色鲜艳、色彩各异的菊花,肆意地绽开密密匝匝的花瓣,显得蒙氏精神的很。
蒙氏乌亮的发上戴着一套纯金的头饰。
这套头饰,全大兴也没几套,并不在于金子的贵重,金子这东西,世家大族们并不当回事,对于他们来说,最值钱的并不是这些俗物。
蒙氏的这些头饰,是将金子拉成了细细的丝,再又缠绕编织而成,每一样都是由一根粗细均匀,毫无瑕疵的金丝编织而成,虽然很轻,但是很贵重,贵重就贵重在工艺上。
这是传说中的前朝顶级金匠的成品。
不是钱就能买的来的。
这套金饰保存的非常完好,才被炸过,金闪闪的发亮。
王氏出生世家,当然明白这一套金饰的价值。笑着奉承:“母亲原来有这样的好东西,素日里全藏起来,若不是谢家的赏梅宴,我们都瞧不见。”
蒙氏被奉承的高兴,笑着说:“媳妇,我头上这一套,再怎么贵重,可比不上你这一套,这是你女儿的孝敬,别人羡慕可是羡慕不来的。”
王氏穿着一身绛红色的外裳,头上戴着林乐霜孝敬的那一套金饰,上面镶嵌着玛瑙,非常轻薄,衬托的她的脸色很好,姿容艳丽,却又带着隐隐的脱俗之气。
寻常世族的小娘子,嫁人之前,也是有着满身的纯气和书卷气,等到为人妻,为人母之后,这些气息都不知道去了那里,再也找不回来了。
而王氏心思简单纯净,身上依旧保存着小娘子时的气韵,平时打扮并不显,但是今日这一身,却是在亮丽之中,彰显了她身上脱俗的书卷之气,斯文纯真,令人见之忘俗。
这真是一种奇妙的组合。
婆媳二人将彼此夸了又夸,都心情大好,等着林乐霜来院子里拜见。
林乐霜的穿着非常的简单,因为要赴宴,身上穿着素色,外面是玄色的斗篷,但是素色衣裳之上,用一些亮色做了绣饰。
小娘子衣裳上的绣饰大都是花鸟图案,林乐霜今日上身的衣衫,上面用一些素雅的亮色绣着梅花,非常的应景。
黄梅、绿萼梅、粉梅星星点点的遍布整个衣衫,衣带则是素色,只是这衣带盈盈间带着流彩。
也算是打扮得用心了。
瞧着这样打扮的林乐霜,蒙氏满意地点了点头。
林乐霜笑嘻嘻地打趣:“祖母这是满意了吗?”
“你这猴儿,”蒙氏笑着点了点林乐霜的头。
林乐霜身上穿的清雅,头上的发饰也用的简单,只是绣着梅花的发带上,缝制了星星点点的粉色和粉蓝色的宝石。
瞧着像是个小仙子下凡一般。
旁人虽然觉得她穿的清淡,但并不会觉得寒酸,主人也不会觉得被这清淡冒犯。
最难得的是这些素雅的打扮,更是衬托出她清水出芙蓉般的姿容,卓尔不群。
看着这样的小娘子站在面前,众人君心生愉悦。
林简带着两个儿子进了来,一见这三个绝色的女子站了一排,就讶异地道:“真是蓬荜生辉,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仙子。”
林山笑嘻嘻地说:“祖母实在是太有气势了,这一身打扮,会不会让谢老夫人下不了台啊。”
林先接过话来:“就是要让东郡谢家好好瞧瞧,我们林家老夫人的份量。”
蒙氏被逗得合不拢嘴。
林简转过脸来,看了王氏一眼,眼睛就黏在王氏身上,拔不下来。
王氏今次又和上次试装时不同,上次王氏有些局促,接受不了这般招摇,而近来在女儿和婆婆的熏陶之下,竟然也慢慢地放开了。
她穿着这身衣物,非常的自在,就像是自个素来就是这么打扮穿着的。
这种自在透过皮相就表现了出来。
让林简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冲击,那是一种吃货见到了素未吃过的美食的冲击。
他从未见过这般美好的王氏,身边也不曾有过这般美好的女子。
小娇柔美之中带着野性,夏姬温顺之中带着主见,这些他都尝试过了,且沉迷其中,但王氏就像是远在岸对面的一道风景,亮丽而又不同寻常,想伸手,却又并非触手可及。
更何况这还是他曾经嫌弃过的妻子。
这种熟悉之后,越来越陌生之感,本身就带着极大的诱惑。
林简费力地吞了口唾沫。
王氏并不像往日一般,被林简盯得脸红。
哀莫大于心死,一个女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