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青春校园>商界天王>第114章 哀家准了!

择好了菜,两人回到了别墅里,喝起了冯晨晨亲自煮的咖啡。

不得不说,冯晨晨很会煮,南山咖啡那苦中回甘的美妙,彰显无遗。

冯晨晨一直都坐在了于锋的身边,笑眯眯的,好像吃了开心果一样。

没多久,老邢也回来了,带来了新鲜的土鸡和土鸡蛋,以及野猪身上最好吃的猪腿和肚皮。

于锋立刻去厨房里忙活了起来,冯晨晨也轻快的跑进了厨房,顺便把自己的老爸和邢叔叔锁在了外面。

冯华庭无奈的摊摊手:“你瞧,我会说我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吗?”

老邢笑了:“晨晨也快长大了。”

冯华庭摊手道:“必须得快一点了,她的竞争对手,不是一般的强大,用现在流行的话说,那是一尊真女神啊,不容易对付。”

老邢调侃道:“庭哥,要不要介入一下?”

“那就没意思了,这是孩子们自己的事情。”冯华庭道,“老邢,天台上坐一会儿吧,那里凉快。”

“好。”

……

来到了天台上,老邢支起了太阳伞,两个人坐在伞下。喝着自家番茄榨成的番茄汁的时候,老邢不无歉意道:“庭哥,我知道你会不高兴,可是我还是要说,我,利用自己的人脉调查了一下这小子。”

冯华庭也是一愣,不由笑道:“你是看着晨晨长大的,我也知道你心疼的是她,既然都调查了,那就说出你的调查结果吧。”

“他的确当过兵。”

“你瞧,我就说过,他不会跟我说谎的,而且,人的气质也无法说谎,掩盖不住的。”

“他先是当了一年义务兵,紧接着,因为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过硬,被破格分配到了特战部队。部队的代号叫血狼。”

这一次,冯华庭有些惊愕了:“血狼?北方军区实力最强的特战部队,不过,前些日子不是被叛徒出卖,虽然完成了任务,却也几乎全军覆没吗?”

“的确如此。于锋的代号就是狼王,军衔是少校,他在被叛徒出卖,绝大多数战友丧生的情况下,凭借一己之力直捣犯罪分子的老巢,亲手杀死了犯罪分子的头目和叛徒,完成了任务。”

冯华庭深吸了一口气:“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

老邢眉头一皱:“我也知道,当我说出这些事情的时候,庭哥你肯定更喜欢这小子了,不过,我也想跟您提个醒,也希望您有时间的话,跟晨晨潜移默化的聊一下。”

“还有其他内容吗?”

“是的。”老邢缓缓的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照片,递给了冯华庭,“这是他们的内部照片,我是托一位战友,很艰难才搞到手的,您看一下上面唯一的一个女孩子的样子吧!”

老邢的话,引起了冯华庭的关注。

照片中,是几个特种兵的合影,他们穿着整齐的制服,一个个几乎都是麦穗一般的肤色,甚至包括一个漂亮的女兵。

女兵穿着黑色背心,身材高挑,一头利索的荷叶短发,长相极为标致。

于锋就站在她的身边,很亲切的揽着她的肩膀,两个人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和整齐的小白牙。

冯华庭的视觉显然是受到了冲击:“这个女孩子长得和晨晨真像。”

“林若心,代号灵狼,血狼特战队队副,上尉军衔。据说和于锋感情匪浅。在那次战役中,失踪了。”

老邢的话,不带任何感qíng_sè彩,就是在客观陈述事实,而冯华庭望着照片,品味着老邢的话,不由叹了口气:“也是伤心人别有怀抱啊。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对他更放心了。”

“庭哥,这个怎么讲?”老邢不解。

“咱俩和他,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同行吧?”

“是啊,的确如此。”

“那你也应该知道,在这种残酷的战役中,失踪和死亡基本上可以化等号了。”

“庭哥,你的意思,我还是不太理解。”

冯华庭笑了笑:“于锋今年23岁,晨晨16岁。过6年之后,晨晨22岁,于锋29,感觉还是挺般配的。”

“庭哥,很难相信你会这么说。”

“老邢啊,死者已矣。我想以于锋的性格,是断然不会因为对林若心恋恋不舍,而去伤害晨晨的。你不要忘记,是他治好了晨晨的心病。很难想象,一个男孩子得多么有爱心,才会做到这个程度。”冯华庭道,“此外,就算他不能忘记林若心,又如何呢?以他的性格,如果有一天和晨晨在一起了,他会把对林若心的爱,完全转移到晨晨身上的。这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老邢终于被自己的老队长兼老板打败了:“队长,您说得对。”

冯华庭笑了笑:“刑天上尉,你这件事做得好,值得嘉奖。你让我更深入的了解了于锋的为人。好啊,血狼,狼王,有狼性又有良心的男人,这样的男人,适合成为我的合作伙伴。”

……

晚饭很丰盛,全部都是于锋烹饪的,冯晨晨也有帮忙。

土鸡蛋和野猪的五花肉末搭配在一起蒸出来的“螃蟹肉”搭配山南老陈醋格外爽口;而整块的五花肉带皮蒸煮后切片在加入江米上锅蒸出来的米粉肉,更是入口即化;此外,黄瓜、西红柿和生菜搭配在一起,做成的生菜沙拉,营养健康;当然,少不了用土鸡搭配蘑菇和冻豆腐做出来的美味鸡汤煲。

打开了一瓶酒,老邢亲自帮于锋和冯华庭倒满:“小锋,我戒酒十几年了,不能陪你喝了,你和庭哥喝得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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