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产后,她搬回了洛家郊外的老宅,但是她常常带着儿子回别墅,告诉儿子这是爸爸妈妈一起生活过的地方,让儿子看洛逸枫的照片,看洛逸枫生前留下的一些东西,告诉儿子他爸爸是个大英雄。
偶尔,她也会带着儿子回到部队,就像现在。?
别墅有很多她和洛逸枫的记忆,但是部队里,到处都是洛逸枫的足迹。
回到部队,小郗辰比林夏梦要更加兴奋。
也许是遗传了洛逸枫的关系,小郗辰不仅长得像洛逸枫,就连兴趣爱好都和洛逸枫一模一样。
一般小孩子酷爱的玩具他不予理睬,偏偏对枪和车子情有独钟。两岁以前,玩具枪和玩具车还能对付他,但是两岁后,他要的就是各种各样的仿真枪了。
用林夏梦的话来说,郗辰房间的玩具架,就像特工家的武器库一样。
更令林夏梦哭笑不得的是,四岁的郗辰已经分得清楚冲锋枪和狙击步枪、手枪等,甚至能精准地说出枪支的型号,还酷爱把枪拆了重装,装不回来就满屋子乱跑大叫“爷爷救命、姑姑救命”
洛婷婷和洛繁东时常夸郗辰有天分。
可是林夏梦并不想让儿子长大以后和洛逸枫一样进入部队,时刻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威胁。
洛繁东大概也能猜出来林夏梦内心的想法,让林夏梦安心,他也不想让郗辰加入作战部队。毕竟郗辰是洛家最后的、唯一的血脉了,孩子以后的路让孩子自己去选择,他喜欢摆弄武器,成为一个武器设计师,一样是军人,一样可以为国家做贡献。
可是林夏梦总感觉,郗辰的骨子里,遗传了洛逸枫对军队的那份热爱。
从郗辰回到部队的反应就可以看出来,简直比收到新玩具还要开心。
林夏梦牵住儿子的手,“你跟妈妈去打扫爸爸的房间呢,还是去找其他叔叔玩呢?”
小孩子终归是小孩子,永远优先选择“玩”。
“我去找叔叔玩。妈妈你打扫完了来找我好不好?”
“好。”林夏梦松开了郗辰的手,让送她过来的司机跟着郗辰,自己走向了洛逸枫生前居住过的房子。
很简单的两层小楼,四年前她和洛逸枫在这里住过三次。
洛逸枫离开后,也许是为了表示对洛逸枫的悼念,新调来的军长并没有入住这里。于是,林夏梦养成了时不时来这里帮洛逸枫打扫和收拾的习惯。
每个和洛逸枫有过共同回忆的地方,她都想不停地重走一遍。
部队的沙尘大,林夏梦一个月不来,再推开门的时候,桌子上和地上已经蒙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室内有些凉,寻不到丁点的人气。
四年前这里不是这样的。四年前这里虽然简单,但是干净得没有一粒灰尘。
也许这就是洛逸枫在和不在的区别吧,他的离去,让一切都蒙上了尘埃。
林夏梦仔仔细细地打扫,花费了三个多小时,终于把这里又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她关上门离开,去找儿子。
部队很大,但是她找儿子很容易。
原因很简单,在这个部队里,小郗辰就是偶像一般的存在。
他是洛逸枫的儿子是一个原因。
最重要的是,他简直就是漫画q版的洛逸枫。
郗辰长得像洛逸枫,但是皮肤要比洛逸枫白,像极了西方的白人孩子的那种白,嫩得几乎可以掐出水来。他不是那种壮实的孩子,脸上却有恰到好处的肉,让人忍不住想上去掐一把。他的唇像洛逸枫,很薄,唇角很漂亮地微微上翘,唇色却像林夏梦,是讨人喜欢的粉红色。鼻梁则是很男子汉地遗传了洛逸枫的挺直。
重要的是他那双眼睛,黑溜溜的,有洛逸枫的深邃,却也有林夏梦的清澈,偶尔瞪人的时候有几分洛逸枫的风采,笑起来的却比林夏梦还要天使,又长又翘的睫毛放下去三根牙签绰绰有余。
这样一个让人不由自主地心软和喜欢的孩子,怎么会没人喜欢呢?更何况,他小小年纪,就掌握了丰富的武器知识。
郗辰一到部队,不出半个小时消息就会传遍,他到哪儿都吃香,一群的兵哥哥陪着他玩,林夏梦随便问一个人都能问出来他在哪里。
“嫂子!”老兵见到林夏梦远远地就跟她打招呼,见她从洛逸枫的宿舍出来了,接下来肯定就是要去找郗辰了,直接就说,“郗辰和婷婷他们在射击场那边呢。”
林夏梦跟士官道了谢,往射击场那边走去。
还没到射击场,林夏梦远远地就听见了枪声和郗辰的欢呼声,走近了,就看见郗辰一脸崇拜地看着站婷婷,说:“姑姑,你好酷啊!我爸爸也是这么厉害吗?可以打得中中间那个红色的。”
洛婷婷摸了摸郗辰的头,“你爸爸比姑姑更厉害!”
不用说,郗辰眼里流露出来的是更加崇拜的光芒。
也许是从小开始,林夏梦跟郗辰说了太多洛逸枫如何如何优秀,他从小就是爸爸的忠实粉丝,更是从小立志长大后要成为和爸爸一样厉害的英雄。
林夏梦走过去,拍了拍郗辰身上的灰尘,“饿了吗?”已经是中午了。
郗辰看了看肚子,想了想,猛点头。
“那走吧,妈妈带你去吃饭。”林夏梦牵过儿子的手,“跟姑姑和叔叔说再见。”
小郗辰很乖地和洛婷婷以及几个叔叔挥手道别,跟着林夏梦蹦蹦跳跳地走了。
熊孩子一整天都是蹦蹦跳跳的,好像有花不完的力气一样,林夏梦问他:“郗